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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情书写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幸福答卷

2018-01-03曹永萍刘梦雨

实践·思想理论版 2018年11期
关键词:牧区城乡居民内蒙古

?曹永萍?刘梦雨

改革开放40年来,内蒙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心全意为各族人民谋福利,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各族群众有了更多的获得感。40年民生建设的经验告诉我们,只有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最高位置,全力为各族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才能让老百姓的日子过得更红火、更幸福;只有不断满足各族人民群众对幸福生活的新期待,才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为民族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一、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40年来,我区始终把各族群众的需求和利益放在首位,把“民生优先”融入执政理念之中,把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作为各级干部最重要的政绩,着力解决突出的民生问题,努力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受改革发展成果。

一是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筑牢民生之本。为了促进社会充分就业,自治区不断调整就业政策的方向和内容,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推进就业和创业工程,千方百计提高就业水平。改革开放初期,通过促进国有、集体和个体经济共同发展,平均每年新增就业近15万人。进入新世纪以来,加强对城乡劳动者的公共就业服务,支持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把就业支持纳入年度民生规划。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借助国家推进“双创计划”,以高校毕业生和返乡农民工为重点,扶持更多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人自主创业,开辟创业服务绿色通道,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2012—2015年,内蒙古创业人数累计达到20.9万人,创业带动就业人数之比为1︰3.5。

二是努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开拓民生之源。内蒙古始终把提高城乡居民收入作为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来抓。改革开放初期,通过调整积累与消费的比例,改革分配制度,提高农副产品价格,鼓励勤劳致富等重大政策措施,农牧民收入水平明显提高,温饱问题基本解决。进入新世纪,我区确立了“富民强区,富民优先”的科学发展理念,把实现居民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作为奋斗目标,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收入增长的措施,积极拓展城乡居民增收创收渠道。经过40年的发展,全区城乡居民收入由1978年的301和131元,提高到2016年的32975元和11609元,实现了由基础型消费向改善型消费的历史性转变。

三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织密民生之网。上世纪90年代初期,我区对长期以来存在的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制度进行了较全面的改革,扩大了社会保险的实施范围,调整了社会保险待遇的结构,推行了职工个人缴纳部分养老保险金的制度。1998年全区10个盟市开展了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近100万农村牧区居民参加了养老保险,开创了内蒙古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障的先河。进入新世纪以来,内蒙古出台了一系列改革实施办法,着力完善社会保障政策,不断提高各项保障水平,“十二五”期间,实现了城乡保障全覆盖,各项保障标准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二、通过有效制度安排实现共建共享

改革开放以来,我区在快速发展经济的同时,着力解决社会领域的突出矛盾,不断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保证人人享有发展机遇,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推动社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保持了社会稳定健康发展。

一是注重收入分配公平,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改革开放之初,按照“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走向共同富裕”的发展思路,极大地调动起人们参与经济建设的热情。但是,随着经济发展,社会阶层之间贫富悬殊的社会问题逐步凸显。尤其是进入新世纪后,在城乡居民收入得到显著提高的同时,出现了一系列问题,主要表现在: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慢于经济增长;城乡居民收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城乡间、地区间和不同行业间的收入差距呈扩大化趋势。为此,自治区把收入分配公平和社会公正问题摆到了突出位置,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充分发挥公共财政推动城乡居民增收的职能作用,加大对中低收入人群和弱势群体增收扶持力度,积极鼓励创业带动社会就业,建立职工工資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千方百计促进农牧民增收,以此来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城乡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保障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帮助低收入群体实现就业,实施诸多惠农惠牧政策等。这一系列举措取得积极效果,内蒙古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均呈上升趋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2007年的3.13︰1下降为2016年的2.84︰1。

二是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内蒙古在社会建设中认识到了民族地区的特殊性,因地制宜开展卓有成效的社会建设。各族群众享有同等的社会发展机会,在社会保障的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方面都充分考虑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需要,并适当向其倾斜,努力实现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公共服务均等化。

进入新世纪以来,各级政府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教育、医疗、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诉求。教育方面,全面实施了中小学校舍工程建设,统一开展了以农村牧区为主的中小学建制撤并调整,使全区中小学设置布局和办学效益得到优化。努力促进教育公平,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全部实施了“两免一补”政策,实施生源流向均衡调节;医疗卫生事业方面,努力建设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参合率不断提高,全区启动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基础条件和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方面,不断加大了保障性住房、农村牧区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等工程建设。2012年,内蒙古累计投入1582亿元,建设保障性住房130万套,完成农村牧区危房改造31.7万户,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进程快速向前推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为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内蒙古从2014年起,利用3年时间,在全区实现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安全饮水等社会保障全覆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把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促进了全区公共服务显著提升,农村牧区面貌焕然一新。

三是大力开展扶贫开发,筑牢民生底线。内蒙古历届党委、政府均高度重视扶贫工作,积极响应中央提出的扶贫号召,切实把扶贫开发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来抓,全区扶贫开发工作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良好局面。

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创新扶贫开发机制,完善扶贫开发政策,形成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开放式扶贫大格局,全力补齐农村牧区公共服务和扶贫攻坚短板,取得显著成效。贫困人口由1986年的600万人,大幅减至2015年的80.2万人,2017年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37.5万人,贫困人口发生率降至3%以下,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增至3100元。貧困地区水、电、路、房等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教育、卫生、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大幅度提升。

三、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区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社会事业也取得了巨大成就,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明显增强;同时,在推进社会事业发展过程中,探索出了一条适合民族地区发展的路子,既保持了内蒙古社会事业的发展方向,又兼顾了本地区的特色和社会发展的特殊需要。

一是持续加大投入,为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保障。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必须统筹各方力量,加大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的保障力度。重视发挥公共财政的职能作用,持续加大对社会事业投入,城乡居民衣食住行和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改革开放后,我区社会事业受到各级政府和全社会重视,投入逐年增加。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经济实力的快速增强,内蒙古把社会建设提升到落实富民强区战略的高度,持续加大了对社会事业的财政支持。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对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等领域的公共财政支出呈逐年递增趋势。与此同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事业发展。此外,为发挥资金的引导作用,自治区政府从2011年起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每年2000万元;从2013年起,专项资金增长至每年6000万元,对引导社会资金兴办教育起到有力的撬动作用。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绩效评价制度和问责机制的健全,保证了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

二是推动社会事业创新发展,彰显民族地区公共服务特色。针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特殊性以及在公共服务供给方面的特殊要求,内蒙古创造了流动的公共服务新模式,如:以“流动警务室”为载体的“草原110”,对边境地区和农牧区进行更加快捷有效的治安管理,切实维护了边疆地区的稳定与安全;“乌兰牧骑”长期扎根农村牧区,为农牧民提供文艺演出,给基层群众送去精神食粮;以“流动小药箱”为载体的牧区医疗分队扎根于农牧民中间,提供基础的医疗服务和保健知识,在医疗资源不足的年代为农牧民的身体健康提供了基础保障。流动性公共服务对现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供了有效补充,满足了农牧民对公共服务的需求。

我区始终坚持民族教育“优先重点”发展方针,针对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少数民族文化教育相对落后的特点,在学校设置、录取标准、助学金等方面都给予特殊的照顾。目前已经实现了民族教育的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免费,部分地区实现了15年免费民族教育。完善了从学前到高等教育全覆盖的助学体系,对家庭经济困难民族学生基本做到应助尽助,对各学段寄宿民族学生全部给予生活补助。同时,还把推进蒙汉双语教学作为民族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基本实现了双语教学多学科、高标准的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对少数民族的文化传承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经过近40年的发展,自治区医疗卫生事业取得巨大发展,布局分布不断合理,医疗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服务功能渐趋齐全,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目前,我区已经建立了基本医保体系,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继续扩大,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更加公平可及,服务水平和效率明显提高。医疗卫生资源规模持续增加,医疗卫生机构、床位由2010年2.27万个、9.78万张分别增至2016年2.4万个和13.9万张。自2013年内蒙古启动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试点以来,目前大病保险平均报销比例超过了50%,有效地提高了居民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医疗救助制度初步建立,改善了困难群众的生活状况,填补了我区社会救助制度的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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