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如何疏解北京人口
2018-01-03姜涛
文史博览·文史 2017年9期
姜涛
据《北京志·人口志》记载:万历六年(1578)京城人口已达17.9万户、85万人。按照内外城62平方千米面积计算,城市人口密度达13710人/平方千米。乾隆末年(1795),北京内外城人口约15.74万户,74万人。为缓解京城人口增长压力,明清时期就曾采取过多项措施疏解人口,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外迁驻军兵力,实行边戍屯居。明弘治年间在长城沿线设置9个军事重镇(亦称“九边”),后又在北京西北增设了昌平镇和真保镇,統领大批卫、所的官兵保卫边防。他们大多亦兵亦农,战时打仗,平时从事种植和畜牧业生产。清代雍正二年(1724)开始外迁八旗兵丁及家眷、迁闲散旗人移驻京畿或东北屯种,并将部分汉军旗人“出旗为民”,占籍州县。
二是劝返外籍流民,实行较为优惠的政策,鼓励移民返乡,如根据每户的人口数量及路程远近,给予一定的路费和安置费等,严控占籍京城。
三是限制致仕官员胥吏寄籍京城,鼓励返乡养老。清代有一项针对特定官员胥吏群体的疏解措施。康熙中期规定,凡京官革职、休致、解任,严催起程。后来虽对解任、休致、丁忧官有所宽容,但事实上囿于成例,即使留居京师,亦多占籍京师周边所辖大兴、宛平二县。至于各部院衙门书吏,5年役满考职后,即严催回籍;若潜匿京城或私自来京均要问罪。清朝退休制度规定,年满60岁的官员即可退休。退休官员一般均回原籍养老,仅有少数高级官员可留住京城。这些出自政治原因的政策,同样减缓了京师城市人口的机械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