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芭的“严正声明”太不得体了
2018-01-03单仁平
单仁平
中央芭蕾舞团2日发表“严正声明”,回应《红色娘子军》著作权纠纷案。声明使用冲动、激烈的语言,指控北京西城区法院“分明是在掌掴中国法律和中国司法”,还说“我们不知道这是哪个法学院教出来如此滥竽充数的法官!”“党和人民交给法院的庄严审判权却被这些劣质法官如此随意碾压,如此荒唐玩弄”等等。
声明还指责法院方面“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称“法院的判决玷污了中国法律,还直接扒光了法官的法袍,裸晒了法官的素养”。
客观说,很难相信这些语言出自一家中央文艺机构的官方声明。无论中央芭蕾舞团所坚持的意见是否有道理,对法院和法官使用这种攻击性语言,扣大帽子,都做得过分了。
《红色娘子军》著作权纠纷案可以说是个历史遗留问题。当年的创作和改编的确有很强的职务行为色彩,也有集体创作的因素,那时人们对著作权的概念与今天不太一样,也远非今天这么清晰。创作者梁信诉中芭的官司打了很多年,最后判决中芭赔偿12万元,这个数字应当说不算大,法官显然考虑了事情的复杂性。
此案已经二审判决和再审,进入强制执行阶段。中芭如果仍不服判决,还可通过抗辩延续司法程序。但是中芭突然出了这么个声明,它即使“有理”也变得没理了。今天的公众不可能接受这样的一份声明。
我们怀疑,这份声明的起草没有法律顾问的参与,而且决定发表这份声明的负责人不熟悉法律,也缺乏对当下社会的认知,还有些傲慢。声明最抢眼的部分是宣泄情绪,而中芭对这样做的舆论后果像是一无所知。文中斥责法官的那些夸张用语的实际效果都是自黑,一个国家级艺术团体这样鲁莽地做事,实在令人遗憾。
中芭一纸声明不仅陷自己于严重被动,也给体制在一定程度上抹了黑。因为它的名字毕竟是“中央芭蕾舞团”,它这样蔑视法院和法官,会让一些人往“权力蔑视法律”上联想。尽管中芭名头很大,但毕竟还只是个文艺单位。
一个体制内有影响的文艺机构发表如此不得体的声明,这是值得反思的。不知道各级体制内的机构还存在多少这样的隐患,今后还会冒出多少这样不合时宜的“公关”。
法律是神圣的,法律的尊严也不是空洞的,它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在法院和法官的尊严上。中芭的“严正声明”犯了一个大忌,这也从一个意外的角度暴露了我们的社会中法律尊严意识的淡薄。中芭在声明中竟称自己是“司法冤民”,将“被逼步入上访大军”。它的这个比喻一点也不幽默,而只能引起我们的一声长叹。▲
(作者是环球时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