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反对派借“一地两检”发难
2018-01-03凌德
本报驻香港特约记者 凌德
香港反对派1日发起游行,抗议高铁香港站即将实施“一地两检”。作为对香港市民最有利的安排,“一地两检”得到香港主流民意的支持,反对派之所以借此议题炒作,有港媒分析认为,立法会补选即将来临,反对派刻意制造议题来做“选举政治动员”。但这并未挑动起“民愤”,有香港法律专家表示,“一地两检”的安排并非为了任何政治需要,而是为了两地旅客方便,反对派的反对没有理由。有舆论称,近来香港社会气氛缓和,反对派在政治上很难有触动普罗大众的议题。
便民之举遭恶意解读
香港《星岛日报》2日报道称,香港反对派发起的元旦游行,于1日下午2时30分由铜锣湾东角道出发,游行至政府总部。今年游行主题为“守护香港”,其中全国人大常委会上月通过的高铁“一地两检”合作安排,成为游行队伍的反对焦点。民主党、公民党、“一地两检关注组”等团体参加。主办单位声称有1万人参加,警方称最高峰时有6200人。
去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高铁“一地两检”安排。根据相关安排,西九龙站是“视为处于内地”,因此可实施内地法律及执法,没有违反《基本法》第18条,即全国性法律不在特区实施的规定。但部分香港反对派和香港大律师公会连日来声称此安排缺乏法理基础。本身是大律师的“一地两检关注组”召集人陈淑庄声称,“一地两检”的做法是中央在港实施全面管治权,向香港的行政、立法、司法机关“全面灭权”。港大法律学院学者张达明撰文称,“一地两检”安排是“项庄舞剑”,真正的目的是要“阉割”香港法院的违宪审查权,也可为下一步《基本法》23条立法扫除法律阻碍。
对此,身为法律学者的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就“一地两检”安排的决定“一锤定音”,与释法有同一层次的法律效力。她说,“一地两检”的安排并非为了任何政治因素或政治需要,而是为了两地旅客方便,如果香港不接受内地宪制,就不会有《基本法》,甚至没有“一国两制”。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港区全国人大代表谭惠珠认为,内地每次做决定,香港都会就《基本法》提出质疑,这是由于香港传统法律训练都是站在《普通法》立场,对内地宪制不熟悉,香港需要时间去了解和学习内地的法律。
本地立法即将展开
根据港府的计划,高铁实施“一地两检”,要经过“三步走”程序,包括内地与香港达成合作安排,再寻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及确认合作安排,最后一步就是港府向立法会提交本地立法草案,由立法会审议和表决。此次人大常委会批准合作安排,标志着“三步走”程序已完成第二步,特区政府争取下月将“一地两检”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
据《环球时报》记者了解,按照本地立法程序,立法会将先成立法案委员会讨论草案,再由立法会大会审议。由于政府提交的草案只需获得过半数出席会议的议员支持就可通过,因此在建制派大比数支持下,预料议案最终可以通过,但反对派有可能拖延审议时间。
香港《星岛日报》2日分析称,高铁“一地两检”一直获得主流民意支持,“泛民”只好把民生经济议题变成法制、政治问题,挑起民众对中央的不信任情绪。对于“泛民”而言,并非打算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这场法律争议。因为《基本法》解释权在人大常委会手上,诉诸法庭只会引发另一次释法,“泛民”断无胜诉之理。他们的目标是希望通过这场争议调动民意,尤其是立法会补选即将来临,可以此为议题进行选举政治动员。民主党立法会议员尹兆坚就直言,“占中”后,“泛民”支持者感到疲劳,并反思游行成效,因此“泛民”急需检讨“社运”新方向,激发支持者政治能量。
推行之日,真相自现
《星岛日报》称,香港这个高铁项目,经历了曾荫权、梁振英、林郑月娥三任特首,三任特首政见及管治风格都不尽相同,但对于高铁对香港经济社会发展的判断,却并无二致。可是,反对派和部分法律界人士表达出来的抗拒情绪,却显示他们宁愿将香港“冻结”在1997年的状态,也不要这种发展。
香港《东方日报》2日评论称,《基本法》是宪制性法律,不可能对任何事情都作出详细规定,更不可能未卜先知事先设立针对“一地两检”的条文,反对派政客在鸡蛋里面挑骨头,质疑港府无法引用《基本法》条文作为“一地两检”的法律基础,纯属无理取闹。《基本法》根据中国宪法制定,解释权在人大常委会,而不在那些“大状”(指部分大律师),他们以蓝血贵族和法律权威自居,妄自尊大,以香港法律诠释内地法律,肆意挑战人大权威,恰恰证明他们无知。香港《头条日报》2日评论称,如果“一地两检”是那么恐怖,公安随时会出来抓人,干预香港法治,那么当它正式实行,应是“白色恐怖”的巅峰。但可以肯定真相是相反的,“一地两检”推行之日,政治利用价值已死,必定打回原形,纯粹交通安排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