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管理
2018-01-02吴波刘伟
吴波 刘伟
摘 要:乡镇文化站是农村文化的前沿阵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是政府和农村广大群众感情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对农村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具有示范和导向作用。进一步加强乡镇文化站建设,用先进文化占领乡村阵地,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关键词:加强;综合文化站;管理
一、乡镇综合文化站发展的现状
一直以来,乡镇文化站是农村文化的主体,在继承文化成果、教育娱乐群众、促进乡镇经济发展等方面起著重要作用。然而,近几年来,许多地方农村文化站的发展却不容乐观,远远不能满足新时期广大农民对文化生活的需要。一是经费投入不足,作用难发挥。由于受到财力限制,中央关于“各级政府的文化投入不低于财政支出的1%”的规定难以落实,造成农村文化事业严重“贫血”,乡镇文化站也陷入了无钱办事的尴尬局面。二是文化场所萎缩,活动难开展。文化阵地场所被侵吞、挤占现象十分突出,许多乡镇文化站的场所被作为了其他站所的办公室,过去的电影院如今变成了堆放杂物的仓库。在国家的大力扶持下,大部分乡镇虽然都成立了文化站,但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乡镇文化站基础设施建设十分滞后,无固定的文化活动场所,无法正常开展活动。文化站的达标率还相当低。三是基础设施简陋,阵地难巩固。一些乡镇对文化站经费投入微乎其微,致使文化设施陈旧简陋,没有文艺演出队伍、没有图书阅览室、没有开展文体活动必须的器材,难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相当一部分文化站成为“空壳”。
二、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管理的几点建议
乡镇文化站,作为农村基层文化的前沿阵地,不仅不能放弃,而且要大力加强。根据新形势、新要求、新目标,关键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基础设施、培养人才队伍、丰富活动载体。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文化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和地位。各级党委、政府是新农村文化建设的领导者、组织者、指挥者,起着主导作用,因此,乡镇党委、政府要把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纳入政府的目标管理,列入政府的议事日程。重点抓好总体规划、技术指导、资金筹措、人员编制等环节,协调解决综合文化站建设中出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全力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二)激发群众主体意识。群众是新农村文化的建设者、创造者和享受者,起着主体作用。发展繁荣农村群众文化,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满足群众多方面、多层次、多样性精神文化需求,把群众愿意不愿意、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作为衡量新农村文化建设成功与否的基准。因此,文化主管部门要多渠道开展调查工作,摸清各地的基本情况,掌握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需要的文化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实施策略,避免盲目地搞一刀切。在向群众提供文化产品、文化服务,开展文化活动时,要结合各地经济发展、人文特点、生活状况等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让群众接受,让群众喜欢,让群众满意,让群众从中得到实惠,从而把群众参与文化的自觉性与主动性调动起来,实现“要我参与”向“我要参与”转变。只有群众主体意识的确立,才能实现群众文化真正意义上的繁荣发展。
(三)加大文化建设投入。一要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县级财政要把农村文化事业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按照建设公共财政的要求,逐年加大财政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增长幅度应不低于当年财政收入增长幅度,从而确保农村公益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群众文化活动等的资金需求。各乡镇每年也要按一定的比例加大对文化的投入,并纳入到乡镇财政年度预算。二要积极争取文化资金补助。利用国家重视、加强新农村建设和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大好机遇,积极向省级财政争取农村文化事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补助。三要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农村文化领域。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村文化建设,重点发展乡镇、村文化基础设施以及公益性文化实体和文化活动。制定社会力量投入文化领域的优惠政策,或通过文化相关产业的补偿,使民间资本在文化事业上的投入能够得到回报。
(四)规范文化管理体制。一要完善农村文化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对乡镇文化站的业务指导关系,强化县对乡镇文化工作的管理、指导职能,并将文化工作纳入乡镇工作目标考核的内容,明确责任目标,加强工作考核。全面实行聘任制和劳动合同制,建立健全竞争、激励、约束机制和岗位目标责任制。二要创新农村文化发展机制。加快农村文化产业化步伐,鼓励农户或民营经济组织兴办、组建文化大院、文化室、图书室等文化产业,允许他们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逐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多种形式并存的农村文化发展格局。 (五)统筹城乡文化事业发展。一要建立奖励机制。鼓励文艺工作者创作具有时代特征、为农民群众所喜闻乐见、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文艺作品,繁荣农村文艺创作;同时,要创造大文化氛围,鼓励公务员、文教卫职员以及社会上热心文艺创作的人员积极开展文学艺术创作,并对有成就者进行精神和物质的奖励,为繁荣社会主义新文化提供广阔舞台。对民间文艺团队和民间艺人,要制定管理和奖励办法,主动进行引导、扶持、奖励,借助他们的力量带动丰富农村群众文化活动。二要搭建活动平台。要结合群众的文化需求开展送文化、科技、卫生下乡活动,为农民提供积极向上的精神食粮。关键是要大力培育地方特色文化,将“送”文化与“种”文化相互结合,充分利用农闲、节日和集市,每年组织几次文化活动,如趣味运动会、灯会、民间艺术展演、文艺演出、器乐大赛、劳动技能比赛等等,引导农民自编自演节目,进一步丰富农村文化生活。三要开展文化扶贫。开展文化对口支援、长期帮扶活动,动员县文化单位、文明单位与乡镇、村文化站点“一对一”联姻结对,逐步把临时性、分散性、情感性的文化帮扶,变为有组织、有制度、有保障的文化共建,带动基层自办文化的发展,推动农村群众文化的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