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2018-01-02
民生连着民心。推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必须深刻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认识民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关注补齐民生领域短板,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解决好重点领域民生问题,稳步提升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深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通过加强养老保险费征缴、财政投入、转让部分国有资产和国企股权等多种方式补充社保资金缺口,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统管,到2020年实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农村转移劳动力、去产能分流职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工作,确保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落实城乡各类群体收入增长计划,确保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落实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着力破解低生育率、老龄化速度快等人口结构性问题。完善社会救助体系,降低贫困人员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扩大生育保险保障范围,提高失业保险待遇,保障好企业困难职工和城市困难人群基本生活。
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
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精准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大力实施产业扶贫工程,完善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工作格局,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扶贫产业,增强“造血”功能,确保贫困人口可持续稳定脱贫。大力推进健康扶贫,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深入开展教育扶贫和职业技能培训,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阻断贫困现象代际传递。做实危房翻建改造扶贫,到2020年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攻坚,强化以企业为载体的扶贫协作,积极推动省内对口帮扶,加大财政金融政策倾斜力度,新增脱贫攻坚资金、项目和举措主要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确保如期完成确定的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
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支持轨道交通、集中供热、网络宽带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抓好赤峰至京沈高铁连接线、朝阳至凌海南高铁、大连长兴岛恒力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配套码头、大连港国际邮轮母港等项目建设,推动锦州港、营口港泊位改造等项目尽早落地。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网络化水平、技术等级和服务质量。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油气管线、核电、抽水蓄能电站和特高压输电工程重点项目。持续推进棚户区改造,做好早期棚改小区维修改造。深入开展厕所革命,推进城镇公厕建设,抓好农村户厕改造,努力实现“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文明如厕”的总体目标。
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建立健全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制度,深入推进法治辽宁建设。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执法司法质量和公信力,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打造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持主动进攻高压态势,切实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持“五级书记抓信访”,实施信访矛盾减存控增三年行动计划,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推进信访矛盾减存量控增量工作。深化平安辽宁建设,严格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认真做好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治安、安全生產、生态环境等各项工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