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党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2018-01-02
辽宁省直机关于今年3月开始深入开展了“党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经过半年多的实践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使读者更加深入地了解这项工作的开展情况,本刊记者专访了省委常委、秘书长、省直机关工委书记刘焕鑫。
记者:秘书长,您好,非常感谢您接受我们的采访。请问,为什么要在省直机关开展“党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刘焕鑫:营商环境是区域竞争力的核心因素,关系辽宁振兴发展大局。机关党建服务中心大局,必须按照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要求,向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精准聚焦、全面发力。从去年省直机关纪工委通过举报平台受理的问题看,超过60%的举报与营商环境建设有关,省直机关工委作了充分调研,决定将“党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作为今年省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一个重要创新载体,目的是为了破解机关党建与中心工作“空对空”“两层皮”的难题,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进一步向中心工作聚焦发力,更好地发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作用。
“党建+营商环境建设”是党建工作,而不是直接抓业务工作,更不是单纯地搞营商环境建设。它是“党建+业务工作”,但是省直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职能、特点各不相同,业务工作范围十分宽泛,所以以“党建+营商环境建设”为创新载体,主要考虑三点:一是营商环境与人人都有关,二是营商环境建设是辽宁振兴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三是营商环境建设实质上是政治生态问题。辽宁营商环境问题背后折射出的是政治生态、政治文化的问题,是风气的问题。把抓机关党建与营商环境建设联系起来抓,就抓住了核心要害,开展“党建+营商环境建设”这项工作就生动了,就可以联系到每个基层党组织、联系到每个党员。
记者:开展“党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要达到一个怎样的目标?具体是如何操作的?
刘焕鑫:总的目标是三句话,即党建质量大提升、干部作风大转变、营商环境大改观。在操作层面上,就是要聚焦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切实做到“五抓”:
一是抓思想教育。现在,仍有相当一部分机关干部认为营商环境建设是政府主管部门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一定要澄清这种认识。要从省直机关做起,层层动员、广泛发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干部作风转变、构建良好营商环境等方面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具体要求,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规范,特别要把《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作为重点,加大学习培训力度,进一步深化认识、提高站位,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系营商环境”的观念,从而更加自觉地参与到营商环境建设中来,切实形成人人抓环境、人人有责任的良好氛围。
二是抓自查自纠。按照机关建设三年工作计划和開展“党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意见要求,对标先进地区和先进做法、对照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对焦企业需求和基层期盼,通过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会等,深入查摆问题、全面找准差距。在此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严肃认真、不走过场地抓好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见人见事、整改落实到人到事。
三是抓规范管理。重点从三个方面加强规范。规范工作流程。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完善权责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优化机关办事事项、环节、时限等,推进机关工作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提高政务服务效率。规范窗口服务。要以省直机关63个窗口单位为重点,对标北京、上海、江苏的有益做法,继续推进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健全和推广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受理、一次性办结等服务机制,全面落实公开承诺制、全民服务和自助办理设施等服务标准,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协同化、便捷化、精准化、平台化。规范个人行为。个人行为看似小事,实则决定着机关的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关乎基层和群众对营商环境的整体评价。要坚持从我做起、从细微处做起,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并通过佩戴标识、亮出身份、公开信息、挂牌承诺等形式,引导机关干部增强服务意识,规范言行举止,做到微笑服务、热情服务、主动服务。要严肃工作纪律,加强日常考勤,着力解决机关干部精神不振、作风涣散、纪律松弛、效率低下等问题,从严从实管理,树立良好形象。
四是抓专项整治。通过明查暗访、考核督查、群众评议,特别是发挥民心网省直机关作风问题举报平台等监督渠道作用,强化跟踪督办,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破坏营商环境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以及“管卡压”“推绕拖”等突出问题。对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件要敢于亮剑、较真碰硬,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公开通报曝光,严肃问责。
五是抓典型宣传。深入开展文明单位、文明处室、文明窗口、“党员先锋岗”“巾帼示范岗”“青年文明号”等创建工作,积极选树营商环境建设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以及工作推进中采取的新举措、取得的新成效、形成的新经验,并进行跟踪宣传报道,切实发挥典型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党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深入扎实有效开展。
记者:自今年3月工作开展以来,“党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刘焕鑫:通过这一段时间的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统一了思想、深化了认识。大家普遍认为抓“党建+营商环境建设”抓住了主要矛盾、抓住了关键环节,找到了党建和业务工作的结合点,是解决“两层皮”问题、实现“双促进、双提高”的创造性举措。二是制定了方案、完善了措施。各单位都从实际出发作了具体安排,确定了任务、明确了举措、进行了部署。三是探索了路子、积累了经验。各单位结合实际,从不同的侧面完善和充实了“党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思路和具体举措,都有各自的亮点,都有各自的举措,对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都有了促进。
记者:下一步,省直机关还要在哪些方面加强“党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刘焕鑫:第一,在深化学习上下功夫。首要的是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学懂、弄通、做实。同时,还要学习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紧密联系营商环境建设的实际来进行。二是深入学习践行新时代辽宁精神,认真学习领会新时代辽宁精神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并将其践行到具体工作中。三是通过学习进一步消除薄熙来、王珉的恶劣影响,不仅要认识到他们本身的问题,而且要联系到每个人的实际,对照社会的不良现象,把自己摆进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第二,在深化融合上下功夫。要进一步融合“党建”和“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党建工作要和正在开展的重点工作相结合,把这项工作与巡视整改相结合,与营商环境建设中本身存在的“办事难”“纠四风”专项整治以及巡视整改中的不担当、不作为、“圈子文化”专项整治等相结合,要把营商环境建设的内容扩展开来,要和当前开展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这样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就不“空对空”了,更有针对性了,就能够联系到大家的思想实际,解决实际问题了。
第三,在深化监督检查上下功夫。省直机关工委要组织一些暗访组深入各单位加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先进行内部通报,对屡教不改的负面典型要公开曝光。要坚持聚焦主责主业,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指名道姓。要层层传导压力,该通报则通报,该曝光则曝光,着力解决机关作风、干部作风问题。
第四,在深化调度交流上下功夫。对“党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还要加强调度,对各单位的进展情况还要深入了解。对各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该交流的要交流,该肯定的就肯定,要通过“党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简报推动工作。
第五,在深化评价考核上下功夫。要把考核情况及时向各单位的分管省领导报告。对于工作搞得好的,要在年终设置专项奖励予以表彰,在年底党建目标考核时还要给予加分,形成激励先进的良好氛围。要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不能干好干坏一个样。
部署要求
党建+营商环境建设
目的
把党建工作融入营商环境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实现省直机关党建质量大提升、干部作风大转变、营商环境大改观,为辽宁加快推进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意义
省直机关开展“党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关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振兴”要求和开展“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的具体实践,是实施《辽宁省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机关建设三年工作计划(2018-2020)》的实际行动。
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1.着力解决一些单位和机关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具体安排不坚决不彻底,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问题。
2.着力解决一些机关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不够,组织力弱化,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协助监督、履行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3.着力解决一些机关党员、干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墨守成规、因循守旧、固步自封,思想不解放、思路不开阔、本领不适应、创新办法不多的问题。
4.着力解决一些机关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服务意识不牢固,为基层群众和企业服务不积极不主动,“门好进、脸难看、事难办”以及“管卡压”等问题。
5.着力解决一些机关党员、干部工作作风不扎实,调查研究不深入,工作措施不具体,执行力不强、抓落实力度不大的问题。
6.著力解决一些机关党员、干部精神不振奋,畏难怕难,“推绕拖”“中梗阻”以及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
7.着力解决一些机关党员、干部抓工作不精细、不规范,满足于“差不多”“大概齐”“基本上”,标准不高、要求不严的问题。
8.着力解决推动作风建设的措施手段不够扎实有力,监督渠道不宽、督查考核不严、制度建设不完善的问题。
工作切入点
强化政治建设在推进营商环境建设中的统领作用
强化思想建设在推进营商环境建设中的引领作用
强化组织建设在推进营商环境建设中的基础作用
强化作风建设在推进营商环境建设中的关键作用
强化纪律建设在推进营商环境建设中的监督作用
强化制度建设在推进营商环境建设中的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