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查处非法运输野生动物案
2018-01-02李秋菊
绿色天府 2017年11期
蓬溪县查处非法运输野生动物案
近日,蓬溪县森林公安局接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转报警情称,县巡警大队在红海路口例行检查时,发现
一辆由蓬溪开往遂宁的轿车后备箱内有一只野生动物。接警后,森林公安局立即派两名民警赶到现场,民警了解情况后,巡警中队将案情移交给森林公安,将案发人员及物证带回森林公安局。
经调查核实,确认现场查获野生动物名叫大麻
鳽,是一种珍贵鸟类,曾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2012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属于国家‘三有’动物。目前,蓬溪县森林公安局已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梅某作出行政处罚。下一阶段,森林公安综合执法大队将开展打击非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专项治理行动,加大对辖区范围内所有宾馆、饭店、招待所、农家乐以及农贸市场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行为的打击力度,大力宣传和普及保护野生动物的相关知识,营造保护自然资源的良好氛围。
(李秋菊/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