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与公信力研究
2017-12-26柴静胡瑞卿洪恩博
柴静+胡瑞卿+洪恩博
本成果是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学科共建项目“多维视角下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与审计研究”(项目批准号GD12XGL21)研究成果。
【摘 要】目前,我国非营利组织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社会公信力下降等问题及困境。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与公信力的建设提升不容忽视,亟待解决。本文以广东省慈善公益组织信息披露与公信力为调研对象,提出提升非营利组织公信力与信息披露质量的举措。
【关键词】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公信力
一、引言
目前,非营利组织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是一支不可取代的生力军。然而,与西方相比较,我国非营利组织在资金资源的筹集和运用、信息披露、与各方关系的协调等方面均未发挥其所能起到的作用,存在显著差距。《2014年度中国慈善透明报告》显示,红十字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团体慈善透明指数相比去年有所下降,其中,红十字会透明指数较上年下降了5.46%,且透明指数低于样本平均值。我国非营利组织特别是慈善公益组织,其公信力及信息披露问题岌岌可危。为此,本文以广东省慈善公益组织为调研对象,针对非营利组织公信力及信息披露展开分析。
二、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与公信力
非营利组织公信力是其组织的生命线。我国非营利组织公信力的缺失,一直阻碍着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信任,我国转型社会中的重要社会资本,任何一类组织的失信行为都可能对社会发展带来危害。非营利组织公信力缺失的表现是多种多样的,其产生的原因也较为复杂。从国内外研究成果可知,非营利组织的内部治理、外部环境、相关责任机制等方面是非营利组织公信力下降及缺失的主因。第一,内部治理问题导致非营利组织公信力下降。非营利组织内部治理结构混乱一直是其公信力下降的主要原因之一。第二,外部环境影响非营利组织公信力建设。究其本质原因是非营利组织在社会中角色定位不清,表现在非政府组织的独立角色界定不清、与政府之间的合作治理功能缺失两个方面。
国内很多学者立足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的角度研究其失信问题。张雁翎等(2007)认为,我国的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具有创建社会公信力的作用。只有通过真实完全的信息披露塑造社会公信力。颜克高(2009)发现,部分非营利组织不愿意进行信息披露,但每年还是可以获得许多捐赠,甚至有些非营利组织管理者对社会捐赠的违规使用,因为没有被发现,所以也并没有给他们带来不利的影响。金保德和宋静(2009)提出,非营利组织的财务信息披露机制还不完善,非营利组织财务状况以及财务管理现状对利益相关者来说处于“本黑箱”状态,从而增加了国内外捐赠者的疑虑,不利于非营利组织公信力的建设。
综上所述,非营利组织失去信任的行为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过分依赖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不完善、财务管理能力差等。这些失去信任的行为,究其成因非常复杂,非营利组织内部自身原因和组织外部环境的因素均存在,最终严重影响了非营利组织公信力的提升与建设。
三、非营利组织公信力评估模型的构建
本文对广东省慈善公益组织公信力开展了问卷调查研究,调研的公众来自广州市、深圳市、惠州市及潮汕地区,从中随机抽取500位作为调查对象,实际收回有效问卷471份,有效问卷率为94.2%。
1.非营利组织公信力评估模型的构建原理
慈善公益组织公信力评估模型建立在主成分分析基本思想上,将多个变量通过线性变换以选出少数两两不相关的新变量,而且这些新变量所反映的信息尽可能保留原有的信息,它包含如下几个求解步骤:
(1)对原始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
(1)确定评价对象和评价指标。评价对象是项目组随机抽样抽取的问卷调查的公众,共500人,选取了12个指标作为公信力的评价指标,见表1。在问卷中,分别有相应的问题是针对这12个指标而设计的。
(2)量化指标值,即是要量化各指标相应问题的选项。根据问卷中的量表的给分原则,体现出公信力的问题选项给5分,体现出公信力缺失程度较高的问题选项给1分,介于两者之间的问题选项根据其体现的诚信程度给2分、3分或4分,具体问题具体赋分。调研慈善公益组织公信力评价指标值的均值如表2所示:
(3)把慈善公益组织综合得分转化为百分制分数。首先设立两个虚拟对象,每个指标的得分都拿到最高分的对象称为最高分对象,每个指标的得分都拿到最低分的对象称为最低分对象。其次把最高分对象和最低分对象加入评价对象一起做主成分分析,即可得到公信力综合得分的最高分和最低分,利用它们可以把慈善公益组织综合得分转化为百分制分数。其转化公式为:
②计算相关系数矩阵及其特征值和特征向量,进而求出各成分的贡献率和累计贡献率,如表3所示:
③当累计贡献率接近于1(>0.85)时,可选择前m个成分代替原来的个指标。由表1可知,可选择前8个指标作为主成分代替原来的12个指标,分别以主成分的各自贡献率为权重,构建非营利组织的综合评价模型:
四、提升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与公信力的思考
从以上对广东省慈善公益组织公信力与信息披露的分析可知,要建设提升非营利组织公信力,主要须从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接受捐赠者信息的透明度及加强组织治理等方面着手,除了需要明晰非营利组织的产权及积极改善非营利组织与政府之间关系,加强非营利组织与政府的良性合作以外,具体有以下兩方面:
1.加强制度建设和信息平台的建设
(1)强化制度建设,以制度作为其公信力提升的保障。非营利组织制度建设主要是组织外部的法律制度和内部的规章制度建设。首先要完善组织章程,并在章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开展活动,并以章程为依据,健全组织机构。其次,非营利组织必须构建非营利组织的考核体系。
(2)营造有利的道德氛围,以道德作为其公信力提升的支撑点。
(3)大力开展公益或互益活动,以公益性活动作为其公信力提升的着眼点。
(4)以网络为主导打造现代化信息平台,以信息平台作为其公信力提升的窗口。
2.完善社会问责和评估制度
社会问责和评估制度的完善是实现对非营利组织他律和自律的监督,保证非营利组织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的重要途径。非营利组织涉及的相关利益者众多,需要负责的方面就多,构建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可问责机制迫在眉睫。具体而言:对公众负责,才能赢得公众的信任和支持,得以生存;对捐赠者负责,确保所得到的支持用在了指定的目的上;对政府负责,对受捐者负责等等。因此,非营利组织应除对政府部门以外,还须对其他相关利益群体进行问责交待。
作者简介:
柴静(1974—),现任教于广东省惠州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管理学硕士,研究方向:非营利组织财务与审计。
胡瑞卿(1965—),现任教于广东省惠州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洪恩博,广东省惠州学院经济管理学院2012级审计专业学生。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