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类专业将实行三级监测认证
2017-12-25
广西教育·D版 2017年12期
教育部近日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对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实行三级监测认证,认证结果为政策制定、资源配置、經费投入、用人单位招聘、高考志愿填报等提供服务和决策参考。《办法》包括认证办法和认证标准两部分。认证办法由指导思想、认证理念、认证原则等12项构成。认证标准分为三级,覆盖中学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三类专业。第一级定位于师范类专业办学基本要求监测,第二级定位于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合格标准认证,第三级定位于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卓越标准认证。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