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石泉:让爱民为民的检察形象深入人心
2017-12-25张群
张群
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检察院以“领导下沉联系服务群众、重心下移夯实基层基础、责任下压狠抓平安建设”的“三下”主题活动为契机,以查办案件、兴办实事、“走千访万”等方式回应人民群众的各项需求,切实做到“眼睛向下,身子下沉”,让“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形象深入人心。
今年以来,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检察院以全面践行石泉县委政法委安排部署的“三下”主题活动为契机,坚持问题和民意导向,推动全体干警“眼睛朝下看群众、身子下沉接地气”,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的各项需求,让“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形象深入人心。
立足职能、打击犯罪,力促社会和谐稳定安民心
近年来,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始终把保护民生作为执法办案的出发点,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多维度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严厉打击影响社会稳定大局、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各类犯罪。2017年,该院共办理审查批准逮捕案件56件62人,公诉案件118件142人,有力维护了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突出对食品药品、安监、路政、交管等特种行业的法律监督,该院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品、食品、“村霸”“路霸”等扰乱公众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与此同时,同步介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依法打击建筑施工、防洪救灾、交通运输等领域的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全面保护人民群众的“医”食住行。
突出查办发生在新农村建设、惠农政策落实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把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作为消除民怨的重要举措。2017年,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共初查案件线13件19人,立案侦查7件14人。
打造“生态检察”品牌,坚持惩治犯罪与保护环境并行,探索建立“补植复绿”修复生态环境等工作机制。结合“走千访万”“一村一检察官”等活动,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环境资源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环境污染治理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用法律守护起青山绿水。
精准发力、产业扶持,兴办实事暖民心
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平安建设是最基本的民生,脱贫攻坚是最大的民生,在脱贫攻坚工作中针对包联中河村土壤贫瘠、缺乏水源实际情况,对症下药,以精准的产业扶持为人民群众断穷根、开富源。
补齐短板,改善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为贫困户打通连户路,着力解决农村生产设施“最后一公里”问题,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先后协调资金22万元为中河村兴建两处大型饮水工程、34口水窖,著力解决村民饮水安全问题;筹措资金25万余元为中河村改造电力线路2500余米,协调解决动力电入户,解决了产业大户的动力电问题;协助当地政府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集中安置等,重点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基本住房安全问题。
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各类种养产业。石泉县人民检察院筹措20万元资金在中河村发展100亩黄花种植基地、40亩秋辣椒种植基地;扶持中河村发展壮大原生态黑猪养殖,在原有补贴基础上,该院筹资为养殖户每头黑猪再补助300元;协调农林等技术部门为中河村已种植的4500余株核桃树进行嫁接增收;加大农林技术推广和培训力度,向贫困户免费传授技术、提供信息,对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进行农林技术培训,确保有劳动力的贫困户中至少有一名成员掌握一项实用技术。
主动“出击”、走千访万,多渠道密切联系群众解民忧
石泉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建章立制,将“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落实到制度层面,该院出台了《全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将“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落实在院制度层面。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善斌参与安排部署,坚持全程跟踪督导。在此基础上,该院建立了“党组班子成员联片包镇、中层领导包村、干警包户”常态化包联工作机制。切实压实领导责任,夯实干警岗位,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任务,量化工作指标。另外,该院通过日常座谈、“检察开放日”等方式将“两代表一委员”、群众代表请进来,以向他们通报在服务石泉经济社会发展、参与和加强社会治理创新、深化群众工作、开展专项活动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征求“两代表一委员”和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与此同时,石泉县人民检察院根据行政区划将全县11个乡镇分为四个责任片区,全院干警分为四个工作组严格按照“沉下去”要求到镇入村开展工作,坚持带案下访、上门服务等方式,以“两代表一委员”、镇村干部、案件当事人、服务对象、特殊利益群体、乡贤能人、包联村贫困户为重点,以开展讲座、走访、座谈、恳谈等多种形式,广泛收集社情民意,为人民群众进行法律服务、政策宣讲,在走访过程中致力于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为人民群众解决焦点难点问题。
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善斌表示,石泉检察将不忘初心,心系百姓,通过与人民群众的深度互联互动,逐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干警的认知度、对检察机关的满意度,让爱民为民的检察形象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