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企业集中融资优劣势分析与优化措施
2017-12-25李菁
◎李菁
集团企业集中融资优劣势分析与优化措施
◎李菁
资金是每个企业生存发展的关键资源,资金管理覆盖于企业的整个经营活动中,是维持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的保障与动力,近年来逐渐受到很多集团企业的高度重视,尤其是当前市场经济不明朗的背景下,使得集团企业的外源性融资受到了限制,加上集团企业的资金管理模式有别于一般企业的资金管理,目前有相当一部分大中型企业选择采取了集中融资管理模式,虽然它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企业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且减少了融资成本,但随着其逐渐发展,也给集团企业带来了一些问题。本文主要从阐述集团企业集中融资的基本内容着手,研究了该模式的优劣势,并提出相应的优化提升集中融资模式的实施路径。
从集团企业的发展现状来看,国内绝大部分集团企业都存在一些不良状况,如成员公司众多,分布范围广,管理跨度大,集团利益分配协调导致出现“集而不团”内控失灵等现象,最严重的是因集团资金管理体制不够严谨的问题,使得集团无法全程监控其下属企业的资金运营情况,资金冗余或短缺,使用效率不高,加上资金管理技术不够先进,一旦融资不畅也给集团带来一些潜在风险。所以集团企业不得不寻找新的出路,并根据市场作出相应的调整。
集团企业的集中融资模式的基本要义
集中融资模式是指以降低集团融资总成本为目的,通过委托管理主体(该主体可以是财务部或资金运营部或财务公司,下文财务机构为三者统称)全权处理与外部金融机构的融资事宜,如谈判、建立合作关系、订立合同等事项,以便集中管理集团企业的债权融资的融资模式。因此要求融资的管理主体要做好服务,确保融资工作的安全。目前的集中融资模式主要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审批形式的集中融资模式,即集中融资管理主体并没有直接参与到融资合同的订立,而是对下属部门提交的融资方案进行形式上的审核。它的审批程序具体如下:首先由各成员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编制下年度集中融资预算及其季度分解的预算报告,该报告要包括融资用途、时间、所需额度、还款期限、建议融资方案等关键要素,并将其上报给融资管理的专门机构进行初审,然后是融资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将初审的结果交给集团融资管理高层进行审批,管理者要进行审批、确定合理的年度融资额度及方式,接下来是将审批的结果通知给各单位,各单位按照相应的审批程序,填写并提交本单位的集中融资业务季度申请表,且应于每季度前10个工作日上报给财务机构,且包括该公司的基础资料,最后财务机构按照各单位提供的资料,本着最大限度降低融资成本的原则选择合适的金融机构,并协助各单位与该金融机构开展合作关系;另一种是代理形式的集中融资模式,它是指集团企业赋予集中融资管理主体代理权限,使其能代表集团与外部金融机构进行接洽、合同签订、筹集资金等业务。它的具体工作流程如下:获得审批融资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状况及项目建设的实情来编制一份按类型及期限分别列示的年度资金需求计划报告。成员单位申请需要使用流动资金时需提前30日向财务机构提出申请,项目资金则应提前半年申请,当财务机构不能融资时,应该提前通知成员单位,流动资金是提前30日,项目资金是提前90日,并说明具体原因,成员代理融资向财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时应标明融资的币种、类型、额度、期限及用途等相关要素,还要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财务机构在收到申请书后,要严格审查申请人的融资资格,审查评估其所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与有效,如有效的该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近期的真实的财务报表、申请人及担保人的贷款卡复印件等其他财务部门认为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之后确定受理的单位,对于初审所提供资料不完整的对象,财务机构应在一周之内通知其一次性补办相关材料及手续。财务机构确定受理后,就要制定合理的融资组合及方案,首先以自营方式提供资金,如果资金严重不足时,可以以成员单位代表身份进入市场,选择金融机构并与之订立融资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贷款类型、用途、额度、利息、还款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其他注意事项。财务机构属于代理融资的情况的,可以代表该单位拟定协议,由融资申请人签字、盖章后才能将融入资金发放到存款账户里,且发生的贷款合同印花税等相关费用由申请人承担,财务机构只收取财务咨询费用,不收取任何形式的利差,主要监控融资使用情况,督促融资人及时归还借款,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对于不按时还债的融资人,属于自营贷款的财务机构可从其账户中扣除,属于代理融资的,按照合同条款进行处理,在融资收付了结后,财务机构应及时协助成员单位办理完结手续,如遇融资人要求延期的,财务机构应积极与外部金融机构接洽。
综上可看出,前一种模式关注的是需不需要钱,主要是协助选择、收集资料递交,能否要到另当别论;后一种模式解决的是能不能要到钱,更注重结果,因此审批更严格、服务功能更多,专业性更强。它相当于承担了部分银行的工作。
分析集中融资的优势与劣势
虽说集团企业的集中融资模式在减少整体融资成本投入的方面有一定的优势,但随着集中融资模式的逐渐发展,它的缺点也开始显现出来。
优势。目前集团企业集中融资的管理主体大都选择财务公司来代理,首先财务公司是企业资金集中的核心,能够进行系统融资规划,充分发挥自身的资金优势、人才优势、系统优势及利用自身信贷规模的同时,还形成了对外部金融机构的价格谈判优势,其次是与贷款个体相比,财务公司可以代表整个集团企业与金融机构进行协议,能更科学地选择融资渠道,提升融资结构,有效减少融资成本。
劣势。首先分析审批模式下的集中融资的劣势,因为在审批模式下,财务公司单纯主要是审批融资人的贷款或融资行为,且当融资环境不理想时,外部金融机构加大收紧了对集团的授信及贷款,集团企业融资工作就越难,续借贷款的压力也增大,加上集团没有存款资金时,在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洽谈过程中,议价能力就大大下降,融资成本也就不能减少,单个成员融资就更难。其次是代理模式下的集中融资的劣势,该模式要求财务公司有一定的资金规模,才能形成在与外部金融机构谈判时占有议价优势,当企业缺乏资金,存款又不充足时,则集中到财务公司账户中的资金就很难形成强大的议价优势。同时它还要求有一定的金融人才优势,因为他们在设计最佳融资组合、确定代理对象范围、受理对象的评估、融资谈判及发行债券等工作中起着很关键的作用,专业人才的缺乏,会极大地制约财务公司实行代理集中融资工作。且该模式下增加了财务公司的融资压力,因为财务公司除收取一定咨询费用及债券承销费用外,并无其他利益收益,所以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财务公司的代理融资积极性。
改善集中融资的几点措施
妥善处理资金归集与集中融资之间的关系,强化财务公司的议价能力。属于审批模式下的集中融资,在处于不景气的市场环境时,集团的资金集中额也相对减少,这时可以适当下调对财务公司资金集中度的要求,促进各金融机构放宽对成员单位的授信及贷款;属于代理模式下的集中融资,应由财务公司同时负责贷款事宜及存款管理,有助于协调金融机构和融资人之间的合作关系,且在谈判是享有相对的议价优势。
加强资金管理及专业金融人才的培养,努力实现从审批模式向代理模式的过渡。集团企业在做好对外源性融资工资的同时,也要加强内源融资的管理力度,形成并维持良好的内外稳定的融资渠道,财务公司要注重引进优质的外部金融人才以及培养选拔内部优秀专业人才,组建高素质水平的专业的融资管理队伍,形成强大的人才优势,工作人员要深学会入了解和评估各成员单位的融资状况,能够有效识别各种融资风险,并提出专业性强的切实可行的最优的融资途径。在形成良好的资金管理及人才优势的同时,逐步实现从审批模式下的集中融资向代理模式下的集中融资的转变。
借助网络远程系统设计升级和更新,进行资金强化管理。通过升级金蝶EAS系统能将预算、资金归集等功能组合个性化,它还能与网上银行集成,集团银行帐户统管,实现银企直联。集团内部资金往来瞬间完成,提高了时效性,提供集团成员对内对外担保管理,有效防范风险,到期业务全面提示风险预警等;经分析对比,使管理者更易从集团层面全局把控资金的缺口,资金的周转期限等,内外部融资相结合,使代理模式的自主经营性更强。
优化改进对财务公司的指标考核,并充分利用集中融资的优势。如代理模式下的集中融资,给财务公司施加了更大的融资压力,影响了它的积极性,财务公司的服务功能相对上升,盈利功能也受到了一些影响。为了集团企业的融资成本能有所下降,建议可以强化对财务公司服务指标的考核力度,比如增加集中融资兑现率、融资成本率等指标。同时在集团企业资金绝对额相对较少的情况下,应适当放松对财务公司利润、收益等指标的要求。
(工作单位:深圳市龙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