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换的格局:从“双输”到“双赢”
2017-12-25
本刊特约评论员张茉楠
变换的格局:从“双输”到“双赢”
本刊特约评论员张茉楠
首次中美全面经济对话落幕,本轮对话恰逢习特会晤百天,既是中美全面经济对话机制框架下“百日经济计划”的收官,也标志着中美经济合作有望开启第二个发展阶段。
应该讲,一年多来,中美就为缩小贸易逆差进行了“建设性合作”。中美元首会晤一个首要的成果就是启动“百日经济计划”,为解决中美贸易摩擦提供了“缓冲带”。如今,中美两国在全面经济对话机制框架下开展的经济合作“百日计划”已经收尾,双方在农产品贸易、金融服务、投资和能源等领域已经取得重要进展。
然而,中美关系仍存障碍,导致贸易摩擦以及爆发贸易战的潜在因素并没有消除,如中方长期呼吁美国放宽乃至取消出口限制,以及中企赴美投资应享受公平待遇、美方不应滥用贸易救济措施等。美方立场重在建立中美之间更加平衡的经济关系,主张在迅速解决贸易逆差和市场准入问题的基础上,将贸易逆差作为促使中美合作的工具。双方立场的分歧是显而易见的,在短期内也很难弥合。
在当今全球贸易体系和现代产业分工体系之下,各国产业结构的关联性和依存度大大提高,一国产业结构必须在与其他国家产业结构互联互动中进行,在互利共赢中实现动态调整和升级,也因此才能获得资源整合、要素配置效率和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所带来的全球共同发展的红利。中美经贸不存在绝对意义上的“贸易平衡”。
一直以来经贸关系被认为是中美关系的压舱石,一旦双方引发贸易冲突是一个最不愿意看到的“双输”,使得双方谁都承受不起贸易战的灾难性后果。对于中美经贸关系的定义应远超于“贸易平衡”。中美经贸关系应超越双边关系,“做大增量,而不是切割存量”;应超越“百日经济计划”,重新审视和定义中美“经济平衡”的内涵与外延,着眼于如何创造未来经贸的发展空间,逐步消除结构性矛盾,制定一个更可持续的经贸发展路线图。
不可低估中美之间进行结构性合作的潜力和重要性。贸易结构的特点决定了中美经贸的竞争性与互补性并存。中美经济优势互补,且互补性大于竞争性,两国在资源禀赋和产业结构方面的巨大差异和强烈互补性会长期存在。
重点应积极推进中美各类优质生产要素和创新资源整合,放宽高技术领域出口限制,推动两国高技术市场深化合作是两国面向未来的互利选择。双方需要逐步消除投资壁垒和各类投资歧视性政策,以开放的投资政策以及公平公正的方式对待所有投资者。共同致力于改善营商环境、国家安全审查、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提升规则透明度与公平性。尽快重启中美双边投资协定(BIT)谈判,推动市场双向开放,探索负面清单制度以及相关高标准的最佳路径,在条件成熟时启动范围更广的双边投资与贸易协定(BITT)谈判,加快推进中美基建投资、亚投行等多边开发融资体系,以及中美两国共同开辟第三方市场,如“一带一路”框架下的第三方市场开发与广泛合作。长远看,提升中美结构性合作潜力可创造巨大的增长红利或许是双方推动经贸问题解决的有效手段,使中美经贸合作真正步入“双赢”的良性可持续的发展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