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原则和措施
2017-12-25
辅导员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原则和措施
文/楚碧洋 佘雪平,长沙医学院中医学院学工办
从辅导员的视角出发,探讨规范其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伦理的基本原则,进而从辅导员层面提出具体措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伦理;大学生
1 规范辅导员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伦理的基本原则
1.1 宽心治愈,立德向善
辅导员与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心理助人者一样,是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人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专业心 理助人者在实践中往往偏重医学模式,而辅导员则可以偏向人文关怀。相较专业心理助人者运用心理咨询 与治疗的技术,追求见效快的“治愈”,辅导员的人文关怀更多的是“百年树人”的深远影响和源源不绝的“向善”力量[1]。辅导员要在教育方式方法上符合伦理规范,更要在心理健康教育全过程最大程度地尊重学生、爱护学生,用教育者的心灵之水滋润大学生的成长之树。
1.2 遵守伦理,把握尺度
保密原则。对于学生常态的个人隐私,辅导员要予以保密,这是责无旁贷的最基本原则。但是,在保密原则中,要注意“保密例外”的情况,即对于有损于社会利益或危害自身或他人生命安全的“隐私”,辅导员要考虑后果及处置方式。遇到这样的情况,辅导员要告知学生他的隐私可能带来的后果以及他应该具备的态度、情怀以及做法。尤其重要的是,要督促学生将隐私中的某些信息告知特定的人群。以疾病为例,如果是危害面广可轻易传播的疾病,应该让校医院医生及舍友知道;如果是只对个别特殊人士才产生影响的疾病,如通过性传播的传染病,应该让性伴侣知情,并继续采取后续措施。如果学生坚持不与外人说,辅导员为了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可采取必要的措施:比如通知学生家长、上报学校相关部门等。但应注意在咨询之前,要与学生签订“知情同意书”,在有严重伤害情况发生时,心理健康教育者有权利进行“保密例外”的处理;还要注意将有关保密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低范围之内。
1.3 价值中立,客观引领
心理咨询中的价值中立原则要求助人者不要用自己的价值观去评判来访者的选择,或者替来访者做抉择,更不要将自己的观点意见强加给来访者。但由于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场域的特殊性、主体的特殊性,绝对的价值中立是不值得提倡的。不提倡的原因,并非辅导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者身份,而是因为大学生的社会化尚未全部完成,应该让与大学生关系最紧密的辅导员用自己所具备的更完善的价值观去感染和影响大学生。辅导员应该给大学生充分的思考和选择的空间,继而给学生充 分的表达机会,在学生思考与表达之后,对学生的态度与观点进行梳理、澄清。没有压力,没有行政命令,让沟通开始于中立,落脚于引导。
1.4 勉励自立,互相沟通
当前大学生的成人意识比较缺乏,大部分还处于父母提供物质生活条件、学校安排学业生活的“未成年模式”。这种教育模式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大学生的自立自强。一方面,辅导员在心理健康教育中应强化大学生的成人意识,督促他们伴随着年龄的增长、生理的成熟, 心理上应该日益独立与强大。另一方面,在学生们遇到心理问题的时候,鼓励他们勇敢做出自己的选择,勇于对自己的选择负责;不依赖他人,不推脱责任。在校方、家长要求辅导员陈述学生心理状况的时候,非紧急状态下,应鼓励当事学生自己去表达、去沟通。不但要对大学生强化这一理念,还要让学校、家长、社会都将大学 生作为一个独立的、能对自己负责的人来看待,平等地与之沟通,让他们承担自己必须承担的责任。
1.5 权衡利弊,取其“最优”
古语有云:两害相权取其轻。在面临两难抉择的时候,辅导员不妨综合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自身与家庭、生命与面子等要素,与来访学生共同商讨解决之策。此时,不妨参考社会工作者工作 伦理中的相关论述:“你能做些什么,以使个人、社会 和专业的价值观之间的冲突减少到最低程度”“最小伤害”,“既有效率、效果又合乎伦理”,“考虑和掂量短期和长远的伦理后果。”比如,在高校这一特殊环境下,在大学这一特殊成长阶段,在某一种危机状态中,便要将生命权优先于保密原则,优先于成年人的自主权。法无定法,没有一成不变、刻板僵硬的伦理,辅导员应因 时因事因地制宜,凭借自己的爱心、经验以及他人的帮助,制定出最佳方案。
2 规范辅导员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伦理的具体措施
2.1 面对学生方法得当。辅导员在平日的工作中,可以大胆运用心理咨询中的一些技巧,以加强思 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但在承担心理咨询工作时,不以心理咨询师的身份接待认识的学生。这是因为,首先,辅导员和学生之间存在不可避免的利益关系,比如评优评奖、就业推荐等。因此,对学生而言,为了捍卫获得利益的可能性,他要维护好自己在辅导员心目中的形象,这就阻碍了坦诚的咨询关系的建立。对辅导员而言,当心理咨询遭遇阻抗时,辅导员这一身份为其提供了离开心理咨询的通道,辅导员可以利用自己的身份,以纪律或者行政要求的方式要求学生遵守自己的主张,这就压抑了学生的心理,也违背了心理疏导的本意。其次,不接待自己的学生,有效避免了多重关系的发生,保持单纯的助人者和来访者的关 系,有利于心理咨询的开展与深入。
2.2 面对家长做法适宜。家长也是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主体之一,在有条件或者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或者应该让家长参与心理健康教育进程。辅导员要鼓励家长与子女之间进行充分的沟通,辅导员可指导其倾诉与倾听的方式、看待问题的角度以及疏导情绪的方法;辅导员面对家长透露学生心理隐私时,应对其解释保密原则,鼓励家长与孩子的坦诚、直接交流;辅导员除了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还要对家长进行教育,—要让家长明白:子女面临的心理问题,不但需要学校老师的帮助,同时也需要家长的帮助。某高校一抑郁症大学生,多次要求退学。家长碍于面子,坚决不肯,坚持陪读;在某个傍晚最后一次交谈中依然否定了孩子退学的请求。当晚孩子就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留下家长无穷的伤痛与懊悔。用这样鲜活的案例,让家长理解有心理疾患的大学生的痛苦,争取更多的理解与宽心。
[1]陈新星.高校辅导员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D].福建师范大学,2016.
[2]吴秀红.高校辅导员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价值维度及思路[J].思想政治课研究,2015.
[3]李建新,马国艳,王言.高校辅导员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艺术和技巧[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