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银行信用贷款风险及预防对策
2017-12-24赵银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文/赵银,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日益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向银行贷款用于购置房屋与车辆等大型贵重物品。银行往往根据自有资产规模以及自身对于风险的偏好来决定信贷市场的规模以及类型,并同时承担相应的信用贷款风险。尤其对于商业银行而言,科学合理的布局信用贷款业务能够吸引更多的客户,提升银行的竞争力。将资金借给贷款人后,银行需要承担贷款人不能及时归还本金与利息所带来的风险,因此,银行对于信用贷款的风险管理流程主要包括:风险识别,风险量化计算,风险监测,风险控制。现阶段,银行主要采用的信贷风险控制方式主要包括风险分散策略,风险对冲策略,风险转移策略,风险补偿策略等。
1 银行信用贷款常见风险分析
1.1 管理风险
管理风险是指,在银行信贷业务开展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妥当,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影响到信贷业务管理的水平。对于大多数小型银行来说,由于缺少科学的信贷资产管理方案,导致信用贷款过程中充斥着大量的风险因素。一方面,大多数银行针对信用贷款的风险评估能力不到位,我国缺少统一认证管理的信贷风险管理指导机构,由市场自发组成的信贷风险评估单位秩序性不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另一方面,我国信用贷款行业发展起步较晚,管理机制不够完善,相关的建设仍然处于探索阶段,在信贷业务相关的制度,标准以及操作程序上仍然有待完善。
1.2 法律法规风险
在现行的银行贷款管理体系中缺少针对性以及操作性强的信用贷款条例,我国的银行信用贷款等闲管理环节还存在一些“人工治理”的陋习,从我国目前对于信用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等借贷相关活动的立法情况来看,不仅制定的法律过于空洞,并且执行力度不够严格,有许多执法漏洞存在。然而,对银行的信用贷款行为进行相关的立法约束,不仅是为了信用贷款市场的平稳运行,也是为了保护我国借贷者与银行双方的合法利益。缺乏相应的法律政策,许多相关商业银行在运营过程中没有法律保障,使得银行与借款人双方可能会存在互相不信任的情况。
1.3 信息系统风险
在许多中小型的民营银行中,绝大多数的银行信息系统由于投入较小、人员相对少,忙于应付业务需求,没有时间和精力深入拓展、挖掘系统的设计原理以及业务需求,更没有可能在此基础上对关联系统及海量数据进行更高层次服务于业务的梳理、整合,导致IT对业务的支撑层次相对较低,指导性数据支撑不足。且银行间交易等许多业务依然处于人工录入数据状态,大大增加了手工录入错误等风险。信息系统的不完善导致银行在信贷审核环节的支出增加,客户信息缺失,审核出错的情况频繁发生。
1.4 实践调查风险
对于偏远地区的银行而言,为了在提供信用贷款时落实贷款人的真实信息,往往需要采用实地调查的方式搜集申请贷款人的相关信息。然而,由于银行自身的资源有限,在核实情况时,可能无法直接与贷款人进行联系,而是通过邻居,家人,居委会等人进行咨询,可能会收集在模糊虚假的信息,这对银行的信用评估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干扰。
1.5 客户素质风险
除了银行自身以及政府制度的因素,客户自身的原因也会导致不良信用贷款情况,其中绝大多数的客户风险是由于借贷人本身的市场洞察力以及道德素质水平较低引起的。例如,某些客户发现邻居好友纷纷通过银行的信用贷款模式获取购房购车的资金,盲目跟随借贷,并未考虑自身的经济水平与还款能力,尽管还款意愿较高,但当风险来临时,资金紧张,无法按期还款。尤其是从事自主创业经营活动的客户,面对市场需求的不确定性,难以估量后期的资本投资回报情况,过高的估计了自身的收益,在盲目的扩张中导致资金周转出现问题,无法偿还贷款。
1.6 征信信息风险
在开展信用贷款的过程中,银行需要根据客户的征信信息报告做出放款决策。然而,由于我国拥有众多的小型银行,各自分散独立,没有形成信息共享的利益共同体,因此,许多银行无法掌握客户在其他银行的贷款情况,难以对客户的贷款历史进行核查与辨别。此外,我国缺少专门的征信信息企业,无法对客户进行全面的风险核查,国内现有的少数征信机构也都是采取“按需购买”的方式向银行提供征信报告,每份报告的成本在5-10元左右,大大提高了评估客户风险的成本,许多银行难以筹集足够的资金。
2 银行信用贷款风险预防对策分析
2.1 完善信用贷款法律监督制度
只有为银行的信用贷款业务提供完善的市场法律监督保障制度,并设置有效的内部治理制度才能从根源上减少不良贷款风险的影响,提高银行与贷款人的收益。首先,需要加强对开展信用贷款业务的隐含资格审核,改善现有提供信贷业务的银行管理质量。建立专业的监督机构,要对开展信用贷款的银行业务质量严格把关,减少银行绩效不稳定,经营情况不佳等情况的发生概率。其次,要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进度,对现有的《银行法》,《贷款法》,《信用贷款法》等相关法律细则进行深入修改与细化管理。必须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让监管人有法可依,依法行使对银行信贷业务运作的监督权。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决定了信贷产品的质量以及借款人的利益。因此,应当制定合理的约束机制,对操作不合格,职业道德低的银行以及管理人进行及时的处罚,依据情节的严重性与资金的损失请款追究单位及个人的经济责任与行政责任,对于造成巨大损失的员工与团队,应当移交相应司法部门进行处理,从而更好的规范银行信贷业务的发展[1]。
2.2 优化银行信用贷款管理系统
银行应当对原有的信贷系统进行重新规划设计。一方面,设定专门的风险管理模块,全面整合所有用户的交易数据信息,将其他部门所有客户的放款,借款,利息等数据全部导入新系统中,做到实时监控客户的资金流水动态,保证信息系统数据的有效性。银行也应当加强对信息系统的安全建设管理工作,保护客户隐私,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另一方面,利用计算机系统实现半自动的信贷审批,辅助审核人员进行决策,不断更新风控规则与阈值数据,保证计算机模型的最优性,提高信用贷款的风控审批效率[2]。
2.3 强化信用贷款贷前风险管理意识
在贷款前做好客户风险评估审核工作能够最大程度的帮助银行规避坏账,提高还款率。首先,需要加强实地调查的规范性,尽可能通过考核贷款人现有的房屋,车辆,公司等资产来判断其真实还款能力,结合邻居与家人的认知进行综合判断。其次,国家与政府应当出资建立统一的征信信息管理机构,对所有公众的信息进行收集整合,包括通话记录信息,交通信息,网络浏览信息,消费信息等,当银行向机构申请查阅某人信息时,机构将相应客户的征信信息传输给银行,帮助银行全面判断客户的风险状况。最后,银行自身也要加强对信贷业务的管理,信贷业务的发展应当建立在其真实的资金能力上,避免盲目追逐扩大信贷规模而大量发放贷款[3]。
2.4 加强信用贷款风险人才的培育与引入
提高银行信用贷款的风险抵抗能力需要专业人才的支持。一方面,高校应当积极响应社会形式,开设相关专业课程,为学生提供金融贷款法律等基础知识的讲解,鼓励学生参与到银行的信贷实际业务中来,强化理论知识的实际运用能力。另一方面,银行自身需要加强对现有的信贷管理部门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如定期开展信贷风险管理案例、理论培训,要求员工按时参与,积极讨论,并将培训的成果记录到绩效评估中来,督促员工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理论素养。此外,银行也应当通过有效的薪酬福利管理制度以及职业晋升规划制度吸引有能力的人才加入,提高信贷团队人员综合素质力量。此外,在加强信贷人员专业技术知识培训的同时,也要重视职业道德素质教育,通过教育与监督的方式促使信贷人员的审核,放款等操作最大程度的实现公平与公正[4]。
3 结论
银行的信用贷款风险往往来自经济体制,市场供需情况,借款人经营情况,贷款政策,信贷评估以及贷后催收等环节中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对银行的资产与信誉均会产生较大的负面作用。因此,及时识别各种风险因素,积极完善信贷法律监督机制,对信贷风险进行防范与控制具有深远的意义。
[1]徐杰华.浅析我国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信用风险[J].金融经济:理论版,2010(9):42-43.
[2]王军平,张宏光.浅谈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风险及防范措施[J].甘肃金融,2014(7):67-69.
[3]周海旭.浅谈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风险点及防范对策[J].金融经济月刊,2014(12):176-177.
[4]马文利.浅谈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及防范措施[J].时代金融,2010(11):6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