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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

2017-12-22策划本刊编辑部

工友 2017年12期
关键词:总工会维权争议

策划_本刊编辑部

湖北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

策划_本刊编辑部

2014年12月,全总对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是中国工会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内在要求,是工会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客观需要,是充分发挥工会群众性、民主化优势以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保障。

三年来,湖北工会坚持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会各项工作,使工会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道路。

法治中国进程中的湖北工会实践

湖北省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在中央电视台播出,充分体现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法治建设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湖北工会坚持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在工会法治化建设上迈出了新步伐。

源头参与,在促进科学立法中体现作为

时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大国同志在《湖北省企业工会条例》新闻发布会上如是说道:“《条例》体现了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对工会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凝聚了我省广大工会干部的集体智慧和辛勤努力,为企业工会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工会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立法,是民主立法的重要渠道。围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省总工会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工作,切实履行工会组织依法治会、源头参与职能。《法治中国》有言:“实践发展永无止境,立法必须与时俱进。”2003年,推动省人大修订《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通过规定缴纳工会筹备金、工会经费财政划拨、工会侵权维护措施等,有效破解建会难、经费收缴、难维权难的“三难”问题。2007年,推动省人大出台《湖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总工会有权对违法企业责令限期改正,首次在地方法规中赋予工会处理权。2010年,面对部分非公企业劳动关系矛盾进一步显现的新形势,《湖北省企业工会条例》适时出台,这是全国首部针对所有类型企业工会工作制订的省级地方法规。2013年,省人大修订《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推动建立集体合同制度方面的责任,并为“上代下”“上参下”的集体协商工作模式提供了法律支持。

积极跟进法治化进程,主动参与涉及职工利益的法律制定和修订工作。近年来,参与制定《湖北省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湖北省乡镇企业工会条例》《湖北省私营企业工会条例》等法规,组织职工参与对《破产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湖北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湖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政策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发挥了在源头参与维护中的重要作用。

普法教育,在促进全民守法中发挥优势

省总工会评选的“十佳农民工”之一——青山区总工会农民工维权站站长向永兴,是信访不如信法的最好例证。他从一个身陷工伤索赔案、因不懂法而无助求援的农民工,通过自学法律,成长为常年免费为农民工“代言”的劳动维权明星。他学法用法的精神不仅实现了自己的梦,也圆了农民工工友的梦。

法治的真谛,在于全体人民的真诚信仰和忠实践行。民众的法治信仰和法治观念,是依法治国的内在动力,更是法治中国的精神支撑。在广大职工中普及法律知识,是实现全民守法的重要基础。全省工会常态开展法治宣传和职工素质教育活动,及时把实用的法律政策知识传输给职工,把鲜活的懂法用法典型推荐给职工,引导职工自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2017年7月启动的全省“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法治宣传行动中,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20所高校的300名志愿服务师生,组成45个宣传小分队,奔赴全省85个县市区的185个乡镇、街道、社区、企业和8个在鄂央企的40个重点建设项目工地,开展法治宣传讲座、法律咨询550场次,组织编写、印发宣传资料和宣传图册35000份(本),受众近3万人次。参与活动的农民工朋友都表示,这样的活动非常有意义,丰富了劳动者的法律意识,今后会主动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中国梦·劳动美”全省职工法律知识有奖竞答中,吸引参与职工63万人次。在湖北工会微信公众号开设“工会说维权”专栏,制作H5、动漫视频和拍摄微电影、公益广告等普法作品宣传法律知识,实体和网络宣传方式双管齐下,提升了职工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依法维权,在促进法律实施中履行责任

从“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方针,到“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工会维权观,再到“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企业工会工作原则,明确了维权工作在工会工作全局中的地位,强调了法律手段和法制保障对于工会履职的基础性作用,努力让职工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法治阳光照亮维权之路。

工会法治化建设理论不断创新和突破,我省工会工作法治化的实践探索也从未停步:劳动法律监督机制不断完善,有效开展企业内部监督、参与执法监督、推动立法检查监督、推行实施“整改意见书”和“处理建议书”制度。劳动争议调处机制不断健全,推动形成了以工会组织调解、裁前调解、诉前调解为主要形式的新型劳动争议调处机制,黄石、荆州、襄阳、宜昌、十堰、荆门、仙桃、潜江等8个市总工会及13个县总工会成立劳动争议仲裁工会派出庭。法律援助工作不断强化,各市、州、县(市区)总工会在700多个街道、社区和乡镇建立工会职工法律援助服务站,建立“1+8”武汉城市圈农民工维权联盟和600多个乡镇农民工维权服务站,以职工服务中心为前沿“窗口”,开通12351职工维权热线,建立网上投诉平台和工会主席网络信箱。法律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省总工会每年下拨专项补助经费260余万元,为全省县级以上总工会聘用具有律师专业资质的工会法律顾问112名,全省已有120个地方总工会建立以律师为主体的职工法律服务团300余人,工会公职律师14人,驻会律师162人。从2010年开始,联合省司法厅、律协表彰40名“湖北省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并授予“湖北五一劳动奖章”,表彰6家“湖北省维护职工权益优秀律所”并授予“湖北五一劳动奖状”。集体协商机制深化发展,维护职工经济权益是工会维权的“题眼”,被全总称为“武汉样本”的武汉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让武汉餐饮企业“用工荒”有效缓解,“用工魅力”不断提升,从黄冈到武汉当餐厅服务员的小刘致信武汉市餐饮行业工会联合会说:“集体协商涨工资后,每月给家里多寄了300元,今年还想再多寄点。” “一枝独秀”带来全省集体协商工作的“满园春色”,目前,全省共签订集体合同5.3万份,覆盖企业10.8万家;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5.1万份,覆盖企业10.7万家。

依法治会,在建设法治湖北中贡献力量

“法治中国的建设,对于工会而言,就是依法治会。”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董永祥说,工会要积极参与立法和政策制定,加大工会法规普及力度,依法建会、依法参与社会治理、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以法治思维全面推进工会各项改革。

推进法治湖北建设,必须坚持依法治会,努力提高工会工作法治化水平。依法规范工会工作,以法律和工会章程为依据,按照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完善工会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出台《关于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湖北省总工会会议制度的意见》、《省总工会关于招标(集中采购)管理的实施办法》等文件,建立健全工作运行、经费管理使用、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制度机制,切实做到所有的工作都遵循法律要求、所有的活动都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工会干部法治素养得到提升,针对不同层级的工会干部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激发工会干部的学法热情。三年来,省总机关共举办法律法规专题讲座9次,机关干部法律知识考试10次。各地工会按照省总工会和当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安装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实现法律知识“网学网考”,健全工会干部常态化学用机制。全省各级地方工会法律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共计240人,其中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工作人员101人,并有21人通过司法考试。三年来,通过组织免费培训、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为县级以上总工会培养20余名国家级劳动关系协调师。

/ 武汉 /整合资源,优化工会法制宣传服务

文_吴志武

工会法治宣传教育是提高工会工作者和广大职工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的重要抓手,是建设法治工会依法履行基本职责的基础性工作。长期以来,武汉市总工会工会着眼于夯实法治建设群众基础,着眼于壮大专业法律人才队伍,着眼于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着眼于精准施策提供快捷服务,全会统筹部署,整合社会资源,倡导尊法信法,打造网上平台,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夯实法治建设群众基础

让更多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崇尚法治、尊重法律,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和推进工作的法治思维,是工会法治宣传教育的题中之义。2015年,市总工会出台《关于大力推进全市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将法治宣传教育与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有效结合,推进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各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按照市委法治办在全市实施法治惠民工程的部署,市总工会结合本职工作,推出“工会说法”微信栏目和“送法到一线”两项活动,形成工会特色的法治惠民项目;市总工会注重向市法治办报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信息,送法到一线和举办法治与创新专题研修班等工作登上市委法治办月度“两情简报”。

2016年,市总工会印发《关于在全市工会工作者和职工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明确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对象要求、组织领导和工作举措,启动全市工会系统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2017年全会法治化建设工作要点中,法治宣传教育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并细化为具体量化指标纳入下管一级工会“一会一清单”式绩效考核目标。

壮大专业法律人才队伍,整合社会资源

长期以来,武汉市总工会有着借助社会力量提升工会法律工作的成熟经验:常年法律顾问制度从九十年代坚持至今从未间断;与市司法局联合成立的工会律师顾问团一度在《工会法》修改、《劳动合同法》出台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14年成立工会法律维权服务志愿者队伍,由各区推荐2000多名法律从业人员组成,集中开展职工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活动。

为把更多、更专业法律从业人员吸纳到工会“身边”,进一步壮大工会法治宣传教育专业人才队伍,组建一支准组织化的团队,2016年,经过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和长江日报三方反复沟通、磋商、论证、协调,成立了劳权法援服务团。法援服务团律师除联系市总工会和市民之家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外,还分别联系13个区总工会工作站并兼任区总工会职工法律服务团成员。

劳权法援团成立一年,为职工开展“送法到一线”法律知识小讲堂近百场次,成为市总工会“法治惠民”品牌项目,受到市委法治办通报表扬。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倡导尊法信法

尊法信法较之于知法懂法,更加有利于形成全民守法、用法的良好局面。顺应新形势、新任务的新要求,武汉市总工会近4年来每年开展一次为期4个月的全市工会法律维权志愿服务活动,在全市掀起工会法治宣传教育的高潮。近两年的全市工会法律维权志愿服务活动逐渐向营造法治文化方向发展,每年一个主题:2016年,“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2017年,“信法尊法懂法,依法理性维权”。近四年,全市开展法律援助进园区、进社区、进企业,法治宣传教育进车间、进班组,工会律师顾问入企业服务均达500多场次。

按照全总、省总的统一部署,14个高校服务分队赴武汉市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农民工法治宣传服务活动。市总工会抓住这一契机,在将14个服务分队合理分配布局的基础上,要求各区切实落实全总、省总要求,与高校分队通力合作,充分发挥高校服务分队法治理论水平优势,启发农民工增强法治意识、培育法治思维。

提供精准快捷服务,打造网上平台

在“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大趋势下,信息技术的快速普及和功能的日益强大,已是不可逆的时代潮流。当潮流来袭,变革也成必然。互联网的发展在改革人们生活方式、思维方式乃至认知方式的同时,也对工会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武汉市总工会正视扑面而来的挑战,顺应时代发展,着力探索打造“互联网+”服务职工新模式,在迎接挑战中化挑战为机遇。

借助市总工会网站、微信平台等新技术、新媒体资源,武汉市总工会借势借力让工会法治宣传教育搭上“互联网+”的快车,打造网上快捷服务平台。今年上半年,市总设计了简洁易答的职工法治宣传教育需求调查问卷,通过市总工会微信平台发布,为期一个月的调查吸纳了大量工会干部和职工参与。通过对网上调查生成数据的分析,使其了解到工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不足以及职工对法律知识的需求,从而可以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除了在市总工会微信平台上登载劳动法律法规、开辟网上法律咨询服务专栏外,还采用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以案说法,编发“工会说法”栏目20余期,辅之以生动的图片、诙谐的动画表情,以及专题式劳动法律法规知识,每周发布一期各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调解成功的案例,并对后台表述清楚、提问具体的留言予以解答。这一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受到职工的广泛欢迎。

/ 宜昌 /抓兴趣所在 现实所需

文_罗志勇

2017年7月,宜昌市总工会与三峡大学前期3次召开会议研究,为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法治宣传行动进行了周密部署。

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法治宣传行动涉及多领域、多地域、多部门、多行业,宜昌市总工会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周密部署,协同联动。

宜昌市总工会把开展这项活动作为工会竭诚为农民工服务的重要载体,积极承担起活动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的牵头责任,会同地方工会组织和政府部门,联系农民工集中的乡镇(街道)、企业,研究制定《宜昌工会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法治宣传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将宣讲团分为两个分队,将宣讲工作辐射到全市14个县市区工会和部分市直企业工会,由各县市区工会根据自身实际,细化工作方案,确保活动平稳有序开展。

宜昌市总工会把开展这次活动作为工会干部和高校师生增强服务意识、提升实践能力的重要平台和途径,同三峡大学师生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劳动保障、婚姻家庭、养老继承、安全生产、法律救济等宣讲内容多次交流,关注热点难点问题,关心农民工关注关切,为活动顺利进行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在具体宣讲中,除了以形式灵活的PPT案例宣讲外,还开展了与农民工进行互动交流,现场解答农民工生产生活中的疑惑和困难,现场给予企业工会相关政策指导等多形式宣讲模式。

宜昌市总工会运用工会网站、微信、微博等互联网平台实时报道,广泛深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创新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同时加强互联网在法律知识传播中的运用,学习借鉴“键对键”的优秀做法,为农民工网上解答权益维护难题。

送法入心,抓农民工兴趣所在、情感所需

法治宣传行动服务队大力宣讲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和意义,以此积极培育农民工的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增强农民工对主流价值的认同,引导农民工坚定不移地听党话、跟党走。

大力传递了党和政府关心关爱农民工的政策举措,对农民工就业、社会保障、子女就学、住房购房等政策内容作了重点阐释。

努力提高了农民工的法治意识,宣讲前多次斟酌内容,倾听农民工的呼声,深入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所忧、所盼,突出农民工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这个重点,让农民工听得懂,听得进,“面对面,实打实”为农民工排忧解难,树立农民工的法律意识,树立农民工对法律的信任和信心,引导他们依法依规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解决权益维护问题。

转变服务理念,变事后维权为事前预防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事后维权必不可少,事前预防是关键,服务队紧紧抓住事前预防这个关键,发挥源头治理在这项活动中的基础性作用。

将《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能有效帮助农民工做好事前权益保护的法律条文,运用案例式宣讲、维权手册发放、维权海报张贴等方式,使农民工掌握了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要件,掌握了安全生产的防范措施,提高了农民工的依法防范意识。

指导企业审查劳动合同,针对就试用期、合同解除条件、工作内容、免责事项等条款进行审查,防止用人单位故意规避法律责任的情形;针对企业对于劳动合同的法律盲点问题,服务队抓住群体特征,解读典型案例,帮助企业解答疑点难点问题。

指导地方工会及地方相关维权组织在农民工维权方面的工作,针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的情况,市总工会协调地方工会和政府部门,督促各用工企业和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监督合同履行,规范劳动用工行为。

宜昌市总工会与三峡大学工会先后赴各县市区及市直16处地点开展宣讲活动,针对地方农民工维权的突出问题,完善工会与高校法律援助网络,强化服务理念,积极为进城农民工提供专业的法律援助服务,重点在农民工建会入会、督促劳动合同签订履行、维护农民工工资收入等方面开展工作,及时收集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情况,及时引导有诉讼请求的农民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矛盾纠纷或就近快速申请法律援助,立项服务农民工科研课题,推进服务农民工方式方法创新,着力构建农民工维权长效机制。

/ 十堰 /打造专业队伍,建立双向维权机制

文_赵毅

为最大限度保障职工(农民工)合法权益,十堰市总工会尊重职工群众的主体地位,对职工群众的诉求,耐心细致地进行解答,对侵害职工权益的个案,进行依法维权、科学维权,充分发挥工会维权队伍的作用。

打造一支专兼维权队伍

为充分发挥工会维权优势,加强工会维权队伍领导,在执业律师兼任县级总工会副主席的基础上,充分整合资源,先后成立了十堰市总工会法律顾问团、十堰市工会法律服务志愿者团和十堰市总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由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总工会主席沈学强担任法律顾问委员会名誉主任,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李馥秀担任主任,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方建国,市总工会党组成员、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赵国民担任副主任,对工会法治化建设和职工维权工作进行领导和指导。

为进一步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十堰市总工会不断完善创新,着力加强维权队伍建设。2008年探索公选执业律师兼职县级总工会副主席,10个县市区均配备1名执业律师,建立起专业维权队伍,有力破解了工会干部不敢维权、不会维权、不善维权的难题。

2012年全市公开招考研究生科级干部,市总工会引进一名法学硕士研究生,并取得公职律师资格,极大加强了自身维权力量建设。2015年开展市县乡三级工会法律顾问聘任工作,共聘任50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将职工维权下沉到最基层,打通职工(农民工)维权“最后一公里”。

编制一张异地维权网络

十堰市地处秦巴山区,城乡二元结构突出,大量农民外出进城务工,带回经济收入占农村经济收入的60%以上,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伤拒不赔偿等事件屡屡发生。

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证社会和谐稳定,十堰市总工会积极与农民工外出务工集中的其他省份地市州工会沟通协调,探索建立农民工异地双向维权机制,运用农民工输入、输出地工会组织各自优势,约定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双方签订协议,将“异地维权”转为“当地维权”。

2014年,借助南水北调对口协作工作契机,与北京市总工会签订框架协议和补充协议,建立双向维权机制,加强两地工会在推进集体协商机制建设、开展劳动争议调解、职工法律援助、完善劳资矛盾、应急处置机制等方面的合作交流,共同维护职工(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目前,十堰市总工会共与全国17个地市州工会签订农民工异地双向维权协议,覆盖全国197个县市区,初步形成了输出地与输入地农民工维权网,有力维护了外出农民工合法权益。

争取一笔维权专项经费

为更好地开展职工维权工作,十堰市总工会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建立职工维权专项基金,市政府与市总工会联席会议纪要:同意市总工会建立职工维权专项资金50万元,其中市财政解决20万元,广泛开展职工维权。为职工(农民工)维权工作提供财力支撑。

同时,十堰市总工会获得中央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单位资格,每年给予一定经费,专款专用,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具体工作人员办案补贴,极大提高了工会维权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从而更好地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

探索一个异地维权试点

为进一步发挥双向异地维权机制作用,深化“异地维权”转为“当地维权”,十堰市总工会在外出农民工较为集中的地方试点开展聘请当地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

2016年10月,十堰市总工会在西安聘请2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在陕西十堰籍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法制教育、案件代理等法律服务。2017年3月,在法律顾问办公地点挂牌成立“十堰市总工会(西安)农民工维权工作站”,负责维护在陕十堰籍农民工合法权益。据悉,市总工会还将在外出农民工较为集中的其他地方建立维权工作站,同时在市辖区内与律师事务所合作,设立“职工维权律师工作站”,更便捷、高效地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

/ 黄石 /发挥品牌影响力,助推工会工作法治化

文_雷慧

近年来,黄石工会做大做强依法维权服务工作品牌,及时化解了劳动争议矛盾,有力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建立工会劳动争议调处网络

黄石工会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室,组建了全市一张网、四级全覆盖的职工劳动争议调处网络。推动规模以上企业组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劳动争议案件易发的行业和区域,建立区域(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本区域(行业)内未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截止目前,全市7个县(市)区职工服务中心和360家街道(乡镇)、园区、社区、企业职工服务中心(站)均设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室;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799个,区域(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101个。

市总工会、7个县(市)区总工会全部开通了职工劳动争议与信访热线电话,建立智能化电话管理系统,24小时均能接受职工各类咨询、投诉。市总工会先后建立了网上职工互动平台、“互联网+”服务职工平台,全市职工随时随地都可向市总工会反映各类诉求,每天由网站管理人员填写网上职工信访处理单,按诉求内容分发给市总工会各职能部门办理,并将办理结果情况及时在网上答复。

组建劳动争议调处专兼职队伍

黄石市总聘有专兼职劳动争议调解员、仲裁员、劳动关系协调员、工会法律监督员2431人,通过专业化和兼职化相结合的办法,充实了劳动争议调处队伍。同时利用非公企业“党工共建”机制,倡导党支部成员进入调解组织。

加大对劳动争议调解员、仲裁员、劳动关系协调员、工会法律监督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维权律师团作用,依法及时免费为符合条件的职工提供法律援。

建立劳动关系预防预警机制

在企业改组改制、关停、破产等敏感时期和化解去产能重要时段,市总机关干部深入一线,集中力量加强对职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排查,特别是对可能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会报告,并超前做好工作。

近三年来,成功预防43起因劳动争议引发的群体性案件的发生。全市57个乡镇(街办)全部聘请了工会协理员,建立了职工服务站,对职工个体劳动争议及时调处,努力把各种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建立统筹协调、部门联动机制

市总工会通过与同级政府联席会议、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集中反映劳动关系突出问题;积极配合市人大、市政协开展专题视察和调研活动,利用大会发言、议案、提案等形式反映职工权益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将劳动争议调解纳入到市委、市政府的信访维稳大调解格局之中,推动市委出台了《关于加强职工维权工作协调机制建设的意见》,制定了职工信访维稳工作统筹协调、联合检查、调解调处、情况通报、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形成了社会化劳动争议调解格局。

黄石市总注重借助政府职能部门的力量,切实把劳动争议调处工作融入到各部门的职能体系和日常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职工信访和转送或交办的信访件不认真受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与相关责任人,严格给予党纪或行政处分;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注重加大职工维权工作的宣传力度,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努力营造职工维权的良好氛围;劳动保障部门着力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情况实施有效的监督;司法行政部门和人民法院注重将职工劳动争议调处工作纳入司法系统的法律援助体系,为职工提供司法帮助。

做强“三大”服务品牌

2005年9月,市总工会开通了全国第一个以全国劳模命名的“潘兰英职工维权服务热线”,成效明显。

为了做大做强潘兰英热线维权工作品牌,我们将潘兰英热线与市总生活保障部、信访办公室、职工维权办公室、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和机构合署办公,增强热线信访维稳工作合力。投入近20万元开发热线电话语音智能系统,开通主席信箱,对接阳光信访和“互联网+”服务平台,形成了来信、来访、热线电话和网络信访的工作格局。

如今,这个以劳模为核心元素搭建的热线成为了市内外职工及时反映合法诉求理性融合、协调互动、效应放大的平台。热线开通以来,共受理职工来信、来电、来访总量达9112件,1.07万人次,信访回复率100 %,信访件办结率 96.7%,累计帮助5684名职工解决拖欠工资、工伤待遇、补偿金、社保费等达4319.5万元。

从2006年起,市总工会将每年的5月18日定为“职工维权日”。每年5月18日前后一段时间,各相关单位和工会共同参与,集中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咨询、信访接待、劳动执法检查以及职工维权主题宣传报道等系列维权帮扶活动。

为扩大“5·18”职工维权日的影响力,市总工会拓展了活动内容,逐渐从单一维权向全方位服务转变,从单纯集中接访变为政策法规宣传咨询、信访接待、平等协商对话、劳动争议调处、劳动执法检查、就业帮扶等“六位一体”,让服务职工的部门更多、内容更广、领域更宽,受到全社会共同关注。

市总工会先后与法院、司法局、人社局联合制发了《关于建立职工维权法律服务制度的通知》、《关于建立困难职工涉诉司法救助绿色通道的意见》和《关于对困难职工劳动争议仲裁实施仲裁救助的意见》,联袂打造职工维权“绿色通道”。

市总工会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和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设立专项维权基金;成立职工法律服务团,聘请法律专家参加职工维权工作,建立了案件流转有序、衔接及时,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劳动争议诉讼案件工作规则,实现了工会与法院在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上的诉调对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庭和劳动仲裁派出庭,5名工会干部被市劳动仲裁委聘任为兼职仲裁员,在工会服务中心劳动争议调解庭调解不成的案件,经职工申请,可在工会劳动仲裁派出庭直接仲裁,不出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即可实现接待、调解、仲裁、诉讼一站式维权服务。

/ 襄阳 /坚持基层一线维权 促进劳动关系和谐

文_胡杨

襄阳市总工会,以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为主旨,紧紧围绕法治工会建设工作目标,始终积极主动坚持面向基层一线做好职工法律维权工作,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

构建职工法律维权服务体系

坚持职工法律维权服务与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协调机制相结合。市总工会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企业家协会、市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建立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机制,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就涉及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形成了各部门协调一致、密切配合、优势互补的“一体化”维权工作格局,为职工提供全面便捷的维权服务。

每年,三方四家联合行动,进行企业工资支付、工资集体协商、劳动争议调处等大检查,增强职工与企业主的法制观念。

坚持全面普法与加强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相结合。在全市地方工会全部建立了职工服务中心,开设职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指导企业工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法律监督员等“三大员”队伍,全面提升企业工会干部和职工代表法律素质,增强职工法律维权工作骨干力量。

坚持职工法律援助与处理信访案件相结合。市总工会设立和完善职工服务中心的法律援助窗口,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即是法律援助接待员,建立了市总工会主席信访接待日和职工法律援助中心节假日值班制度,畅通了职工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渠道,充分发挥12351职工维权(法律服务)热线作用,及时协调解决职工反映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了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的及时有效,特别加强对职工群体性事件的预防、预报和应急处理,及时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

2016年以来,市、县二级工会接待职工来访2000多人次,提供法律咨询1700多人次,全市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41起,涉及人数720人,涉及金额1333万元,其中,办结案件132件,涉及金额946万元。

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

加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针对企业实际,分别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对100人以上的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对25人以上不足100人的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推举调解员;25人以下的小微企业设调解员,并通过在联合基层工会中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设调解员实现“二次覆盖”。

加强开发区(工业园区)和行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针对开发区(工业园区)或行业职工相对集中的实际,建立区域(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截止目前,全市建立区域(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91个。区域(行业)工会联合会主席作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主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劳动关系动向,及时调处劳资纠纷。

加强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多年来,市总工会以乡镇(街道)工会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规范“小三级”工会工作。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完成了规范化建设任务,组建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联合会主席担任,调解员由联合会副主席、女职工委员会主任、规模较大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等组成。襄州区总工会以区职工法律援助中心为枢纽,把维权网络延伸到各个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在全区13个镇(街道)158个村(社区)415家企业设立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形成了多元化、广覆盖、扁平式的职工法律维权网络。

加强社区(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在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村,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设立调解室,调解人员由村工会联合会主席、人民调解组织成员和农民工代表组成,村工会委员中的治调主任担任调解委员会主任。调解组织负责调处本地劳动争议案件,上报异地劳动争议案件信息。如保康县的257个村建立了工会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其中,近200个村的调解委员会主任由治调主任担任, 近年来,直接调处或协调处理本地劳动争议案件120多起。

加强职工法律维权工作创新

探索建立专业职工法律维权工作室。分别在襄州区和宜城市二地工会探索建立示范性职工法律维权工作室,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开展劳动纠纷调解工作,努力推动工会法律维权工作在职工群体中的品牌效应,增强工会法律维权工作影响力。

襄州区张国平维权工作室,与各镇、村建立了QQ群,在群上公示张国平律师的电话,并向各镇、村发放维权联络卡,维权网络覆盖了襄阳十几万外出务工人员。2015年以来,举办劳动法律知识讲座36场次,受讲职工达8000多人次。每年,工作室还在襄阳电视台《今日播报》栏目上做职工维权典型案例宣传,以维权实例来宣传维权知识,很多农民工是看了电视节目后找到工会帮助其维权。

宜城市总工会“李声汉劳模维权工作室”自2014年底成立以来,开展“点单式、免费式、跟踪式、绩效式”职工维权服务。先后免费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3起,调解各类纠纷35件次,为职工追回各种拖欠工资、伤残补贴800多万元,被广大职工、农民工和社会弱势群体赞誉为弱势群体的“守护神”。

探索建立向劳资矛盾纠纷突出企业下派工会特派员工作机制。今年,襄阳市针对当前供给侧改革、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劳动争议案件上升、争议内容多元化、群体性争议比重增加的现象,首先在南漳县探索建立向劳资矛盾纠纷突出企业下派工会特派员工作机制。成立由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任组长,工会、人社、司法、开发区等部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劳资矛盾纠纷突出企业下派工会特派员领导小组,先行在三个企业开展试点工作。

在企业普遍建立“三项机制”:一是建立提前预警机制,对下派企业中发现的苗头性不稳定因素及时预警、提前介入,掌握事态动向,严防矛盾激化;二是建立协调处理机制,相关部门定期协调处理劳资纠纷相关问题,一旦出现劳资纠纷、拖欠工资及“五险一金”等职工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处理,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三是建立督办落实机制,及时监督企业落实职工工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定期召开职代会制度,促进带薪休假、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相关规定的落地执行。下派工会特派员工作机制在企业收到良好工作成效,受到企业业主和职工普遍欢迎,市总将在总结经验基础上逐步在全市规范推行。

/ 荆州 /“点单式”课堂推进工会法律工作创新发展

文_朱泽平

近年来,荆州市总工会以职工需求为导向,创新开展“点单式”法律课堂,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法律素质,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

按职工所需订制“点单式”课程

荆州市总工会经过调研,发现工会法律宣传工作长期处于“两张皮”状态,工会组织精心安排专家学者、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到基层耐心细致地讲解《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但并不受基层欢迎,基层“行政不让学”、“职工不愿学”的现象比较严重。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企业老板不理解、不支持普法工作,认为对职工进行劳动法律方面教育是让职工跟老板作对,以至于“不让学”;另一方面是职工也不愿牺牲过多的工作时间来听课,再加上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文化程度普遍还比较低,对法律的理解存在困难,以至于“不愿学”。针对这些现象,市总决定改变以往的授课形式,年初下达学习计划,通知基层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学习内容和学习时间,并报市总备案,还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专门定制课程,让基层企业充分享受自主“受教育权”,变“要你学”为“你要学”,增强企业和职工的学习积极性。

为“点单式”课堂提供人才保证

近几年,荆州市总工会不断完善壮大授课老师的队伍,积极推进建立工会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引进1名法律研究生成为工会公职律师,全市招聘9名工会法律顾问兼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筹备成立荆州市职工法律服务团,吸引了30多名社会优秀律师、法学专家、社会学者、工会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会法律工作者加入其中。

2016年,与市司法局、市律协联合评选表彰了15名“首届荆州市十佳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并将15名维权律师充分吸收为“点单式”课堂教员,积极安排他们坐班接访和直接开展法律授课,同时将所有法律服务团成员的姓名、照片、特点等基本信息公布在职工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室显要位置,供来访职工“点单”。法律服务团成员可以当面也可以通过“互联网+”网络服务职工平台,对职工诉求予以解答或者提供法律援助,实行线上线下全方面服务,为“点单式”课堂的实施提供了人才保证和制度支持。

为增强“点单式”课堂效果,提升施教者综合素质,市总每年都组织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和劳动争议调解员培训班,让职工法律服务团成员全部参与其中,既当学生又当老师,相互学习,不断提高他们施教能力和水平。

让“点单式”课堂有影响出实效

荆州市总工会注重将“点单式”课堂运用在工会各级培训、学习和活动之中。一是在制定女职工培训计划时,充分运用“点单式”模式,收集广大女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改进了传统的固定教学内容,相继增设了“女职工法律知识”、“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女性心理健康”、“社会保险和安康保险”等课程,分月组织实施,以不同主题稳步推进。

二是在组织“月嫂”培训时,为“月嫂”量身订作课程,进行了《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劳动关系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改变了以往劳务派遣及培训机构不愿意开展法律培训的现状。

三是将“点单式”课堂与关爱农民工行动有效结合,利用农民工入会、农民工回乡探亲等时机,深入建筑工地、农村,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大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等。今年7月,成立了荆州市 “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法治宣传行动小组,结合工会“送清凉”活动,为400多名农民工送去了一场场精彩的法制盛宴,并现场进行了法律咨询和解答。

四是结合“职工维权月”、“宪法宣传日”活动,精心设计制作《工会法》、《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系列漫画宣传册以及图文并茂的展板,开展法治宣传。

五是结合工会“法律六进”活动,有针对性普法施教。根据市餐饮酒店行业要求,为企业讲解《食品安全法》,提高企业职工食品安全意识;根据市企业联合会要求,为企业老板讲解《合同法》;根据形势任务和机关干部能力素质的提升需要,请国家安全局人员为机关干部有针对性讲解《国家安全法》、《保密法》,请律师讲解《工会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常识课,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为职工维权的能力。

六是结合工会劳动关系矛盾调处、企业开展民主管理和集体协商时机,有针对性地进行《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企业和职工的法律素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荆州市总工会通过“点单式”课堂,唱响了“你有需求,我有服务”新一轮工会服务职工之歌,不仅提升了广大职工的法律素质,还促进了全市工会组织建设、企业民主管理和集体协商等其他工作,促进了企业和职工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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