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意指引下的守望与探寻
——李尚朝诗集《最后的圣光》评析
2017-12-22西南大学中国新诗研究所重庆400715
⊙袁 玥[西南大学中国新诗研究所,重庆 400715]
李尚朝研究(四)
诗意指引下的守望与探寻——李尚朝诗集《最后的圣光》评析
⊙袁 玥[西南大学中国新诗研究所,重庆 400715]
许多人对中国诗歌和诗人的记忆还停留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似乎到北岛、顾城、舒婷、海子那里就结束了。从80年代末到90年代,在普通大众的心目中,中国诗坛复归沉寂,诗人和诗歌好像从视野中消失了,失忆一般,成了一片空白。随之而来的碎片化、商品化和多元文化的气息,在影响人们生活和认识世界方式的同时,也导致了诗歌主流形态的松弛与崩塌。正是在那个诗歌秩序遭受冲击、毁坏与重建的时代,李尚朝开始了他的诗歌创作,并先后出版了《天堂中的女孩》《风原色》《大三峡那光》等诗集,奠定了他在诗坛的地位。他的诗集《最后的圣光》收录了其2000年以来的部分诗歌和诗论随笔。在这些诗作中,李尚朝一如既往地表达内心的不安与骚动,试图在诗意的指引下靠近生活、靠近自然,以此揭开被遮蔽的生命本质,追寻失落的精神家园。
一、守望孤独——在时代的迷雾中踽踽独行
诗是诗人心灵的表达。与此同时,诗歌创作也一定程度受时代大环境的影响。李尚朝作为一位具有敏锐感受力的诗人,必然会关注时代大潮对人心灵造成的冲击和涤荡。他曾在诗集《天堂中的女孩·后记》中说:“我曾经将诗歌写得很美,很纯粹,写得充满禅意和仙气,写得不食人间烟火。我最终发现诗人的路仍在人间,不在天堂;仍在自己的脚下,在坚实的大地之上,而不在游戏之间。诗人应有自己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而不应该让诗歌沦丧为形式和文字本身。”(《诗歌随想录·14》)李尚朝意识到,自己是活在时代中的,自己的创作也是在时代背景下进行的,因此,他一再试图用一颗诗人之心,在时代中发出自己的声音。海德格尔曾说:“在这贫乏的时代做一个诗人意味着:在吟咏中去摸索隐去的神的遗迹。正因为如此,诗人能在世界黑夜的时代里道出神圣。……哪里有贫乏,哪里就有诗性。”在物欲横流、浮躁喧嚣的当今社会,诗人的敏锐让他不能甘于沉默。在第五辑《时代丛林》的第一篇《都市丛林》里,诗人这样写道:“所谓丛林,就是老虎,狮子,虫虫,蚂蚁/夕阳燃尽,老虎穿上花衣,来回走动/我在拔地而起的高楼之间,短暂地思考片刻/怕上帝发笑,就低头急走/虫虫,蚂蚁,虫虫,蚂蚁,我正走在它们中间”。
在诗中,诗人把现代都市幻化为一座野生丛林,而生活在这“拔地而起的高楼之间”的“老虎”“狮子”之类的庞然大物也好,“虫虫”“蚂蚁”之类的秋毫之末也罢,都是这钢筋水泥中的芸芸众生。这时候抒情主体“我”出现了,这是一个独立的思考者的形象,可以说,他直接传达了诗人的思想感情,甚至就是诗人的化身。“虫虫”“蚂蚁”反复地出现,就是为了刻画一种经济社会的阶层状态,而“我正走在它们中间”,传达出诗人在时代之中的清醒与无奈。如果时代是一处丛林的话,那么诗人就是在这布满黑暗和迷雾的丛林中踽踽独行的孤独者。的确,诗人的坚持让他注定孤独,“在尘世的深处或者边缘/孤独,需要一种勇气”,但“孤独着,不是病着”(《最后的圣光》),他的目光是明亮的,这出于他对生命的热爱和对人的终极关怀。正如这首《说出》,便大声地向大众“说出”时代的弊病:
当垃圾充斥着整个城市
更多的是腐肉的味道
和被欲望烧焦的熏烟
鸟说:让我们用翅膀拯救天空
草说:让我们用蔓延挽回大地
老人说:让我在广场上坐着
任凭不争的现实把我的眼睛打湿
我说:我要大声朗读
我旧日的诗作,第一个站起来
将我的浑身洗净
换上干净的衣服
我要像年轻时一样
热烈而奔放,站在高处
我说:你看你看
那远处的流水
那灿烂的云
第一节的三行诗是一系列象征性的描绘,诗人通过“垃圾”“腐肉”“熏烟”这些直接表露感情倾向的意象,真实地书写了当今社会的病态现象——“‘金钱至上’的价值观,造成了很多人性的优点的丧失,带来了世俗化和庸俗化。”第二节诗人突然换了一个视角,让自然界的“鸟”和“草”以及历经沧桑的“老人”发声,从直接的感悟转换到一种间接的体验,增添了诗歌的内部张力。第三节的行为主体又回归到“我”来,回归到诗人本身,用毫不藻饰的话语和朴实无华的情感站起来高声疾呼,剔除了颓废的气味、旁观的冷漠和垂泪的老态,站在高处,“热烈而奔放”。最后作者不无乐观地用轻快的语句说“你看你看/那远处的流水/那灿烂的云”,和开头形成了强烈的对比,成为一种展望未来式的美好象征。始终传达美好的希冀而不一味地沉浸在黑暗之中,这也是李尚朝诗歌的另一个比较鲜明的特征。
“风说如果有十个人死去/至少,应该有一个人醒来”(《醒来》),李尚朝在诗歌中这样写道。是诗歌让沉睡的人醒来。这个在沉睡里醒来的人,正是孤独地行走在时代迷雾中的诗人,他用诗笔写下自己的呼喊,让诗歌不再只是个人化的抒情,而是有所承担、有所揭示。在这个后工业文明侵袭、人性被异化的时代,诗歌需要让人重新发现自己、守望属于自己的精神家园,就像李尚朝在《诗歌随想录·24》中所说:“诗人应该让人真正地存在下去。”
二、褪去遮蔽——在生活的帷幕前探寻本质
存活在这个世界上,我们自以为了解生活,实际上却不知生活面前总有一道帷幕,掩藏了它的本质。米兰·昆德拉曾在《帷幕》中一语道出生活被遮蔽的事实:“一道魔幻的帷幕,上面织满了传奇,挂在世界前面。塞万提斯派堂吉诃德去旅行,撕裂了这道帷幕……当世界涌向刚刚出生的我们时,是已经化过妆、戴上了面具、被预先阐释了的。”或许诗人李尚朝也是一位手持尖刀的堂吉诃德,意图用诗歌探寻本质,撕裂生活的帷幕。他在诗歌里并不沉浸于纯粹的诗性表达,而是更愿意靠近生活,让它以非诗性的一面呈现出来。在《最后的圣光》中,诗人把眼光投向日常生活,似乎任何琐碎的事物都能入诗。诗人听到“清晨的叫卖声”,感受到“它让我清醒,让空气/更加干净”(《清晨的叫卖声》);路过“广场的石狮子”,觉得它们“生活得多么认真”(《广场的石狮子》);看见天空中的鸽子,赞美它“用自己小小的黑色/把一小块天空照亮”(《鸽子》)……诗人总能在最不经意的片段中攫取诗意的瞬间,发掘生活的本质——“诗歌需要把握这样的场景和细节,来努力接近生活的本来面目”(《佛堂悟诗》)。再看这首《窗外的歌声》:
窗外的歌声,悠远,黏稠
一缕一缕地飘进来
轻易就将嘈杂的人声
和汽车喇叭压下去了
看得见的飘逸
听得见的宁静
窗外的歌声,来自人心的打动
我真的等待了好久啊
枯燥的日子里,有了一次探望
疼痛的日子里,有了一只手
抚过硬硬的疤痕
第一节中,“嘈杂的人声”也好,“汽车喇叭”也罢,都象征着现代文明纷繁复杂的外壳,它们好像笼罩在生活外层的遮蔽物,那么嘈杂喧哗,蒙蔽了人们的感官,成为人类真正深入生活本质的一层阻隔。而这“窗外的歌声”像是在为生活去蔽,如此“悠远”“黏稠”地“飘进来”,成为“枯燥”“疼痛”的日子里的“一次探望”“一只手”。这歌声“来自人心的打动”,是那最真挚的情感,于嘈杂的世界中带来一缕飘逸和宁静,褪去纷繁的遮蔽,让人直面生活最真实的一面。听到穿透生活的帷幕的那缕歌声,诗人直言:“我真的等待了好久啊”。这样的句子不免使我们想起俄国诗人茨维塔耶娃曾写下的“她等待刀尖已经太久”。然而李尚朝的笔调是柔和的,面对生活前的那道帷幕,他没有手持“尖刀”,而是用那柔和的歌声,“抚过硬硬的疤痕”——既不忘却生活带来的疼痛,也不为此哭泣呻吟,只是用一颗真挚的心,在诗意的指引下,探寻生活中真正的家园。
另外,诗人尽量在创作中使用最质朴甚至口语化的词汇和句式,以此让诗性更深入到日常生活中去,同时让生活的非诗性一面进入到诗的创作中来。类似“我要让夜风把我治一治”(《在夜风中行走》),“一个男人走过来/大声说/‘下来!’/那个女人把他望了一眼”(《一节旧火车》),“傻瓜见人就笑,嘿嘿/没人理他,傻瓜还笑,嘿嘿”(《傻瓜》);这些句子,在通常意义上,是无法入诗的。但诗人大胆地将这些词汇和意象糅合起来,连缀成诗,就是为了去除一切不必要的遮蔽,让诗歌直指生活本身。诗集《最后的圣光》里还有大量诸如此类的诗歌,它们以简短的诗形和质朴的语言描绘着生活中最普通的事物,让人读来亲切,却并未丧失其诗的韵味。当然,把这些生活中的边边角角用诗歌的形式表达出来无可厚非,但有时缺乏理性的筛选和更为深刻的感悟,读得多了就会稍觉乏味,未免有过于直白之弊。诗人在这个“被预先阐释”的世界探寻生活的本质,在时代的重压下倾听自己内心的声音,这是难能可贵的。与此同时,笔者相信诗人也会努力磨炼诗歌创作技巧,让自己的诗艺在更广阔的空间中得到提升和拓展。
三、返归本初——在自然的圣光下参悟生命
在诗集《最后的圣光》中,有一类诗格外动人。诗人用最虔诚的感情描摹了他眼中的自然界,并在自然的圣光之下参悟信仰和生命的意义,让诗的主旨变得意蕴深远。他面对不加雕饰的伟大自然,不敢多言,只是“噤若寒蝉”“任晚风将我洗礼”(《草垛上的夕阳》);他登上南山,思绪飘飞:“一想千年,千年之后/我不是我,南山还是南山/不如现在/在深秋,共南山”(《共南山》);他来到平湖,感到自然之大与自我之小,在自然的永恒性面前思考生命的有限性:“有我也是平湖/无我也是平湖”(《平湖》)。在自然圣光的照耀里,在诗意的指引下,诗人一再地参悟生命,追寻精神的家园。
需要注意的是,诗人在创作中不止一次使用“上帝”“祭坛”“圣光”“僧人”“禅”等宗教意味浓厚的词汇,并且他在散文随笔中曾表述过自己在佛堂听经悟诗的经历,显然,他并没有固定的宗教信仰。诗人似乎相信神迹的存在,对世间未知力量充满敬意,但同时对此又备感疑惑——“诗人是未成佛的苦行僧,将人类背在身上,负重前行。他是人,他不求寂寞,拒绝到彼岸去……如果我一心向佛,把众人度向虚空的天堂,还不如把他们留在人间,哪怕只有一点点的希望。”(《佛堂悟诗》)然而诗人在疑惑的同时,把眼光投向了自然,他在那里找到了自己信仰的皈依。试看这首《天空的境界》:“夜半咳嗽,顾影不能自怜/更多的人离群索居,气若游丝/秋天一到,情人都在衰败/当我们一心落魂,仰望天空的云彩/它们在瞬间聚拢,回忆人间的暖意/留出一小块空白,可供穿透/它告诉我:天远地偏/放下其他的杂念,在没有污染的地方/一些美好的理念/自可以各得其宗”。
诗人在诗歌的第一句就构建了一个叙事的语境,描摹出一个夜半咳嗽、颓然兀坐的形象,继而则由个人扩展到群体,“更多的人离群索居,气若游丝/秋天一到,情人都在衰败”,渲染出一种萧瑟而凋敝的气氛。然而这萧索落魄的诗境并未持续许久,诗人便从天空中找到了给人“暖意”的“一小块空白”。这正是诗人一心信仰和崇敬的自然,它瞬息万变的同时,又通透洁净;在神秘与澄澈的交织之下,它散发出一种让人不由自主心向往之的神圣光辉。至此,自然的圣光在信仰缺失的黑暗迷雾中闪现,甚至幻化为一种指引的声音,它告诉“我”:“放下其他的杂念,在没有污染的地方”——这正是诗人所要表达的“天空的境界”,它代表着一种自然的人生态度,不需要尽力去探索什么、获得什么,只需放下杂念,接受洗礼,“一些美好的理念/自可以各得其宗”。这首诗虽并未表明诗人的宗教观,但显然,诗中的转折恰好意味着诗人如何从精神的困惑中脱离出来,从而皈依于自然的圣光。
而这首《铁线草》,则更深刻地表现出生命与自然的关系:“我也一样,在衰草连天的日子,匍匐地上/趁着天空如洗,看看那干净的云/那么多珍奇的植物都已经灭绝了/我又何必,跟你争来日的短长/世无神灵,必有圣光/来,我们说好,未死之前,都不绝望”。
诗中的指示代词所指并不明确,结合诗人一贯的写作特色来说,“我”应当就是诗人本人,而根据“我又何必,跟你争来日的短长”这一句来看,“你”应该指的是时间。诗人因生命有限而时间无限而备感疑惑,但自然界“天空如洗”“干净的云”消解了这种“绝望”,他说“世无神灵,必有圣光”——他无法确定世间有无神灵,但始终对自然的未知充满敬畏。对于未来,诗人相信自然,生生之谓易,包括自己在内的一切事物都将自然地生长和消亡;但诗人也相信爱,面对生命的有限性和现代危机带来的灾难,他说:“如果毁灭必然降临,拯救它的只有爱/只有我们共同的爱,守住时间的缺口,我相信/这个城市的灯光,一定会通向未来”(《通向未来》),因此诗人从未丧失希望。这也是他在诗歌中所要追寻的家园——爱和美,分别指向人的本性和自然的神性,它们相互交融,成为一种永恒的存在。而正是诗意引导诗人在自然的圣光下返归本初,参悟生命的意义,最终找到那片属于自己的精神家园。
在李尚朝的诗歌创作生涯中,他始终探索着诗歌的形式美和精神价值,努力召唤时代精神回归与重构。他执着而孤独地坚守着内心那片诗意的净土,并试图用孜孜不倦的创作揭开生活的帷幕,反映时代弊病的同时,探寻人性和自然的永恒之美。一位评论者说:“在当下的时代,从李尚朝的诗歌中,我们依然看到了那种理想的高昂与不懈的追求,在一个沉重的年代,一个奔跑的时代,慢下来,停下来,放轻自己,放空自己,倾听自己的心灵的呼唤就显得犹难可贵。”诚然,李尚朝正是以这样一颗诗人之心,在时代的喧嚣和混沌里孤独彷徨,却始终不曾失去方向;在生活的琐碎和平庸中骚动不安,用笔端揭开生活帷幕的一角,追寻着生命的本质和美;在信仰崩塌和精神困惑的年代里彳亍彷徨,却不忘在自然中参悟生命的意义。诗人在诗意的指引下,在自然的圣光里,追寻和皈依那属于心灵的家园。
①〔德〕海德格尔:《林中路》,载沈奇主编:《西方诗论精华》,花城出版社1982年版,第29页。
②白塔、李尚朝:《对人文的呼唤——关于〈说出〉的对话》,载蒋登科主编:《李尚朝诗歌品鉴》,远方出版社2006年版,第15页。
③〔法〕米兰·昆德拉:《帷幕》,董强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年版,第117页。
④李卫国:《时光里的慢摇——李尚朝诗歌片论》,载《名作欣赏》2016年第32期。
编 辑
:张晴 E-mail:zqmz06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