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中的妖怪特征及其时代蕴含
2017-12-22姜广振兴义民族师范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贵州兴义562400
⊙姜广振[兴义民族师范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 贵州 兴义 562400]
小说纵横·中国小说
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中的妖怪特征及其时代蕴含
⊙姜广振[兴义民族师范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 贵州 兴义 562400]
魏晋南北朝时期,志怪小说勃兴,其中有大量的妖怪小说。这类题材小说中妖怪种类繁多,形象丰富,特点鲜明:首先,它们有妖祥预兆特性,能预知吉凶;其次是善于变化;第三是颇具人情味,如妖怪报恩故事与人妖恋故事。不过,怪魅祸害之性仍是妖怪的主要特征。
魏晋南北朝 志怪小说 妖怪特征
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指出:“中国本信巫,秦汉以来,神仙之说盛行,汉末又大畅巫风,而鬼道愈炽;会小乘佛教亦入中土,渐见流传。凡此,皆张皇鬼神,称道灵异,故自晋迄隋,特多鬼神志怪之书。其书有出于文人者,有出于教徒者。文人之作,虽非如释道二家,意在自神其教,然亦非有意为小说,盖当时以为幽明虽殊途,而人鬼乃皆实有,故其叙述异事,与记载人间常事,自视固无诚妄之别矣。”
这段话道出了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勃兴的原因。正是由于此时巫、道、佛的盛行,才使得志怪小说中有大量的神仙、鬼魅、妖怪题材故事。如曹丕《列异传》、张华《博物志》、干宝《搜神记》、陶渊明《搜神后记》、刘义庆《幽明录》中均有大量的妖怪题材的小说。这些小说中的妖怪特点鲜明:首先,它们有妖祥预兆特性,能预知吉凶;其次是善于变化;第三是颇具人情味。不过,怪魅祸害之性仍是妖怪的主要特征。以下拟作具体论述。
一
妖怪这一概念,最早是指一种具有政治预示意义的反常性现象。早在先秦典籍中,就有记载的妖祥预兆类“妖怪”现象(以下简称妖兆类),如:
这里把厉公的回国即位与妖蛇相斗联系到一起。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中,具有政治预示性的妖兆类“妖怪”故事颇多。如干宝《搜神记》卷六到卷十以及刘敬叔《异苑》卷四记载的均是妖祥预卜之事,故值得探究。且看《搜神记》卷六中预示汉代“七国之乱”的几则故事:
汉文帝十二年,吴地有马生角……刘向以为马不当生角,犹吴不当举兵向上也,吴将反之变云。
文帝后元五年六月,齐雍城门外有狗生角。京房《易传》曰:“执政失,下将害之,厥妖狗生角。”
汉景帝元年九月,胶东下密人年七十余,生角,角有毛。京房《易传》曰:“冢宰专政,厥妖人生角。”《五行志》以为人不当生角,犹诸侯不敢举兵以向京师也。其后遂有七国之难。
景帝三年十一月,有白颈乌与黑乌群斗楚国吕县。白颈不胜,堕泗水中,死者数千。刘向以为近白黑祥也。时楚王戊暴逆无道,刑辱申公,与吴谋反。乌群斗者,师战之象也。白颈者小,明小者败也。堕于水者,将死水地。
吴王、楚王、齐王、胶东王正是汉代“七国之乱”的谋划者。上引诸文以“马生角”“狗生角”“人生角”“白颈乌与黑乌群斗”等反常现象预示了汉代吴楚七国之乱的必然发生。
二
上文论述的是妖怪的妖祥预兆特征。除此之外,变化也是妖怪重要的特征之一。早在我国远古时代,变化之意识便产生,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随着志怪小说的勃兴,变化便与神仙鬼怪等神秘概念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就此时志怪小说中的妖怪形象而言,其变化主要有三种情形,即妖怪之间互变、妖怪变化为人、人变化为妖怪。以下拟作具体分析。
首先,妖怪之间互化。陶潜《搜神后记》卷九“放伯裘”条写渤海陈斐在酒泉郡做太守,于某日晚上用被子降住一怪。“斐曰:‘汝为何物,而忽干犯太守。’魅曰:‘我本千岁狐也。今变为魅,垂化为神,而正触府君威怒,甚遭困厄。我字伯裘,若府君有急难,但呼我字,便当自解。’”这里,妖怪从狐变为魅,又欲变为神,却功败垂成,故向陈斐哀求。
其次,妖怪变人。这类故事数量丰富,佳作亦多。在六朝志怪小说中,几乎所有的动物都可以化为人形。其中最善于变化的则是狐妖,吴均《续齐谐记》记载了这样一则故事:
张华为司空,于时燕昭王墓前有一斑狸,化为书生,欲诣张公。过问墓前华表曰:“以我才貌,可得见司空耶?”华表曰:“子之妙解,无为不可。但张公制度,恐难笼络。出必遇辱,殆不得返。非但丧子千年之质,亦当深误老表。”狸不从,遂见华。见其容止风流,雅重之。于是论及文章声实,华未尝胜。次复商略三史,探贯百氏,包十圣,洞三才,华无不应声屈滞。
文中的狐妖,不仅化为书生,而且其才识之渊博,居然远在大文学家张华之上。
第三,人变妖怪。如陶潜《搜神后记》卷一“丁令威”条,写辽东丁令威学道于灵虚山,后化鹤归辽。《搜神记》卷十四“人化鼋”条则写汉灵帝时,江夏黄氏之母浴盘水中,久而不起变为鼋的故事。此类故事以人变为虎最具讽世意味:
文中郡守化虎食人,喻示“苛政猛于虎”,对贪官污吏进行了辛辣的讽刺。
三
魏晋南北朝是“重情”的时代。这一时期志怪小说中的妖怪形象也颇具人情味,最能体现此特征的,是妖怪报恩的故事与人妖恋的故事。
先看报恩故事。《搜神记》卷二十“苏易”条,写庐陵妇人苏易善于接生,“夜忽为虎所取,行六七里,至大圹,厝易置地,蹲而守,见有牝虎当产,不得解,匍匐欲死”,苏易于是帮助老虎接生了三只幼虎。之后,母虎亲自背苏易回去,并多次送野味与苏易。《搜神记》卷二十“董昭之”条则记录了一则蚁王报恩的故事。吴富阳县董昭之,曾乘船过钱塘江,在江心救了一只爬在漂流的芦苇上避难的蚁王。后来董昭之因事下狱,蚁王命群蚁将其戒具咬断,因得出狱,后遇赦得免。本卷还有许多则妖怪报恩及故事,由此可见妖怪人性之一斑。
再如人妖恋故事:
陈留董逸少时,有邻女梁莹,年稚色艳,逸爱慕倾魂,贻椒献宝,莹亦纳而未获果。后逸邻人郑充在逸所宿,二更中,门前有叩掌声,充卧望之,亦识莹,语逸曰:“梁莹今来。”逸惊跃出迎,把臂入舍,遂与莹寝,莹仍求去,逸揽持不置,申款达旦,逸欲留之,云:“为汝蒸豚作食。”食竟去。逸起闭户绝帐,莹因变形为狸,从梁上走去。(《太平御览》卷九百十二引祖冲之《述异记》)
这则故事叙述生动,情节奇幻。狐妖颇识人性,知道董逸爱慕邻女而求之不得,于是化身为该女子而与董逸通好。文中的狐妖颇具慈悲心肠。再如《幽明录》“淳于矜”条,文中狐妖不仅容貌俊美,家境豪阔,而且颇识礼节,并且育儿有方,可惜最后为狗所杀,令人扼腕叹息。
四
妖怪,就其本性而言,怪魅祸害之性仍为其主要特性。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中的妖怪形象亦复如是。这里先看一则狐妖捉弄人的故事:
彦思有小妻,魅从求之,彦思乃迎道士逐之。酒肴既设,魅乃取厕中草粪,布着其上。道士便盛击鼓,召请诸神。魅乃取伏虎,于神座上吹作角声音。有顷。道士忽觉背上冷,惊起解衣,乃伏虎也。于是道士罢去。彦思夜于被中窃与妪语,共患此魅。魅即屋梁上谓彦思曰:“汝与妇道吾,吾今当截汝屋梁。”即隆隆有声。彦思惧梁断,取火照视。魅即灭火,截梁声愈急。彦思惧屋坏,大小悉遣出。更取火视,梁如故。魅大笑,问彦思:“复道吾否?”郡中典农闻之曰:“此神正当是狸物耳。”魅即往谓典农曰:“汝取官若干百斛谷,藏着某处,为吏污秽,而敢论吾!今当白于官,将人取汝所盗谷。”典农大怖而谢之。自后无敢道者。三年后,去,不知所在。(《搜神记》卷十七“倪彦思”)
这则故事中,狐妖追求倪彦思的小妾,捉弄设法擒拿它的道士,更以截屋梁要挟倪彦思不得对它言语无礼,最后甚至威胁要告发典农的贪污行为,可谓怪性尽显。
此时志怪小说中更多的则是妖怪害人的故事,如《搜神后记》卷九“古冢老狐”条:
吴郡顾旃,猎至一岗,忽闻人语声云:“咄!咄!今年衰。”乃与众寻觅。岗顶有一阱,是古时冢,见一老狐蹲冢中,前有一卷簿书,老狐对书屈指,有所计校。乃放犬咋杀之。取视簿书,悉是奸人女名。已经奸者,乃以朱钩头。所疏名有百数,旃女正在簿次。
诸如此类故事颇多。再如《搜神后记》卷九“老黄狗”条,写黄狗精冒充宿外的太叔王氏,亲近其妻,后阴谋败露,黄狗被打死,王妻亦大耻病死。《搜神记》卷十八“田琰”条写一白狗精趁田琰居母丧期间,与其妻同宿,后亦被发觉打杀,田琰妻亦羞愧而死。
①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24页。
②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96页。
③王根林等:《汉魏六朝笔记小说大观》,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319—320页。(本文有关该书引文均出自此版本,不再另注)
作 者
:姜广振,兴义民族师范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讲师,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研究方向:先秦两汉魏晋南北朝文学。编 辑
:赵 斌 E-mail:94874655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