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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业务新规,对你有何影响

2017-12-21王观

决策探索 2017年23期
关键词:净值资管理财产品

王观

百万亿规模的资产管理市场,迎来了统一监管。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等部门起草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何要打破刚性兑付?理财产品“净值化”意味着什么?资管业务将受到什么影响?围绕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业内专家。

打破刚性兑付,还能保本保收益吗

“对投资人承诺保本保收益,如果出现兑付困难,金融机构还会兜底,这不是好事吗?”不少投资者会有这样的疑问。

事实上,这是刚性兑付,严重扭曲资管产品“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本质,扰乱市场纪律,加剧道德风险,打破刚性兑付早已是金融业的普遍共识。

此次发布的《指导意见》要求,金融机构对资管产品实行净值化管理,净值生成应当符合公允价值原则,及时反映基础资产的收益和风险,让投资者明晰风险,同时改变投资收益超额留存的做法,管理费之外的投资收益应全部给予投资者,让投资者尽享收益。

工银国际首席经济学家程实认为,打破刚性兑付,将从根本上实现“三重回归”,有利于维护金融安全。一是资管行业向代人理财的本源回归,推动预期收益型产品向净值型产品转型,抑制资管机构的道德风险和市场乱象。二是投资风险向投资收益回归,通过精确匹配投资者的风险和收益,避免资管产品为追求收益而罔顾风险,恢复金融市场的定价效率和资源匹配作用。三是无风险利率向合理水平回归,挤出刚性兑付在资金成本中注入的水分,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助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

《指导意见》还规定,根据行为过程和最终结果对刚性兑付进行认定,包括违反公允价值确定净值原则对产品进行保本保收益,采取滚动发行等方式使产品本金、收益在不同投资者之间发生转移,自行筹集资金偿付或者委托其他金融机构代为偿付等。对刚性兑付的机构分别提出惩戒措施:对存款类持牌金融机构足额补缴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基金,对非存款类持牌金融机构实施罚款等行政处罚。

星石投资首席执行官杨玲认为,新规要求金融机构对资产管理产品实行净值化管理,并且明确了刚性兑付的认定标准,使得打破刚性兑付的理念更具可操作性。实现净值化管理后,对于投资者来说,银行理财将不再是没有风险的投资品;对于销售机构来说,需要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使其提高风险和收益匹配的意识。

低于90天的封闭式理财产品会消失吗

“以前买理财产品,总喜欢投那些短期、收益率高的,资金周转比较快;新规出台后,短期理财产品是不是就买不到了?”《指导意见》一出,北京市西城区某事业单位职员小杨最关心的就是买理财产品的事。

《指导意见》在明确禁止资金池业务、提出“三单”(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管理要求的基础上,要求金融机构加强产品久期管理,规定封闭式资管产品最短期限不得低于90天,根据产品期限设定管理费率,产品期限越长,年化管理费率越低,以此纠正资管产品过于短期化倾向,切实减少和消除资金来源端和资产端的期限错配和流动性风险。

杨玲认为,《指导意见》对资金池的表述更加明晰,规定封闭式资产管理产品最短期限不得低于90天,投资非标资产终止日不得晚于封闭式资产管理产品的到期日或开放式资产管理产品的最近一次开放日,这意味着银行不能再通过滚动发行超短期的理财产品投资到长期的资产当中获取期限利差,也不能通过开放式理财产品间接实现“短募长投”,3个月以下的封闭式理财产品或从此消失。

程实认为,规范此类短期理财产品,将在两个层面发挥关键作用。在风险端,大幅纾解资管行业的期限错配风险和流动性压力,增强中国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在收益端,与打破刚性兑付相配合,进一步限制了短期投机性、冒险性的资管产品,为基于长期价值成长的优质产品提供发展空间。同时,有利于改善金融机构和老百姓的投资习惯,引导市场更加注重长期性、真实性的投资机会,减弱短期的盲目投机和资产泡沫。

“随着非保本理财明确表外化、净值化,未来将转变为纯粹的资管产品,考虑到转型调整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理财发行规模可能会出现一定收缩。但从中长期看,随着国民财富存量的持续提高,对多元化投资渠道的需求,仍会为资产管理行业提供极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银行研究中心主任曾刚认为,从此次资管新规的设计上看,不论是集中度的安排,还是净值化管理,甚至是风险提示、信息披露,未来整个行业对投资管理人能力的要求会进一步提高,行业分化会进一步加剧。

统一监管,资管业务未来怎么走

近年来,我国资产管理业务快速发展,截至2016年年末,银行表内、表外理财产品资金余额分别为5.9万亿元、23.1万亿元;信托公司受托管理的资金信托余额为17.5万亿元;公募基金、私募基金、证券公司资管计划、基金及其子公司资管计划的规模分别为9.2万亿元、10.2萬亿元、17.6万亿元、16.9万亿元;保险资管计划余额为1.7万亿元。资管业务在满足居民和企业的投融资需求、改善社会融资结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部分业务发展不规范、多层嵌套、刚性兑付、规避金融监管和宏观调控等问题。

此次发布的《指导意见》将按照资管产品的类型制定统一的监管标准,对同类资管业务作出一致性规定,实行公平的市场准入和监管,最大程度地消除监管套利空间,为资管业务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程实认为,《指导意见》紧扣近年涌现的新问题,在资管行业这一新兴领域及时补充了金融安全的微观机制基础。由一行三会和外汇局共同发出,迈出了以监管协同和宏观审慎监管预防风险的新步伐,避免单独依靠货币政策托底,反映出我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方向不会动摇。

“《指导意见》是一个覆盖全面的纲领性原则性文件,具体还有待各领域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总体上看,对于理财、非标、委外、智能投顾等均有涉及,并且对这些业务都是持认可的态度,有限制也有鼓励,还给予了充足的过渡期。”曾刚说,短期来看,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冲击可能更多集中在预期层面。该意见也明确,未来各金融监管部门还要依照本意见会同人民银行制定出台各自监管领域的实施细则。因此,在理财、非标、委外、流动性管理、杠杆管理上,中长期的影响如何还要看各监管部门具体的实施细则,预计只会在资管新规的大框架内进一步从严、细化。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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