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百伦再诉侵权“N”标鞋
2017-12-20
中国知识产权 2017年12期
10月26日,新百伦贸易(中国)有限公司就“N”商标案与两家被告企业于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二审第二次听证会,双方补充交换新证据。值得一提的是,此前该案一审判决时被告曾表示不满并提起上诉,不过,此次二次庭审后被告方提出了和解意愿,希望双方品牌可以共存。新百伦贸易认为一审结果中的赔偿金额远低于诉求金额,而新百伦体育上诉原因则在于三个方面:首先,New Balance和新百伦贸易公司的《许可协议》只许可了在美国注册的三个注册号的“N”注册商标,并不包含与本案新百伦贸易主张权利的“中国5942394号”注册商标近似或相对应的商标,新百伦贸易没有得到实体授权,也没有诉权;其次,新百倫体育认为两家运动鞋上的“N”标识不构成近似,不会导致消费者混淆误认;此外,新百伦体育认为,新百伦贸易的“N”字标识不构成知名商品特有装潢且不能与注册商标同时主张权利。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