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等来“神圣一票”,捡来的好新闻
——《丹阳一村民依法获得选民资格》背后的故事
2017-12-20栾继业
□栾继业
(镇江日报社,江苏 镇江 212001)
十年等来“神圣一票”,捡来的好新闻
——《丹阳一村民依法获得选民资格》背后的故事
□栾继业
(镇江日报社,江苏 镇江 212001)
《十年等来“神圣一票” 丹阳一村民依法获得选民资格》一稿得到了2016年度江苏新闻奖一等奖。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一年多,但当时采访的情形仍历历在目,回顾这件好稿的得来经过,采访写作中带来的一点小感悟对记者来说还是受益匪浅的。
碰到《十年等来“神圣一票” 丹阳一村民依法获得选民资格》这个新闻素材纯属偶然,甚至可以说是无意中捡来的。当时去江苏丹阳采访,原是为了另一个工作性很强的宣传稿,但在和丹阳日报社的同行聊天时,无意中得知了有这么一件事,一个农民正在为选举权和村委会讨要说法,还到法院起诉了,并且向报社反映问题并维权。我当时灵机一动一下子感觉这里有东西,可能是个好新闻。平时,我们常常会看到农民为了争取权利进行主张,但这其中更多的是为了经济利益,很少是为争取民主权利。什么是新闻?普通的人做不普通的事,这就是新闻。
于是我要来了接待这事的丹阳日报社群工记者的电话,首先向他了解情况,对事情的来龙去脉有了一个基本的认识,原来要打官司的农民丁建平是丹阳云阳街道石桥村的村民,他是后来把户口迁到自己妻子村里的,村里“两委”选举原来一直没让他参与投票,可他觉得自己既然是村民,就应该和别人一样有选举权,所以一直在为这事上访。通过起诉,他终于确认了选民资格。
2016年,是江苏全省村一级“两委”集中换届选举之年,在这样的政治大背景下,丁建平的起诉意义就变得不一样了。特别是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而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正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最基本权利,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这个新闻就是一则以小见大、反映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不断增强的好新闻素材。
采访要尽可能拿到第一手资料,于是我要来了丁建平的联系方式,对其进行采访。对丁建平的采访是在路边进行的,当时他正骑着电动三轮车为开在村里的小卖店进货,他一直表示自己打赢官司了,这历程经过了十年,真的扬眉吐气了。而丁建平找到的依据是法律武器——《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其中第十三条规定有:“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新闻写作的立场需要客观,所以作为记者,我觉得只采访事件的一方肯定不够全面,最好要能采访到事件的各方当事人,听听所有人的想法,这样才能全面地掌握情况,尽可能写出一篇客观的新闻稿件。
没想到后期的采访遇到了“三难”:一难是村民对此事颇有点讳莫如深的味道。采访时不是说不知道,就是说没什么好说的,都不肯表达自己的想法。如何打开村民的心理防线,成为考验记者采访技巧的难题。于是,我改变谈话方式与村民聊天,从身边事问起,拉家常似的聊天终于有了效果,慢慢他们不把我当外人了,终于村里负责小组选举的村民代表马元良打消了顾虑,讲出了一些老百姓的真实想法,他说,丁建平这个人有点“轴”,大家对选举的事并不十分在意,不知道他怎么一根筋似的非要找村里麻烦。其实他只要把自家的小店经营好就成了。马元良在采访中还回忆了前一天去丁家送选票的情景,这也进一步丰富了我新闻写作的素材。
二难是采访石城村党总支书记钱保元,要消除他的抵触情绪。作为被起诉方的负责人,他一开始是十分反感记者采访的,他表示都给他选举权了还有什么好说的啊,对此事,他明显是带有情绪的,甚至直接把记者划成了丁建平“一伙”的,认为这是要为丁建平打抱不平的。不过,经过多次地耐心沟通,钱保元还是敞开了心扉。钱保元表示丁建平当年落户这里并没有经过村委会同意,他也不是招上门的女婿,现在不仅他落户了村里,儿子媳妇都进来了,这与多少年来大家约定的乡规民俗不符,所以没让他参与选举。钱保元表示后来因为选举时间紧迫,也来不及开村民大会等来议一议这事,既然有法律依据支持,虽然他们也不懂,但也就没再坚持较真,让丁建平参与了选举。钱保元还告诉了他的担忧,因为石城村原是城郊村,随着丹阳城市发展现已变成城中村,现在居住在这里的外来人口很多,快要超过原住民了,如果这些人都有了选举权等,再主张其他权利,村里的拆迁、土地确权等矛盾会更多,那么原来的原住村民的利益又该如何来保障?
三难是采访当事法官,消除法院顾虑。采访了钱保元后,记者对新闻事实的认识又有另一种视角,觉得这是一次传统乡约和现代法律的一次碰撞,所以感觉一定要采访一下当事法官,可是没想到,这次采访又吃了个闭门羹。因为法院有规定,法官个人接受采访必须征得院方同意,但丹阳法院已表示不接受采访。于是,记者只能迂回通过镇江中院的熟人间接取得了丹阳法院民一庭主审法官陈法官对此事的意见。陈法官表示,农民为了选举权向法院起诉,他们还是第一次碰到,而且查找了江苏省的案例库存,也没找到相似案例可以参照,由于选举日期临近,本着法无禁止即许可的原则,法庭迅速对此事作了调解。对于院方不接受采访的原因是,他们怕此事影响面扩大。但这次采访却非常有成效,因为之前记者获得的信息都是法庭判丁建平胜了,但事实是调解,这是新闻事实真实性的核心要素,如果出现差错,就是致命的。
在取得与事件所有相关当事人的采访资料后,就剩如何把事情简明扼要地表达出来了,我在写作时尽可能注意三角平衡,让事件参与者都能表达自己的观点,以求让报道尽可能客观、公正。由于写作的是消息,初稿写了一千七八百字,后来反复打磨,去芜存精,最终成稿约束在了1000字以内。经编辑、总值班的默默付出,对稿件又认真修改、打磨,精心处理后稿件的影响力和传播效果更好。
现在再回看《十年等来“神圣一票”丹阳一村民依法获得选民资格》一稿的采写,我想起了一位老报人的话“脚板底下出新闻”,坚持现场采访,勤思善考,手勤眼勤嘴勤,才有可能把好的素材变成好的作品。
(编辑:秦明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