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国家食品抽检结果显示: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2017-12-19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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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北京召开2017年首场新闻发布会,通报2016年度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数据显示,全年组织抽检食品样品25.7万批次,总体抽检合格率为96.8%,与2015年持平,比2014年提高2.1个百分点。对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郭文奇表示:“从抽检情况看,当前我国的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总体平稳:9类食品合格率逐年升高
2016年,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按照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发现和查处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总体抽检合格率为96.8%,抽检结果具有显著特点。一是大宗日常消费品抽检合格率总体保持较高水平,粮食加工品为98.2%,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为97.8%,肉、蛋、蔬、果等食用农产品为98.0%,乳制品为99.5%。二是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共抽检2532批次,其中有0.9%的样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0.4%的样品符合国家标准但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三是1299家大型生产企业的18030批次样品和19家大型经营企业集团2949个门店的30599批次样品的合格率分别为99.0%和98.1%,比总体合格率分别高出2.2和1.3个百分点。
据介绍,目前我国已建立起国家、省、市、县四级分工明确、运转良好的抽检工作体系,形成计划制定、抽样检验、信息公布、核查处置与统计分析的工作闭环。从抽检结果看,全覆盖原则得到更好体现,基本实现了食品种类、获证企业、检验项目、经营业态、行政区域五个全覆盖;风险分级原则得到更好实现,安全项目、高风险品种、市场份额较大的企业成为抽样重点,使得“好钢用在刀刃上”;四级布局分工更为合理,总局和省、市、县抽检的企业、项目各有侧重,实现了各级监管力量的优势互补;计划性与专项抽检结合更加紧密,在统筹安排的基础上,安排了节令性、应急性专项抽检,做到了拾遗补缺、灵活精准;工作管理更加严格,总局进一步加强承检机构管理考核,加大飞行检查、盲样考核力度,保证了抽检工作质量。
从2014~2016年的抽检情况看,调味品、饮料、水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保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9类的抽检合格率逐年升高。一些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品种和指标,如乳制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中的三聚氰胺、小麦粉中的黄曲霉毒素B1、蛋制品中的苏丹红等,三年抽检样品均全部合格;花生油中的黄曲霉毒素B1、水果干制品中的菌落总数、餐饮自制发酵面制品中的甜蜜素等抽检合格率逐年提高。
处置得当:抽检及处置结果及时公开
2016年国家食品安全抽检中,不合格产品的主要问题有:一是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占不合格样品的33.6%;二是微生物污染,占不合格样品的30.7%,其中因致病性微生物导致的不合格样品占此类不合格的25.6%;三是质量指标不符合标准,占不合格样品的17.5%;四是重金属等元素污染,占不合格样品的8.2%;五是农药兽药残留不符合标准,占不合格样品的5.5%;六是生物毒素污染,占不合格样品的1.1%;七是检出非食用物质,占不合格样品的0.7%;八是其他问题,占不合格样品的2.7%。
国家总局指出,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3个方面:一是源头污染,包括土壤、水源等环境污染导致重金属和有机物在动植物体内蓄积,农药兽药、农业投入品的违规使用导致农药兽药残留等超标;二是生产经营过程管理不当,比如生产、运输、贮存等环节的环境或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生产工艺不合理,出厂检验未落实等;三是当前基层监管人员总体能力水平与监管任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适应。
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国家总局组织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及时采取了处置措施。2016年共处置生产经营单位9264件次,罚没总额达1.2亿元,下架封存不合格食品428.2吨、召回326.9吨。
“所有监督抽检和处置信息均由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郭文奇表示,2016年食品安全的抽检信息公布工作取得较大进步。一是以严谨程序公布抽检信息,形成各地每天有信息、全国一盘棋的格局。二是总局每季度、省级局定期公布抽检汇总情况,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年度情况,通过央视“3·15”晚会和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发布专题抽检信息,均收到较好效果。三是最大限度满足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局官网建立抽检信息公布、数据查询专栏,总局组织开发移动客户端APP—“食安查”,上线4个月浏览量超过361.6万人次。目前,消费者可通过手机、网站、报纸、电视等多渠道获取抽检信息。
同时,总局以抽检工作为基础,积极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预警工作。如在官网发布118篇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信息,包括68条风险提示或消费提示,50期食品安全风险解析,其中很多内容是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进行提示与解读。
再接再厉:抽检工作坚持靶向性
据悉,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的重要指示精神,2017年国家总局将继续组织各级食药监管部门全面推进抽检工作。一是坚持靶向性原则,以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项目和大型企业为核心目标,四级抽检靶向重点各有侧重,加大对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及环境污染等因素引起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餐饮食品抽检力度和频次。二是坚持全覆盖原则,点面兼顾,逐步实现区域、企业、品种、项目、环节及业态的全覆盖。三是坚持计划性抽检与专项抽检相结合原则,针对社会反映突出以及节令性、突发性问题,及时组织专项抽检。四是坚持抽检效能与质量并重原则,针对抽检工作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和区域食品安全状况等,探索组织开展评价性抽检工作。同时,加强经营环节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通过建立集中交易市场档案,明确辖区风险品种和风险项目清单,及时通报、公布抽检结果,追溯不合格产品的来源和流向等举措,进一步促进食用农产品安全。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17年抽检计划主要有4个变化。一是更加突出重点,高风险品种、以往检出问题的项目以及网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的抽样量都有所增加。二是更加聚焦靶向,针对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加大抽检,如蔬菜、茶叶中的农药残留,畜禽肉及肉制品、水产品和鸡蛋中的兽药残留等;近3年未检出不合格样品的部分项目暂不列入抽检计划;对日常检查发现或投诉举报的问题及时安排抽检。三是更加明晰事权,将国家、省、市、县的抽检事权划分规定得更为详细、更为明确。四是更加拓宽应用,新增评价性抽检,探索通过科学的抽检设计对抽检工作效能、质量或专项整治效果进行评价等。
对于新增加的评价性抽检,国家总局食监三司司长王红表示,实施抽检工作3年以来,全国四级食药监管部门已行动起来,但在整体数据质量和整体安全形式分析上还有进一步探索的空间。“今年提出评价性抽检,主要是通过样品检验项目的覆盖来逐级确认工作质量和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王红称,“以鲜活农产品的农兽药残留为例,我们会通过覆盖性专项抽检来确认问题,锁定问题,解决问题,避免发生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