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衬衫》新标准呼之欲出
2017-12-15王小兰
王小兰
2017年5月12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2017年第11号标准公告,发布334项国家标准,其中纺织、鞋等相关标准27项,包括《衬衫》《衬衫规格》《棉服装》等重要标准,并将于2017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2017年5月12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2017年第11号标准公告,发布334项国家标准,其中纺织、鞋等相关标准27项,包括《衬衫》《衬衫规格》《棉服装》等重要标准,并将于2017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衬衫》标准修订背景
衬衫在日常生活中穿着普遍,几乎是每个人的衣橱里必备的服饰。 随着人们对着装追求多样化和个性化,衬衫早已不局限于正装穿着,有休闲衬衫、牛仔衬衫等分类,而衬衫的面料和设计风格也趋于多样化。虽然人人都穿衬衫,但對衬衫标准却未必了解。
据快奢时尚品牌URBAN REVIVO品控中心吴艳介绍,不同衬衫选用标准不一样,机织正装类衬衫选用GB/T 2660—2017《衬衫》,机织休闲衬衫类、罩衫类选用FZ/T 81007—2012《单、夹服装》,牛仔布料的衬衫选用FZ/T 81006—2016《牛仔服装》,针织衬衫选用FZ/T 73020—2016《针织休闲服装》,丝绸类衬衫自然需要选择GB/T 18312—2016《丝绸服装》。可见,由于每个标准的适用范围不同,生产部门要合理选用,以免造成产品质量不合格、客户投诉等状况。
当前的衬衫标准GB/T 2660—2008《衬衫》(以下称“旧标准”)已经实施了近10年。随着时装设计及纺织科技的发展,原标准的部分内容不能适应当前生产现状,因此衬衫新标准GB/T 2660—2017恰逢其时。
由于衬衫的穿着普遍,尤其是正装衬衫穿着的季节性不明显,因此衬衫的检测也成为实验室检测数量大的产品之一。国家服装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实验室技术主任邢云英对衬衫的检测有着丰富的经验,对衬衫的标准也有深入的认识,她认为,旧标准没有考虑到特殊设计的衬衫是否适用于该标准,即使用范围可以更加明确一些。另外,一些细节方面、操作性方面考虑得还不够,比如,一等品起皱级差为固定值而不是一个区间,给人感觉一等品起皱级差必须是这一指标,既不能好,也不能坏;再比如,旧标准没有给出缝子纰裂程度试验方法中缝制样的制备方法。因此,国家衬衫标准的起草与每一次修订,无疑推动着行业技术的进步与社会经济的发展。
《衬衫》标准主要变化
GB/T 2660—2017《衬衫》相比旧版标准更贴近当前衬衫生产的实际。相比旧标准,新标准变化主要有以下几点:
(1)适用范围缩小。新标准“适用于以纺织机织物为主要原料生产的衬衫,不包括有填充物的衬衫;不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产品”。与旧标准相比,从“不适用年龄在24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产品”提高到36个月,且以往有填充物的衬衫也不再适用新标准。相对应地,新标准同时全部删除了填充物的规定以及有填充物的衬衫规格尺寸允许偏差等的规定。
(2)纤维含量要求提高。旧标准要求“成品所用原料的成分和含量标注要求及纤维含量允许偏差按FZ/T 01053规定”。新标准要求符合GB/T 29862的规定。
(3)pH值要求放宽。旧标准要求pH值要求在4.0~7.5之间,新标准理化性能进一步细化符合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中B类产品的要求,pH值要求为4.0~8.5,新标准考核略有放宽。
(4)色牢度要求略微降低。新标准相比旧标准,耐光色牢度一等品降了半级,耐湿摩擦色牢度允许起绒、植绒类面料及深色面料的一等品和合格品可以低半级。
(5)试验方法有增有减。新标准使用说明增加了GB 31701,相应地增加了儿童服装安全性能的试验方法,要求36个月以上至14岁儿童穿着的衬衫还应符合GB 31701的规定。新标准删除了关于丝绸类衬衫的理化性能考核和检测方法。修改了验针试验方法,要求残留金属针或金属锐利物按GB/T 24121—2009规定。
(6)其他。新标准修改了辅料的规定,要求里料也要符合本标准的规定;修改了经纬纱向的分类;删除了拼接的规定;修改了洗涤后尺寸变化率的规定;修改了缝子纰裂程度的相关规定;增加了门襟起皱极差的规定;修改了洗后外观质量的评价方法和耐光色牢度、缝子纰裂的取样部位及测量方法,以及撕破强力等的测量方法。
由此可见,新标准的改动较大,这是衬衫标准的第三次修订,修改内容上更符合现实情况和市场需求。
专家解析《衬衫》标准主要变化
针对新的《衬衫》标准的理解和看法等问题,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和丝绸企业负责人。
(1)适用范围方面。关于删除了填充物衬衫,标准起草人之一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智能生产平台生产总监赵国华介绍:“衬衫填充物分为不同材质的填充,有羽绒、有棉,也有的是化纤,如果也归类为衬衫标准,考核要求和测试方法都不一样,这样就会很复杂。”关于不适用于36个月以下的婴幼儿产品,赵国华补充道:“依据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衬衫应属于B类(直接接触皮肤类)产品。将婴幼儿和儿童、成人衬衫严格区分是符合现实情况和市场需求的。婴幼儿和儿童应该受到格外保护。”
(2)关于纤维含量要求提高。北京市纤维检验所化纤检验专家陈新生回应记者:旧标准按照FZ/T 01053规定,而新标准要求符合GB/T 29862的规定。比较两者,GB/T 29862对产品的部位标注要求更加明确,对部分内容进行细化和调整,显然,是对FZ/T 01053的一个提升。正确标注纤维名称和纤维含量,对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维护生产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平竞争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3)pH值要求放宽。作为标准起草人之一的赵国华一直工作在服装生产一线,无论对生产实践还是标准的细节都十分了解。他解释道:“这主要是考虑到将甲醛、pH值、异味、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偶氮)等理化性能与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B类要求实现统一。另一方面,pH值之所以会不合格,是因为在面料印染加工中需用碱进行前处理以获得良好的印染效果和手感,因此在后整理中需进行充分水洗并适当酸洗来达到酸碱中和,如果后整理工艺未控制好,或为降低成本,随意减少生产工序,水洗不充分,都会导致pH值不合格。一般现在都能合格,尤其是放宽要求后就更容易达标了,这对企业或许还能降低一点后处理成本。”
(4)关于耐光色牢度。泉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技中心工业品物性检测岗工程师喻忠军向记者说明:“耐光色牢度测试是指将纺织品试样与一组蓝色羊毛标样一起置于人造光源下按照规定条件暴晒,然后将二者进行变色对比,以此来评定色牢度。染色织物的耐光色牢度会随着染色浓度的变化而不同,浓度低的耐光色牢度一般比浓度高的耐光色牢度差。大量试验也证明,活性染料在纤维素纤维上的耐光色牢度与所染色泽的深浅成正比,即颜色越深,耐光色牢度越好。衬衫服装之所以耐光色牢度较差,是由于衬衫基本选择浅色系,有的甚至以白色为主,人体在穿着使用过程中不免会出汗,这就附加产生光汗复合色牢度,这也导致衬衫变黄等现象。衬衫标准对耐光色牢度考核指标有所降低,这是符合实际情况的。”
综上可见,衬衫标准的修订符合时代发展的需求,接下来就需要国家相关执法部门、检测机构以及生产部门宣传和贯彻,以期发挥应有的价值,使衬衫行业健康有序发展。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