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版权集体管理制度失灵的根源
2017-12-15芦世玲
芦世玲
摘要:制度的正常运行有赖于相应的社会文化支持。版权集体管理具有社会化大生产的特征,它一方面要求权利人、集体组织和使用者形成专业协作的组织化,另一方面要求将分散的权利集中起来行使以实现规模化。前者以广泛的人际契约为基础,后者需要建立发展变化的辩证观念。传统文化中的宗法集体主义和恒久意识与此存在冲突,造成版权集体管理制度失灵。
关键词:版权集体管理;制度失灵;原因
诺思将制度分为三种类型:正式规则、非正式规则和这些规则的执行机制。他认为正式规则只有在社会认可,即与非正式规则相容的情况下,才能发挥作用。非正式规则对于正式规则的顺利实施运转具有决定性的支撑作用,只有非正式规则所包含的社会文化、人们的认知与正式规则相容而不是发生冲突的情况下,法律法规等正式规则才能够发挥其正常的功能,起到积极的规范和约束作用。版权的集体管理也需要相应的文化支持。当版权集体管理所在的社会文化环境与其应有的文化支持发生冲突,就会造成制度失灵。
一、版权集体管理具有社会化大生产的特征
社会化大生产相对于个体生产,是生产力发展的高级阶段。社会化大生產是一种规模化、组织化的社会生产形式。社会化大生产有三方面的表现:首先是生产资料的社会化。原本由个人使用的生产资料发展为有大批人共同使用的社会化的生产资料。其次是生产过程的社会化。原本仅为个人进行的一系列生产活动发展为一系列的社会行动,原本分散的生产过程发展为具有社会分工和专业化的彼此协作、不可分割的社会生产过程。再次是劳动产品的社会化。原本的作为个人劳动成果的劳动产品发展为众人共同劳动的成果。
版权集体管理制度是针对版权所进行的资源的管理和调整。版权集体管理通过权利的集中授权许可,进行版权商品交换同时提高交易的效率,实现财富的最大化和资源的优化配置。这一过程具有社会化大生产的全部特征。首先,针对一部分特定版权权利,集体管理将分散于诸多权利人手中的这些权利以自愿为原则集中起来,准备以集体管理组织的名义统一行使,这一过程是将原本属于个人的版权资源发展为集体管理组织能够以集体的名义共同使用的版权资源;其次,版权集体管理对权利的行使始终以集中授权的形式进行,其过程以集体管理组织的集中授权来代替分散的权利人对分散的使用者的个别授权,以节约授权交易的成本;再次,版权集体管理统一收取版权作品的使用费用并将此收入统一分配给会员,这一过程体现了劳动成果的社会化。
专业分工是社会化大生产最普遍和现实的存在形式,协作将社会化大生产的不同部门之间紧密联系在一起。版权集体管理正是将创作者从行使版权的工作中解放出来,而将此工作交付给专门的版权管理组织来进行专业管理,这其中,版权集体管理组织尽管是权利人自己的组织,但是在实际的版权管理活动中,并非每一个权利人都亲自参与版权的授权和使用费的收取工作,而是由权利人选举产生的一部分人员来从事版权管理的相关活动。版权集体管理活动中的专业分工和社会化协作是版权集体管理作为社会化大生产必要的存在形式,同时也是版权集体管理在特定权利的行使上优于权利人单独行使权利的特点所在。
二、社会化大生产特征的版权集体管理有其文化支持
1.人际契约关系的建立保证版权的组织化管理
西方文化个人与集体的关系中,强调个人对集体的权利,集体的意义在于将那些仅凭个体力量无法实现的权利通过集体的力量加以实现。在这一过程中,个人在集体中享有的地位和权利内容以自愿、平等为原则,这就需要一定的机制来约束和控制个人在集体中的行为,以保证集体中的每一个人都能够在不违背自身意志的前提下平等地享有权利。同时,西方文化中个人利益的张扬使得集体成员问必须要形成相互的牵制,以使彼此追求个人利益的行为不至于伤害到他人的利益。毫无疑问,在集体合意的基础上,以集体规则的形式将每一个人在集体中需遵循的行为方式予以确立是最为经济的选择。于是,广泛的契约成为权利组织化管理的基础。
版权的集体管理正是以广泛的契约关系为条件。版权集体管理是版权持有人与集体管组织以及作品使用者之间就版权作品的授权许可达成的约定,集体管理组织利用集体的优势实现那些数量众多又分布广泛的权利,会员在自愿入会时便平等地享有集体管理组织的一切权利。版权集体管理组织以契约获得作者授权行使权利,又以契约进行版权许可发放。各类版权集体管理组织会员入会以及使用者获得版权许可的过程由一系列协议、合同等契约构成。这些契约规定了版权持有人、作品使用者、集体管理组织等集体管理活动参与各方的权利、义务。契约使版权得以调整,版权的使用不再依赖于作者的亲自授权,版权交易的范围由此更加开阔,权利人的利益因此得到维护。
2.发展变化观念的建立保证版权的规模化管理
版权集体管理是将个别、分散的权利集中起来行使,将原本由版权权利人自己行使的权利交由集体管理组织以组织的名义行使,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现实中存在某些权利,其单独行使存在技术上的困难或者经济上的不现实、得不偿失。其中,技术困难诸如涉及太多的权利人而难以确定、收取和准确分割使用费;权利人地位弱小,无力与使用者平等协商使用条件;使用者无以计数,不可能逐个授权,涉及发生在私人环境下如私人住宅内的使用,权利人无权调查和控制等。经由集体管理的集中,这些权利的行使超越了技术困难和经济障碍,由原本难以行使甚至无法行使变得容易行使,这一过程实现了版权管理的规模化。
从版权资源的调整到版权商品向财富的转化再到版权收入的分配,版权集体管理作为一种社会化大生产性质的活动,存在着变化发展观念的支撑。诸多分散的小权利集中起来是对版权权利的调整和界定,将对作品以及财富等资源的分配产生影响。建立在对发展变化的接受基础上的对于版权价值财富转化的追求推动版权管理形成规模化的授权许可模式并逐步具备社会化大生产的全部特征。
三、传统文化因素与版权集体管理应有的文化支持存在冲突
1.宗法集体主义的群己关系与人际契约的需要存在冲突
西方个人主义所带来的人本身的个人自主、个人自由和个性解放,为西方社会生活人际问建立起广泛的契约关系创造了社会条件。广泛的契约关系明确界定了人们在交换与社会博弈中的权利与义务,这为市场经济的制度化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在广泛的契约关系中,人际关系抽象化,商品交换不必限定于特定的个人,交换的半径也随之扩大。跨地区、跨城市、跨社会和国家的商品以及劳务交换会更加普遍。与西方迥异的己群关系使中国在群体约束的形成上走向另一种选择。家庭为本位的宗法集体主义成为中国人处理群己关系的价值取向。宗法集体主义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与国家制度相结合,以维护家长、族长和贵族世袭统治和世袭特权行为,形成由政权、神权、专权组成的等级森严的制度,在思想文化和價值观领域表现为以维护国家、民族和贵族为中心的集体主义或整体主义,个人利益则要绝对地服从宗族的利益。
传统文化影响至深,家庭依然是当下中国社会构成的基本单位。梁漱溟断言中国社会为“伦理本位”的社会,揭示了中国人的集体主义更倾向于在即便没有血缘关系的群体组织中依然在找寻类似于家庭成员问的伦理关怀,因此中国人的行为更接受伦理、道德等非正式规则的约束,正式规则特别是源自异质空间的正式规则非常容易在中国社会陷入“水土不服”的困境。版权集体管理作为典型的契约产品显然更加强调参与各方对于集体规则的尊重,而非正式规则进入中国社会所遭遇的困难伴随契约建立、执行、监督、完善的整个过程。人际间广泛的契约关系是版权集体管理活动开展的条件,而传统文化中集体主义价值取向使得人们不会轻而易举地接受契约关系的约束。从1992年中国第一家版权集体管理组织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成立至今,集体管理组织在进行版权许可、维权诉讼等活动中不断遭遇来自权利人、使用者以及社会公众的诸多质疑,这正是因为作为代表版权权利人利益的版权集体管理组织在与权利人的契约达成中存在尚未形成合意的内容,或者作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版权管理各项活动的版权集体管理组织在与使用者的契约执行中同样存在诸多尚不能完全被严格遵守的条款规定。如此契约的达成、执行与监督自然无法保证霸权集体管理制度的正常运行。
2.循环与恒久意识的变易观与变化发展观念的需要存在冲突
中国文化是典型的农耕文化。水源充足、气候适宜的地理环境为农业生产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农业于是成为整个文化物质基础的主导和支配力量。几千年来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凿井而饮的农业劳动将农民与土地密切连接,世世代代年复一年从事简单循环的再生产。中国人由此形成安土乐天的国民精神,享受简单循环带来的安稳,追求恒久不变的生命状态。这与现代版权集体管理制度作为社会化大生产所需要的灵活多变的分工协作存在冲突。
循环和恒久意识直接从农业文明中生发出来。首先,农业生产的过程历经春播、夏种、秋收、冬藏,寒来暑往,年复一年。农业生产一年为一个周期,一个周期里,农人精耕细作,将种子播撒进土地,悉心照料,直至收获粮食也就是新的种子。这是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作为将农耕作为生产首业的民族,中国人在不断体验农业生产在每一个生产周期内由播种、生长到收获的循环以及四时、四季的周而复始,由此产生一种循环论的思维方式。其次,循环往复的生产方式导致社会运行难以出现新的变化,在这样的环境下,非常容易产生恒久意识,中国人热爱岁月静好、现世安稳,因为传统文化中的世界是悠久恒定的,精英文化对“久”的追求体现了这种恒久意识,道家所谓的“天长地久”“深根固蒂长生久视”,董仲舒儒学所谓“天不变道亦不变”便是这种恒久意识的表达。
接纳循环、追求恒久的变易观反映在社会生产中,便是人们偏向于维持简单再生产,抗拒社会化大生产的发生。在农业社会中,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完全可以保证一个人的正常生活,而在中国近现代化的过程中,社会生产结构发生巨大变化,工业生产和信息产业的发展已经取代农业成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但是作为一种文化,循环论和恒久意识的变易观依然在阻碍着人们对于社会化大生产的接受和尝试,进而影响具有社会化大生产特征的版权集体管理制度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