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提升上海的实体经济能级
2017-12-15赵广君
赵广君
《若干意见》的出台,对上海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全球科创中心建设、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建设“四个中心”和卓越全球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近期,上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创新驱动发展巩固提升实体经济能级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这是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巩固提升本市实体经济能级的具体举措。
一、《若干意见》出台背景
实体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加快创新驱动发展、巩固提升实体经济能级作出明确指示。市经济信息化委会同市有关部门,制订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驱动发展巩固提升实体经济能级的若干意见》,在起草过程中,充分听取市政府各部门、各区、企业集团、园区以及各方专家建议。《若干意见》的出台,对上海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全球科创中心建设、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建设“四个中心”和卓越全球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二、《若干意见》的整体结构和总体要求
《若干意见》共六部分,50条措施。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提出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第二部分提质增效,围绕新型产业体系、区域经济统筹、开放型经济、项目推进、经济质量提出13条措施;第三部分创新引领,围绕科技创新供给、激发创新活力、“四新”经济发展,提出10条措施;第四部分环境营造,围绕创新管理、提升服务、企业发展、财税支持,提出10条措施;第五部分要素集聚,围绕金融支持、人才集聚、土地供给、信息资源,提出10条措施;第六部分降低成本,围绕制度性交易成本、要素成本、税费负担,提出了条措施。
指导思想:着力加强服务、优化环境,促进二三产业共同发展、融合发展,防止资源、资金、资产脱实转虚,防止产业结构形态虚高,在振兴实体经济发展中体现上海新作为。
目标任务:未来五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0%以上,制造业保持合理比重和规模,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业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35%左右,新经济成为增长新动能,成为全国创新引领实体经济发展的新高地。
三、《若干意见》的内容聚焦和特色亮点
(一)提升实体经济质量和核心竞争力
做优存量、做大增量,加快向产业链高端迈进,形成一批干亿级的产业集群。
一是持续推进新型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落实“中国制造2025”战略,聚焦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世界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策源地之一。加快传统优势产业技术升级改造。提升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研发设计、文化创意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高端化拓展。积极培育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大力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加快发展。
二是促进区域经济统筹协同。推动全市经济协同一体、集约高效发展。郊区集聚发展先进制造业,中心城区优先发展高端服务业和都市型产业。市级层面加强产业规划和空间布局统筹,区级层面加强项目准入统筹,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建立重大科技成果跨区域转化的市级协调机制。促进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创新成果在本市产业基地和园区实现产业化。
三是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优势。拓展“走出去”新空间。发挥“一带一路”战略桥头堡作用,积极推进高端装备制造、能源、港口、通信等领域的国际产能合作。深化国内区域经济合作交流。贯彻“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深入推进长三角地区协同。
四是加強重大项目推进力度。加快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和储备。统筹推进全市10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加快推进集成电路、民用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大飞机、先进传感器及物联网等重大项目。推动军民融合发展,启动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建设,促进军民技术双向转移转化。
五是全面提升经济质量水平。加快提升质量和标准。实施千项工业精品创造计划,组织开展“上海品质”建设试点工作,培育一批质量标杆企业。支持自主品牌振兴和发展。实施以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核心的“三品”战略,提升老字号品牌,加大商标保护力度。深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建立“压减”与“新增”引导对接机制。
(二)创新引领实体经济发展
牢牢把握世界科技进步大方向、全球产业变革大趋势,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形成一批全国乃至全球创新百强的创新型标杆企业。
一是加强科技创新供给。建设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加快硬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装置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群建设。布局重大科技专项,积极争取量子通信和量子计算机、脑科学与类脑研究等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落户。推进产业创新工程。深化智能网联汽车“创新链突破、产业链培育、资源链开放”创新行动,布局一批重点创新工程。形成5-10家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制造业创新中心。创新智能制造应用模式。开展智能制造应用“十百千”工程,建设国家机器人监测与评定中心等重大项目。
二是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健全企业主体创新投入激励机制。推广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办法。完善国有企业以创新为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优化企业创新支持方式。发挥“三首”专项作用。培育一批国内及国际细分行业“隐形冠军”,打造一批卓越创新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制度。
三是大力推动创新创业蓬勃发展。完善“四新”经济发展环境。围绕大数据、工业设计、卫星导航、互联网教育等重点领域,加快建设一批“四新”经济示范引领区。健全包容和支持创新发展的管理机制。及时将新兴企业纳入新兴行业名称、经营范围表述及行业分类管理等目录和政策支持范围。提升“双创”服务能力和水平。搭建全要素、全创新链资源集聚的“双创”服务平台,形成产业创新生态群落。
(三)构建有利于实体经济发展营商环境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优化企业服务,增强企业获得感。endprint
一是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建立更加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管理模式。推进电信、维修、航运服务等领域对外开放。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放宽新兴行业企业登记条件。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产业监管模式。完善有利于提升集成电路全产业链国际竞争力的监管模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守信者实行减少检查频次、绿色通道等激励政策,对严重失信主体加强联合惩戒。
二是提升服务企业能力。建设全市企业服务平台。形成集聚政府政策和服务的“一门式”窗口,构建面向全所有制、全规模、全生命周期的普惠制企业精准服务体系。完善企业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制订企业服务清单,开展企业服务机构、政策实施效果第三方评估。
三是促进各类所有制企业发展。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升级。支持民营资本进入医疗、养老、教育等民生领域,鼓励非公有资本更深层次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制。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效益。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和采购中心、营运中心、结算中心等。推动国有企业做优做大。支持央企在本市布局地区总部、金融总部和重大产业项目。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创新发展一批、重组整合一批、清理退出一批。
四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财政投入机制。深化市与区收入分配机制改革,着力从财政体制上调动各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实体经济的积极性。扩大“科技创新券”、“四新券”覆盖范围。
(四)积极引导资源要素向实体经济集聚
有效促进资金、人才、土地、信息等资源要素向实体经济集聚,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强化金融要素支持。发挥自贸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制度优势。加快建设面向国际的金融市场平台,进一步拓展自由贸易账户功能。大力促进产融结合。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差异化信贷管理体制,开展投贷联动、产业链金融、并购贷款等融资服务模式创新。鼓励保险公司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试点工作。推动浦东、嘉定建设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区)。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企业开展上市、发债、资产证券化。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设立若干个百亿级产业投资基金。
二是促进人才集聚培育。大力集聚海内外优秀人才。落实“上海人才30条”,注重培养技能型人才,建立一批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创新优化人才服务管理。完善实体经济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体系,鼓励各类企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加大对优秀人才的激励力度。着力破解人才住房难题。鼓励人才集聚的大型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平台利用自有土地建设人才公寓(单位租赁房)等配套服务设施,产业类工业用地配套的租赁住房等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超过15%。
三是优化土地资源供给。加强对先进制造业的空间保障。2020年全市工业用地规模保持在550平方公里左右,为制造业长远发展留足空间。各区加强对重点项目用地保障,每年工业用地减量化腾挪出的土地指标,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用于重点工业项目。承担国家及上海重大战略的产业类或功能性项目,可按最高50年出让年期出让。提高產业空间资源供给能力。加大存量土地二次开发力度,存量工业和研发用地按规划提高容积率的,各区政府可根据产业类型和土地利用绩效情况确定增容土地价款的收取比例。
四是加强信息资源支撑。全面提升信息基础设施能级。加快5G、干兆宽带网络、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世界级信息基础设施能级标杆城市。着力推动互联网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实施工业互联网行动计划,创建国家级工业互联网示范城市,最大限度释放信息生产力。
(五)有效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
突出问题导向,千方百计帮助企业降本减负。
一是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完善优化产业项目审批流程。推进开工项目和开业项目的审批期限在法定时间的基础上压缩1/3。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严格评估评审目录管理,规范评估评审行为,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
二是切实降低要素成本。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按最高20年出让年期出让的工业用地,出让价格按照基准地价对应的最高年限进行年期修正。降低企业用工用能成本。平稳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适当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比例。努力降低天然气采购成本。降低企业物流通信成本。鼓励铁路部门对大运量物资给予优惠便利措施,鼓励电信运营商针对各类企业推出更优惠的产品和套餐,降低中小企业互联网接入资费。
三是合理减轻税费负担。积极落实各项减税政策措施。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落实创业投资企业、天使投资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取消本市电价、水价中包含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等2项政府性基金,落实取消或停征环境监测服务费等16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内河货物港务费等5项地方设立的涉企收费项目。
下一步,将调动各区、部门、园区、企业等各方资源,全力做好政策落地宣传工作,形成全社会崇尚实业、关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作者单位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综合规划处)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