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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现有股权众筹融资模式的问题及解决路径

2017-12-15毛新平米双红

经济研究导刊 2017年35期
关键词:众筹投资人股权

毛新平,米双红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广东东莞 523000)

浅析现有股权众筹融资模式的问题及解决路径

毛新平,米双红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广东东莞 523000)

集中阐述了股权众筹模式在发展中权责不清、立法不全等状况。围绕股权众筹模式存在的问题做了相应的分析,剖析了股权众筹对象的局限性,讨论了投资人回报问题,并就现有股权众筹模式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股权众筹;融资模式;解决路径

一、股权众筹模式面临的现状

中国可以说是股权众筹市场发展的最大潜力股,据调查预测,规模可达到500亿美元。目前,股权众筹模式还处于起步阶段,最主要的原因是由于国内对于股权众筹相关的法律制度并不完善,虽然国务院已经颁布了一些管理办法,但是仍不能使股权众筹在非常安全的环境下发展。股权众筹作为一种新兴的互联网融资方式,其主要是服务于小微型企业和初创企业,对于这类型企业的创业、创新有着强有力的支撑作用,更有助于完善资本市场。

据中关村众筹联盟和融360大数据研究院发布的数据显示,到2015年底,中国全国范围内能够正常运行的众筹平台有303家,在这其中有63家是股权众筹平台。阿里、百度、京东等互联网企业都加入到众筹的平台中来。2015年9月,国务院发布指导意见对众筹项目进行支持,保障其健康快速发展,为更多人提供创业渠道。众筹平台从2010年被蒋显斌发现、2011年“点名时间”作为第一家众筹平台被发展到中国以来,众筹平台一直是在艰难前进,到2014年和2015年才快速的发展起来的。可以说,股权众筹对于传统金融来说是下了一个挑战,银行从最先开始对于阿里集团余额宝的不畏惧,到现在余额宝逼迫下的银行,是对众筹展现实力的一个重击。

图1 2011—2015年众筹平台的运营平台数量、总平台数量(单位:家)

2014年众筹平台大量发展之后,2015年众筹平台大量减少。2015年整个众筹平台发展开始有大平台垄断的趋势,那些中小型平台的发展空间受到挤压,甚至是倒闭。到2015年年底,至少有23%,大约是84家平台不再运行或者说转型。这可以说是众筹发展到中国以来所经历的第一个倒闭和转型风口。在这样的情况下,虽然股权众筹以飞快的速度发展着,但是仍然遇到了很大的发展障碍。

二、股权众筹模式中存在的问题

(一)股权众筹对象的局限性

股权众筹是基于互联网的一种经济行为,可以说股权众筹是当下社会的时代产物,对于中国现在经济相对低迷的情况来说,股权众筹为绝大多数的普通人开拓了一种新的投资渠道,丰富了投资者投资的选择,更加为企业渡过在这低迷的经济中经营困难的状态给予了强大的支持,为中国的创投市场锦上添花。

天使投资作为中国现行的一种权益资本的投资形式,是一种风险相对较高的投资行为,对于当下社会来说,其并不是一种面向大众的事业。传统的投资理财观念使得天使投资在中国的发展并不是那么出色。大多数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仍然是将钱放在银行储蓄才是最安全的增值方式,即使是在很多人发现银行的利率并不高的情况下,人们仍然是多数选择银行存款这样的保守方式。在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市面上的流动资金匮乏,使中小型企业的大量倒闭,在这样的情况下,天使投资者就充当了救世主的身份,他们资金的注入会给市场带来转机。股权众筹模式正是将天使投资公众化的一种方式,股权众筹正好解决了我国对于创新的需求与创业所需资金不平衡的问题。股权众筹的经济行为模式扩大了企业的融资渠道,大量、顺畅地吸引投资者为其投入创业基金,满足了企业为创新或在当下情况下继续经营的需要,实现了大众对于新时代创业的广泛支持和对于创新的大范围接触。那么可以说股权众筹模式所遇到的问题就是如何将这样一个高风险、较前卫的事业变成一个大众可以广泛参与和支持的、门槛相对较低的一个公众事业。

(二)投资人回报不确定

第一,在投资中风险与收益是并存的,投资者参与投资就一定要预见其所将要承担的风险,这可以说是一种常识,但是公司对于互联网上的投资人也不可能真正实现将公司情况全然公布,所以说投资人对于自己的投资活动所能够赚取的回报具有很高的不确定性。

第二,在股权众筹模式的投资中,清晰的赢利方式才能让投资者了解投资回报的来源,明确投资的风险,做出准确判断。国内股权众筹赢利方式以交易手续费为主,其他赢利来源比较少,增值服务能力较差。股权众筹平台其众多众筹项目的资金额度不大,难以收取佣金。在股权众筹模式中其赢利方式比较模糊,投资人对于公司赢利能力并不能够做到足够的认识,不能对投资回报作出判断,影响投资者利益。

第三,对于投资人来说,其退出机制并不完善,在有限公司中任何股东想要退出都是很困难的。主要是股东的转让权受法律和公司章程限制,并且对于公司来说股权的交易有着很多的不便。

(三)众筹融资的自有风险

股权众筹公司其本身在公司的价值评估上就难以准确定位,一般来说公司在成立初始,各个股东都会按照自己对于公司的投入来得到相对应的股权,这样的情况下,公司内部的股权分配比例可以说是相当清晰的,一般来说是很少存在争议。但是当这样的公司在面向互联网来进行股权众筹模式这样的融资方式进行融资时,股权所占有的比例就会出现问题,融资金额到底占公司股权比例有多少,就会出现争议。股东的权益受到威胁,从股权众筹平台上新加入的股东们在公司究竟占多少比例,这些会直接导致公司内部的混乱,所以,股权众筹模式本身就存在一定的问题。

在国内,一般天使投资或者风险投资中,投资者都有着一定的经济实力和参与能力,对于投资领域也有着一定的了解。也就是说,对于这些投资者来说,他们可以请专业的评估端对即将做出投资的公司情况做出评估,从而确定参股后的股权比例问题。相应的评估公司对于其所做出的评估报告真实性和可靠性必须负责,以保障投资人的权益。在当下的股权众筹模式的融资中,融资金额巨大的例子不多,投资人真正在公司中所占的比例往往并不是很高,小股东的权益不能得到认可和保障。公司赢利分配是否公平,这将直接导致公司发展前景的好坏。

(四)股权众筹平台制度不健全

我国股权众筹由于起步晚,发展时间短,导致了关于股权众筹的监管一直处于一种空缺状态。股权众筹的创业者从各行各业转行而来,股权众筹平台的水平也是各不相同,这样不仅对于行业的高效发展有了很大的限制性,而且漏洞百出,相关的法律和道德漏洞都是相当大的。再加上当下社会中的多数股权众筹平台都将自己的平台归属在中介平台中,并不真正的参与到投资活动中,导致股权众筹平台对于股权众筹项目的参与并不直接负责,欺诈的几率很高。最近陆陆续续出现的P2P平台倒闭的情况,也是这种第三方中介的投资活动的漏洞体现。很多时候为了吸引投资者,许多创业者在宣传广告上肆意夸大本企业的发展前景,不择手段地夸大项目优势或者不尽善意地促使项目的达成。类似向投资者暴露过多的商业秘密,以赢得投资者信任的行为,就有可能导致企业的核心信息被心怀不轨的人盗取和复制,导致企业的倒闭,引起市场混乱。

三、股权众筹模式中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政府加大力度支持

第一,政府可以通过其最权威的领导力,由政府建立一个规范的股权众筹平台作为模范,通过宣传规范的股权众筹平台,促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和了解这样一个投资渠道,建立其信任感。

第二,政府可以通过股权众筹平台专业人士对于平台内部人员的培训,促使公众对股权众筹的运营模式表示认可和信任,构建一个适合股权众筹发展的经济环境。

第三,政府可以通过鼓励和严格监管并存的方式,让大众了解股权众筹的优势及可信赖性等。在政府作出这些努力的同时,可以实现的不仅仅是股权众筹平台可接受面的扩大,更会降低企业的成本、提高企业的效率,成为股权众筹模式发展强有力的支持者和推动者。

(二)完善相关制度

第一,建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对自己企业和公司做出准确评估可以算在企业自律管理中,一个企业能够达到自律,就是对投资者、消费者来说最大的品牌。这也就要求了,中国经济市场对于这些基于互联网运营或者说基于互联网进行融资的企业在后续工作中做出良好的监督。可以建立一个专门机构对其进行监督管理,颁布法案明确股权众筹平台对于后续事宜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以最快的速度制定一套监管制度和法律制度。处于经济社会转型和市场深化阶段的中国,目前在股权众筹方面稍微有了一点行动,在其他众筹上还是比较空缺的。2014年我国出台的《管理办法》对于股权众筹的合法地位给予了肯定,初次尝试规划了对于股权众筹的监管大纲,然而到现在仍然属于广泛吸取意见的阶段,还未定版。

第三,监管部门与企业自律结合。在监管上不仅仅是重视就足够的,监管制度可以说是对于市场资源的配置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必须采用合理的规章制度限制企业行为、政府行为,保护股权众筹所面对的投资者。在监管手段上,对于信息披露的行为,可以利用“大数据”网络时代的特征,将必要的信息转化为优势,帮助企业的发展和融资。同时,监管部门要将部门监管与企业自律相结合,对于企业自身的自律行为予以合作,形成一种更好的,新的模式,才是最有效的监管模式。

(三)与时俱进

第一,应对千变万化的外部经济环境,股权众筹的平台要不断的创新,不断地摸索,不断地努力适应中国的经济环境。同时,股权众筹平台应当在最根本的状态下为创业者提供一个全面性的能够解决问题的平台,对创业者进行专业的培训和指导,来创造更靠谱的众筹项目,赢得公众认可。在给创业企业和创业者指导的同时为各个不同种类的创业者提供可连接的资源,实现资源的共享及最大程度上的利用和资源的增值。

第二,股权众筹应为投资者提供一个信息完整且可以随时、详细咨询的平台,同时也就要求对于创业者,内部人员应该让其充分认识即将要进行众筹的股权的结构,让创业者和企业在给投资者呈现项目信息、吸引投资者之前,首先对自己的项目有充分的了解,同时给予投资者最详细完整的讯息,以达到更好的众筹效果。

第三,股权众筹的模式,应该实现利益的多元化,对于公众参与众筹的手续费适当降低。股权众筹本身就是支持草根创业,降低手续费可以达到亲民的效果,更有利于公众参与到股权众筹中来,相对应的国家可以出台一些股权众筹项目的优惠政策,提供股权众筹参与的多重渠道,为公众参与股权众筹开通绿色通道等方式来刺激公众对于股权众筹的参与热情。

(四)加强投资者教育,维护投资者权益

第一,投资者在进行股权众筹时的动机可分为经济动机和非经济动机。投资人在心理上产生一些帮助别人、支持事业、获得经济收益等想法,也就是说在进行股权众筹的时候,应该对投资人的股权投资和股权众筹的意识进行培养,促使投资人对将要做出的投资行为进行学习,在已了解的基础上进行理性的投资,合理进行理财行动。最好的做法是投资人选择收益可预期且持续稳定的项目进行投资,对于风险和收益双高的投资项目不盲目追求,要知道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道理。

第二,投资者在投资的同时要对其投资项目做充分的调查,寻找值得信任的众筹发起人或是机制比较完善的众筹平台。

第三,企业对于公司持股的退出,代持股一定要进一步地完善协议,让投资人与企业代持人的利益是趋于一致的,在合伙的企业中对于内部转让的协议条例一定要清晰,以便投资人将来想要退出时有更大的空间,也避免股权退出时出现不必要的纠纷。股权众筹平台要全面考虑效益,对于投资人的收益应当给予一定的重视,而非单方面获取利益之后不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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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76.3;F832.51

A

1673-291X(2017)35-0122-02

2017-06-18

毛新平(1976-),男,湖南邵阳人,硕士,讲师,从事财政金融、金融专业实践教学研究;米双红,博士,教授,系主任,从事金融保险投资研究。

[责任编辑 柯 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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