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之以恒一抓到底进一步推动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
2017-12-13
2017年8月28日下午,省人大召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视频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辉忠同志出席并讲话。王辉忠指出——
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15〕18号文件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
王辉忠说,2015年,中共中央转发了《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8号),这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加强人大工作特别是县乡人大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为推动18号文件贯彻落实,今年6月,全国人大专门召开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经验交流会,张德江委员长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对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对贯彻落实中央18号文件和张德江委员长重要讲话精神十分重视。2015年,专门出台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15〕21号),提出具体贯彻要求。前不久,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组成6个督查组,对各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进行了全面督查。
总的来看,全省各地人大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思想上是重视的,行动上是有力的。各地积极推动同级党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或出台有关文件,完善党委领导人大工作机制,结合自身实际,提出具体举措,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全省县乡人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开展监督工作;围绕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依法行使决定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相统一,认真做好选举任免工作;以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为导向,切实加强代表工作。尤其是去年以来的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依法顺利完成,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进一步优化,全省有78个县级人大设立了法制、财政经济等专门委员会,组织机构更加规范健全。乡镇人大主席和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基本实现专职化,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王辉忠说,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差距。从调研督查和问卷调查情况来看,依然存在一些需要引起我们重视并努力加以改进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概括起来,主要有:
思想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一些同志对人大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处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第一线的论述,还没有完全理解到位,工作中不同程度存在错位、越位、缺位的现象。一些地方对发挥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整体作用重视不够,对人大职能定位认识上存在偏差,这种情况越到基层表现越突出。一些人大干部自身也没找准定位,有的没有按文件要求把主要精力放在人大工作上,有的主动履职意识不强,存在着“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有的对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学习研究不够,工作缺乏系统性前瞻性,存在着“做到哪里算哪里,做多少算多少”的现象。
职权行使需要进一步到位。监督权行使方面,这些年来,我省各级人大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温岭的“参与式”预算审查监督、云和的特定问题调查等做法,得到了全国人大和国内同行的肯定。但就全省而言,监督工作深度不够、力度不足、效果不明显,依然是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具体表现在: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有待深化,部门预算重点审查有待扩面提效,对一些超出额度或一定比例的预算调整审查不够到位。对开发区、高新区、功能区以及街道的财政预算监督仍存有空白。对政府垂直管理部门的监督有待加强。监督刚性手段运用较少,人大监督的权威性有待提高。决定权行使方面,目前,全省10个设区的市和79个县(市、区)出台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杭州市及西湖区、临安区、建德市、桐庐县,湖州市南浔区,义乌市等地出台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清单。但各地普遍反映人大决定权行使还不够到位、不够充分,作出的決议决定程序性较多、实体性较少,存在“虚化”现象。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工作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政府重大决策向同级人大报告的范围、机制和程序有待建立健全。
代表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一是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机制有待深化,实体代表联络站布局需要优化,网上代表联络站建设需要扩面,听取民声、反映民情、吸纳民意的便捷渠道有待进一步畅通。二是代表建议办理有待改进,代表主题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代表履职激励和约束机制有待健全,代表接受选民监督活动有待强化。三是代表培训系统性、针对性不强,新当选的代表履职培训亟待加强。四是代表活动经费各地差异过大,缺乏一个相对一致的标准,一些地方代表履职缺乏必要的经费保障。
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不够合理,懂法律、财经、科技等方面专业人才比例偏低。二是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届中改任非领导职务的不少,且有的地方占人大机关编制。21个县(市、区)人大没有完全落实“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专职委员不占人大机关和原所在部门编制,在地方总编制中单列”的规定,部分县级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占人大机关编制或职数,导致人大机关编制偏紧偏少,甚至存在超编现象,很难调入或增加年轻工作人员进入人大机关,难以保证人大工作可持续发展需要。三是有11个县(市、区)人大尚未设立法制、财经专门委员会;已经设立的县级人大专门委员会工作尚处于探索阶段,运行机制有待完善,与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关系有待进一步理顺。县级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普遍没有相应办事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四是全省还有299个乡镇人大、88个人大街道工委未配备专职副主席、专职副主任,有203个乡镇人大、72个人大街道工委未设立办公室,有456个乡镇、171个人大街道工委未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人员力量配备和工作机构设置有待进一步加强。五是人大机关干部对外交流不畅,没有形成制度化、常态化机制,影响了人大工作的活力。六是人大信息化工作相对滞后。endprint
王辉忠说,在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学习会上,我结合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调研督查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贯彻落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環节,提出了“七个做”的任务要求。今天就进一步抓好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再强调三点。
一是各地人大要主动对标检查、狠抓落实。7月下旬,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逐一对照浙委发〔2014〕32号和浙委发〔2015〕21号两个文件提出的任务要求,特别是对落实不到位的、打折扣的、存有薄弱环节的,要逐项对标,重点检查哪些已落实、哪些还没有解决,以及近期采取的整改落实举措和打算等内容,同时提出需要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研究解决的意见建议。11个设区市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县(市、区)人大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抓好落实。县(市、区)人大要仔细开展对照检查,认真查找问题,通过加强自查,列出时间表,采取有力措施,逐一对账销号,确保各项举措得到有效落实。
二是省人大要持续加强跟踪督查。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在今年5月开展调研督查的基础上,下半年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将分别带队对贯彻落实中央18号文件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进行一轮再督促、再检查。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要及时梳理各地对照检查的问题,找出薄弱环节和薄弱地区。各位主任会议成员要带着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督查,及时与当地党委、人大沟通,督促各地对现有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确保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各项要求得到不折不扣地落实。
三是紧紧依靠党委推动解决有关问题。争取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是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的重要保障。从各地实施情况看,凡是人大主动作为、积极争取的地方,文件贯彻落实的情况就比较到位;凡是积极性、主动性不够的地方,文件的贯彻落实就大打折扣。各级人大特别是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首先要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切实担起责任,对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加以梳理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对于涉及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方面的任务,要主动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政府的支持,形成共同抓贯彻落实的合力。省人大也将参照以往做法,在明年换届以后,及时请省委有关方面牵头开展文件督查,在省级层面推动有关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
认真贯彻浙委办〔2017〕63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
王辉忠说,今年3月10日,省人大在宁海召开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现场会,对全省市、县、乡人大全面推行票决制工作作了动员部署。会后,各地高度重视,及时向党委汇报、与政府沟通,结合各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研究出台相关意见或文件,积极推动探索实践。6月19日,张德江委员长在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经验交流会上,充分肯定了浙江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做法。同时,这项工作也引起了社会和媒体的广泛关注;6月上旬,11家中央主要新闻单位进行了集中采访,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焦点访谈》等栏目作了专题报道。为全面推广这项工作,经省委同意,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意见(试行)》(浙委办〔2017〕63号)。全省各级人大要切实行动起来,按照文件要求,扎实把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做实做好。
准确领会文件精神,在抓好学习中增强行动自觉
王辉忠说,省委办公厅印发〔2017〕63号文件,是推进票决制工作全面覆盖、纵深实践、规范完善的重要文件。按照文件要求,明年这项工作要在市、县、乡层面全面推广。为顺利推进票决制工作,全省各级人大要把学习贯彻《意见》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把实施票决制工作摆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促进我省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格局下去定位、去考量、去推进。要准确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深刻领会票决制的基本内涵和工作原则,深刻理解票决制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主要工作、程序要求以及人大职能,准确把握民生实事项目的内涵和范围,严格遵循票决制工作的原则和要求,认真执行票决制工作的程序和规范,确保《意见》得到正确有效实施。要通过组织自学、集中研讨、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把《意见》传达到每一位常委会组成人员、每一名人大代表、每一个人大机关同志,同时要研究提出具体的贯彻措施,把《意见》细化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坚持问题导向,在探索实践中提高实际效果
王辉忠说,各地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抓住票决制工作的关键环节,向实践求真知,循问题找方法,积极探索创新,及时总结完善,注意克服已经先行实施票决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票决制在我省落地生根。
项目要精挑细选,不能贪多求全。要准确把握民生实事项目的内涵,突出具有普惠性、公益性和社会效益明显的民生类公共事业项目。从操作层面讲,越往上兼顾区域平衡的难度越大,人大在这方面要适当把关,注重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协调,项目不一定都是10个,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落选的民生项目,只要事关重大民生、确有必要实施的,在政府财力允许的范围内应允许继续实施。
项目征集初定要坚持政府主导。省委《意见》明确指出,在项目征集和初定环节要注重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强调政府主导,主要是考虑对重大民生实事项目的安排,政府要通盘考虑政策法规、部门地区平衡、要素保障等方方面面因素,相比较来说政府对这方面情况更了解,掌握更全面。当然,人大也要积极发挥作用,要充分动员人大代表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梳理汇总后交由政府一并处理。人大提交意见和建议只是征集项目的一个途径,不能去主导项目初定。
要有人代会全体会议票决环节。票决的应有之义就是大会投票,《意见》起草时我们留有余地,主要考虑今年各地第一次人代会有换届选举任务。从已经实施的市县情况看,在全体会议上进行票决,条件具备,具有可行性。因此,明年开展票决制工作,希望各地能够在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更进一步,统一采取人代会上全体代表票决的形式,提高票决制的权威性。具体来说,可采用两种形式,一是全体会议直接进行差额票决;二是先在代表团会议上进行差额票选,再在全体会议上进行等额票决。endprint
人大要加强跟踪监督。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是确保票决实效、维护票决权威的重要保证,也是发挥人大及各级代表主体作用的关键环节。各级人大要充分运用各种监督手段,强化监督检查,着力构建项目实施监督制度体系。一要发动人大代表广泛参与。目前,各地对发动代表参与日常监督的主要方式有两种:一些地方把代表按照项目数量分成若干个代表监督小组,每个小组盯紧一个项目持续监督;还有些地方每个人大工委联系若干个项目,人大代表参与到人大工委组织的监督活动中。形式可以多样,总的要求是要充分发挥广大代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人大代表参与民生实事监督的情况纳入代表履职登记的重要内容。二要与加强预决算审查监督结合起来。结合预决算审查监督,盯紧民生实事项目的资金安排、拨付到位、预算调整和决算审计,确保民生实事项目“有钱办事”“用得其所”。三要加快票决制代表监督系统平台建设。积极开展票决制工作的信息化运用,省人大正在联合宁波市以及宁海县开发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监督系统,开发成功后将在全省推广运用,今后人大代表可以通过系统平台实时了解票决项目的实施情况,随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从而实现对项目计划进度的全过程监督。
加强组织领导,在指导规范中形成工作合力
王辉忠说,推进票决制工作,离不开党委的重视、政府的支持、代表的推动、群众的参与。各级人大要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各方支持、配合和参与票决制工作的合力。
积极争取党委重视、政府支持。要坚持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票决制工作,积极争取党委重视支持,把票决制工作纳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主动向党委汇报票决制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协调,健全票决制工作的日常联络机制,为有序推进票决制各项工作创造条件。
各级人大要承担起主体责任。票决制实施过程中,无论是配合政府征集初定项目,或是组织代表审议票决正式项目,还是跟踪监督项目实施情况,各级人大都要切实承担起协调推进的职责。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根据实际确定牵头联系部门,逐步建立年初人代会上作项目说明并提交大会票决、年中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年末开展满意度测评等机制,为推动票决制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加强工作指导和業务培训。省人大和设区的市人大要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把实践中好的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为县乡人大推进票决制提供更多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根据各地实践,一般九、十月份就要启动项目征集工作,还没有开展票决制的市县乡人大,要及早谋划启动相关准备工作,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对接,抓紧组建工作班子,配强工作力量,制定工作方案,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明年初市县乡三级人代会全部实行票决制。要把监督民生项目的实施作为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的重点内容,提高代表调研、审议和督促项目进度的能力和水平,发挥好人大代表在开展票决制工作中的主体作用,为推进票决制工作注入活力。 摄影 唐 明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