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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践与展望

2017-12-13浙江省民政厅副厅长苏长聪

福利中国 2017年5期
关键词:护理员职业技能浙江省

· 浙江省民政厅副厅长 苏长聪

浙江省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践与展望

· 浙江省民政厅副厅长 苏长聪

为强化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基础工程和养老服务质量提升的基本保障,浙江省明确提出了“建立健全以职业技能教育为主,以专业教育为辅,岗位培训和普及辅导相结合的养老护理人员教育培训体系,形成以家庭护理人员为基础,以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护理人员为骨干,以志愿者为补充的养老护理人员队伍”的目标要求,并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推动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建设。今后要从培养与使用两个方面同时发力,坚持综合施策,深化政校(校企)合作,完善激励政策,进一步突破人才培养使用的瓶颈制约,尽快改变一方面相关专业招生困难且学生就业对口率低,另一方面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力量短缺但难以引来留住人才的局面。

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是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基础工程,也是养老服务质量提升的基本保障。为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业改革发展及其人才队伍支撑,浙江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关于发展民办养老产业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强养老护理人员培训教育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文件,明确提出了“建立健全以职业技能教育为主,以专业教育为辅,岗位培训和普及辅导相结合的养老护理人员教育培训体系,形成以家庭护理人员为基础,以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护理人员为骨干,以志愿者为补充的养老护理人员队伍”的目标要求,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建设。

目前,浙江省有养老机构护理员16000人,其中初级9228人、中级1545人、高级844人、技师104人、取得专项能力证书的3446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护理人员24455人,其中初级9724人、中级715人、高级435人、技师2人、取得专项能力证书的5585人。

一、主要采取的政策措施

一是加强职业培训。浙江省政府文件要求,要整合现有资源,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充分利用各类培训机构做好护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全省确定若干培训基地,主要用于培训教学师资,开展养老护理人员在职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并安排专项经费,每年都委托第三方对各地师资骨干进行集中培训。各市、县确定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养老护理人员岗位培训和职业技能教育。同时,建立了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制度,养老护理机构组织从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其中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的,可按规定享受一次性鉴定补贴。上述两项补贴可在促进就业资金中列支。制定了养老护理人员培训省级地方标准,并组织编写了系列培训教材。全省各级共建立了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基地160余个,平均每年培(轮)训养老护理人员约2万名,较好地提升了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是开展专业教育。浙江省教育、民政等部门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和职业技术学院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中等职业学校开设养老护理专业,完善教学和训练条件,开展教师培训和课程教材开发等工作。采取“3+2”模式或“五年一贯制”等多种培养模式,鼓励学生报考就读。近三年,省财政累计投入1000余万元支持有关院校建设实训基地,其中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等五所大中专学校的养老、康复技术等专业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级示范专业点。

目前全省有32所本科和高职院校、40多所中职学校开设了老年护理、康复等相关专业,在校学生近5万名。为吸引学生报考,从2013年秋季入学开始,对就读省内大专院校以及中职学校老年服务与管理等近20个相关专业的本省户籍学生,采取入职奖补办法,奖励经费由省财政予以解决。目前已有近千人获得奖补。此外,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五年内到养老服务机构就业,在合同期内给予不超过3年、每年1万元的就业补贴;初次创办养老服务企业并任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的,给予企业10万元(分3年)的创业补贴。

三是实行政校合作。浙江省民政厅与杭州师范大学联合设立了省老年服务与管理培训教育中心,并支持杭师大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大专学历班,目前已累计招收5屇,培养近200名学生。与浙江树人大学联合建立了浙江省养老与家政产业学院,开展相关教育培训和研究交流活动。与浙江中医药大学、杭州医学院等合作开展相关培训和养老护理员大赛等。宁波市民政部门与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联合成立了老年照护与管理学院,温州市民政部门与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联合成立了温州民政管理学院,重点加强老年护理人才教育培养。湖州市民政局与湖州师范学院联合开展委培招生,定向培养养老护理专业人才。嘉善县民政部门与县卫生职业技术学校联合面向外地招收养老护理专业学生,并安排带薪实习,吸引学生服务本地养老机构。

四是提高地位待遇。明确规定以市为单位公布养老护理人员工资指导价位,并建立养老护理人员特殊岗位津贴制度,对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护理人员按等级由财政给予特殊岗位津贴。目前各地普遍建立了按照不同等级给予每月50—500元不等的特殊岗位津贴制度。全省养老护理员平均工资每月近4000元。同时,省民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总工会定期举办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对决赛中获得个人总分第一名、符合省五一劳动奖章评选条件者,竞赛组委会向省总工会申报“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对个人总分前三名的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分别授予“浙江省技术能手”、“浙江金蓝领”称号,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对在分组中获得总分前三名的选手,由省民政厅授予“浙江省养老护理技术能手”称号,分别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对总分前五名和第六至十名的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分别核发养老护理员技师和高级工证书,其他选手核发中级证书。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浙江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了“社会养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的目标要求,并明确了“深化养老服务和医养护一体化改革”、“加快构建多层次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实施智慧养老工程,使每个老人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学、老有生活品质”等主要任务。

浙江省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仍然面临许多瓶颈制约,突出表现在教育培训的制度体系还不够完善,护理人员的专业化程度和职业技能水平还比较低。今后要从培养与使用两个方面同时发力,尽快改变一方面相关专业招生困难且学生就业对口率低,另一方面服务机构护理力量短缺但又难以引来和留住人才的局面。

一是要坚持综合施策。既要研究完善培养培训思路,根据当前实际需要和今后发展趋势,进一步构建以中职为主兼顾高职的培养体系和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培训体系,并在专业建设和培训基地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撑,又要研究完善产业发展政策,围绕提高养老服务质量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构建多层次社会化的养老服务体系,增强对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的吸纳能力和吸引力。下一步将重点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形成以护理人才配备使用为服务质量评价的基本依据,将服务质量与等级评定、收费标准、购买服务、优惠扶持等直接挂钩的政策导向,推动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

二是要深化政校(校企)合作。进一步丰富各级政校合作的形式和内容,重点推动人才培养和使用的有机衔接。扩大民政部门与有关院校“定向委培”的规模,引导养老服务组织和企业与有关院校开展“订单培养”。定期组织有关院校和用人单位开展养老护理人才推介、招聘活动,畅通供需对接渠道。协同有关院校和单位制订完善职业技能和岗位培训的标准体系和教材体系,提高护理人员培训的规范化水平。

三是要完善激励政策。考虑适当提高相关专业毕业生入职奖补标准,以增强政策的吸引力和实际效果。研究制定对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一线养老护理员给予社保补贴等改善待遇的相关政策。积极探索养老服务机构收费管理新机制,科学合理制订公办养老机构基本服务收费标准,鼓励公办养老机构内部分配向从事一线工作的养老护理人员倾斜。培养选拔各级养老护理领军人才,并支持其建立领军人才工作室,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资助。对优秀护理人才实施积分落户、申请廉租房加分。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推动设立“养老护理员节”,提高社会认同度和美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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