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筑底”,分时租赁风口再起
2017-12-13祁娟
文/祁娟
新政“筑底”,分时租赁风口再起
文/祁娟
我国的分时租赁市场正呈现利好趋势。一组交通运输部的相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分时租赁企业约有40多家,车辆总数超过4万辆,且95%以上为新能源车辆。
这一方面是由于我国政府明确对共享出行方式的鼓励态度,不断改善分时租赁企业的发展环境;另一方面,则得益于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成熟,加之近两年我国对新能源汽车的大力推广,以及互联网征信体系的逐步完善等,这些都使得分时租赁行业迸发出新的活力,但同时其所面临的布点难、成本投入大、动力电池续航里程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以及盈利模式不清晰等突出问题亦不容忽视。
8月8日,交通运输部和住建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分时租赁发展史上,可谓一个里程碑式的规范性文件。
《指导意见》明确了分时租赁(也称为“汽车共享”)的发展定位,指出要鼓励分时租赁发展,充分认识发展分时租赁的作用,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建立健全配套政策措施。“裸奔”已久的分时租赁市场首次获得国家级政策的认可。
对症下药
我国的汽车分时租赁大约起步于2011年,从最初的小规模测试,到后来商业模式的打磨,再到运营经验的逐步积累,经过几年的酝酿,分时租赁市场的接受程度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伴随着国家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关键期,2015-2016年,分时租赁仿若惊雷春笋,纷纷破土,据不完全统计,两年时间,全国范围有近百家分时租赁企业成立,各种势力先后登场。直到今年3月,业内小有名气的友友用车正式宣布停止运营,给一路高歌猛进的分时租赁市场,浇下一泼凉水。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王绣春指出,我国小微型客车租赁仍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服务能力不足、法规政策建设滞后、企业经营风险较高、运营模式亟待引导等突出问题,这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不相适应。
在深入分析行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的基础上,《指导意见》的出台,可谓恰逢其时。
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蓄势待发
在《指导意见》中,“分时租赁”首次有了明确定义:分时租赁俗称汽车共享,是以分钟或小时等为计价单位,利用移动互联网、全球定位等信息技术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为用户提供自助式车辆预定、车辆取还、费用结算为主要方式的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是传统小微型客车租赁在服务模式、技术、管理上的创新,改善了用户体验,为城市出行提供了一种新的选择。
确定了分时租赁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定位,《指导意见》还明确了其车辆登记、检验等制度,明确其必须按照《反恐怖主义法》实行“身份查验制度”,明确其加快信用评价建设,鼓励采用信用模式代替押金管理,等等。这些“药方”的开出,为促进分时租赁业的健康规范发展、保护用户权益、提供租赁车辆的有效供给、优化交通出行体系都具有积极意义,同时也为下一步细化相关行业标准、法规规章奠定基础并积累管理经验。
提升服务
《指导意见》所释放出的政府部门的积极信号,提振了分时租赁市场的信心,但行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仍在于自身服务能力的提升。
如何提升服务能力?《指导意见》提出了四点鼓励建议——
一是分时租赁经营者应通过大数据分析,强化车辆智能组织调配,动态优化车辆布局,实现不同时间、不同区域间的车辆供需平衡。推广应用“电子围栏”技术,引导用户有序停车,加强停车管理。
二是分时租赁经营者应具备线下运营服务能力,要通过运营人员日常巡检、车辆自检等方式,确保车辆安全状况良好,要建立完善车辆调度、维修、救援、回收机制和流程。
三是分时租赁经营者应采用安全、合规的支付结算服务,确保用户押金和资金安全,确保用户个人信息安全。鼓励分时租赁经营者采用信用模式代替押金管理。
四是推动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发展。鼓励通过兼并重组、合资合作、上市融资等方式,提升规模化水平,加强上下游行业及相关行业联动。支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通过特许经营、连锁经营、战略联盟等形式,扩大网络覆盖范围,优化经营网点布局,为消费者提供“一点租多点还”“一城租多城还”租赁服务,不断提升服务体验。引导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加强品牌建设,创新经营服务内容,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在分时租赁经营者主动提升自身服务能力之外,王绣春表示,《指导意见》也对相关政府部门提出了要求。包括:一是强化网点规划建设。制定相关发展规划,纳入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统筹安排租赁网点和停车场地,强化与不同交通运输方式的换乘衔接,提升分时租赁吸引力。二是为车辆停放提供便利。鼓励城市商业中心、政务中心等人流密集区域的公共停车场为分时租赁车辆停放提供便利。鼓励探索优惠停车费等措施,推动租赁车辆在城市路内停车泊位停放,提高用户租还车便捷程度。
上图:两部门出台小微型客车租赁新规,鼓励分时租赁新业态
确保安全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生产、管行业必须管反恐,安全发展是汽车租赁经营者的责任,也是行业管理部门的责任。”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法学教授张柱庭如是说。而在《指导意见》中,安全发展也贯穿了文件始终。
据张柱庭介绍说,当前,汽车租赁行业的安全责任有四重含义:一是承担反恐怖主义的安全防范责任。不仅汽车租赁运营者应负起相关责任,行业主管部门也应承担反恐安全防范的监管职责。二是承担安全生产的责任,保障承租人的使用安全。三是治安安全的责任,提高抗风险能力。四是信息安全责任。
相对应地,《指导意见》中也给出了“安全指导”——
在对实际驾驶人的管理上,要落实完善“身份查验制度”。对承租人提供的有效证件原件进行查验,并将有关信息在车辆租赁合同中予以记录,载明所有驾驶人身份证件和驾驶证信息。
在对车辆的管理上,一方面加大管控力度。通过卫星定位装置、地理信息系统以及“电子围栏”等智能技术,对实际驾驶人使用租赁车辆行为进行监控,有效预防和降低车辆诈骗风险。另一方面,明确租赁车辆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报废等按照相应规定执行。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车辆的技术管理,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测和维护。对于出现安全隐患或故障的车辆,要完善车辆维修、救援、回收机制和流程,确保租赁车辆性能及安全状况良好。
在保证信息安全上,分时租赁经营者分时租赁经营者应遵守《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完善网络安全防范措施,依法合规采集、存储、使用和保护个人信息,不得超越提供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所必需的范围。
值得一提的是,《指导意见》提出鼓励租赁企业与保险公司根据小微型客车租赁业务特点和风险大小,开发保险产品。对此,王绣春认为,目前,租赁车辆保险费率与出租汽车等提供运输服务的费率一致,但是与出租汽车等提供运输服务的车辆相比,租赁车辆在使用效率、事故风险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别。因此,《指导意见》中这一提法,既能保障承租人合法权益,也能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
前景可期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有6300余家汽车租赁业户,租赁车辆总数约20万辆,并以每年20%左右的速度增长,一批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的企业正在涌现。只是,当下的市场竞争中尚无明确的赢家,盈利模式的探索还面临着重重困境。
此外,虽然《指导意见》在宏观层面释放了积极信号,对分时租赁表示了支持的信心和决心,且明确了地方政府职责和运营企业规范,但涉及具体落地过程的管理细则和鼓励办法,比如增设配备充电桩的分时租赁停车位,比如减免停车费,或在停车费用方面给予一定优惠或补贴,对违规占用分时租赁停车位的车辆增设一定的处罚措施等,这些还需要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制定。
不少分时租赁企业也表示,针对分时租赁这一新兴业态,期待国家能够在国民意识、消费习惯等方面对公众进行有效引导,也希望地方政府能够出台更有力的扶持政策,保障分时租赁行业稳定、健康发展。
今年四月,据罗兰贝格发布的一份《汽车分时租赁如何在中国获得成功》报告预测,在未来的十年间,中国分时租赁汽车数量将保持45%的年复合增长率。至2025年,中国的分时租赁汽车数量将达到60万辆。分时租赁的前景仍被广泛看好。
的确,越来越多的企业正看到分时租赁的较好发展前景,在这一新兴领域加速市场布局。而随着《指导意见》的出台,以及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相信未来小微型客车租赁的发展环境将不断改善,行业服务水平随之稳步提升,公众多层次的出行需求将得到更好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