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不作恶”的背后
2017-12-11李忠东
李忠东
接到歐盟天价罚单
6月27日,欧盟宣布对互联网巨头谷歌罚款24.2亿欧元,以处罚其违反欧盟竞争监管规定的行为。谷歌必须在90天内结束相关行为,否则将面临最高可达谷歌母公司“字母表”全球平均日成交额5%的罚款。此次对谷歌的罚款金额,打破了2009年向美国芯片生产商英特尔开出的10.6亿欧元的罚款纪录。
欧盟委员会发表的一份声明指出,谷歌进入购物比价市场后,利用其在网上搜索领域的主导地位,操纵搜索结果,不公平地把客户引向自己的购物服务。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欧盟委员会负责竞争事务的委员玛格丽特·韦斯塔格指出,谷歌在整个欧洲经济区31个国家的互联网通用搜索引擎市场,从2008年就已经确立了市场支配地位,拥有非常高的份额,在大多数国家超过90%。谷歌的做法使其他提供比价服务的公司无法获得竞争优势,从而妨害了消费者的选择。
欧盟认为谷歌错在哪儿?谷歌到底为何受到处罚?韦斯塔格在罚单开出后通过个人声明解释说:“自从2014年11月任职以来,我已经将这个案子作为我工作的头等大事。由于我们多次试图与谷歌通过谈判获得一个解决方案的努力屡次失败,于是我选择用不同的方式来推进这个案子。欧盟的结论基于翔实的证据和数据,我们分析了海量数据,包括来自谷歌的5.2T搜索结果,这大概等同于17亿次搜索查阅。如果我把这些数据都念一遍,大概需要耗时17000年。”
谷歌2004年刚进入欧洲购物比价市场时,还处于弱势地位。从2008年开始,它开始在欧洲市场执行一个推动其竞价购物服务根本性改变的战略。这个战略依赖谷歌在普通互联网搜索领域的支配地位,而非自身在竞价购物市场的优势——搜索结果只优先显示自己的竞价购物服务,同时降低对手服务的排名。
谷歌搜索结果中被置于显要位置的条目对于访问流量有很大影响,竞价购物服务很大程度上依靠访问量来获得竞争优势,更多的访问量指向更多的点击,并且产生收入。进一步说,更多的访问也将吸引更多零售商想要把它们的竞价购物服务列到产品之后。考虑到谷歌在普通互联网搜索领域的支配地位,它的搜索引擎是竞价购物服务访问的一个重要来源。谷歌的违法行为打击竞争对手,获得巨大收益,并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谷歌在实施打压评级的措施后,其竞争对手的流量大幅下滑。比如,欧委会找到的特别证据显示,英国一些相关竞争网站的流量突然下降了85%,德国的个别对手甚至下滑了92%,而在法国,这一数字达到80%。
这是一场异常激烈的垄断和反垄断较量,一方是全球搜索引擎巨擘谷歌,态度一如之前多年来的强硬,总顾问肯特·沃克表示,不认同欧盟宣布的调查结果和处罚决定,将对该裁决进行详细评估,考虑提出上诉。“网上购物的时候,你总是希望尽快并轻松找到自己想要的产品,而广告商也希望推销同样的产品,”谷歌发言人阿尔·沃妮在公告中称,“那就是为什么谷歌显示购物广告的原因,我们是以一种有利于双方的方式,将我们的用户与成千上万大大小小的广告商联系到一起。”
另一方是2014年履新后以作风稳健强势闻名的欧盟女性竞争委员维斯塔格,毫不手软地在案件调查整整7年后最终给出谷歌“这一刀”。她展望道,目前这个处罚结果只是一个开始,从而分析此类行为的合法性。与此同时还将考虑到每个市场的特征,以及细分案例的具体情况。欧盟还在持续推进其他两个与谷歌相关的调查,涉及安卓和搜索广告业务。在持续数年的拉锯和方向转换之后,终于找到突破口。比如,欧盟委员会2016年4月20日指责谷歌与手机和平板电脑厂商达成霸王合同,禁止后者在设备中预装存在竞争关系的应用和浏览器。欧盟说,谷歌还向手机厂商和移动运营商付费,促使后者只在手机上预装其搜索服务。
美国多家企业表示支持对谷歌的处罚,一些对谷歌持最强烈批评态度的企业致信欧盟反垄断官员,支持对这家互联网搜索公司处以金额有望创纪录的罚款,并反驳了该案受到反美偏见推动的说法。其中新闻集团长期抨击谷歌对传媒产业日益增强的影响力。甲骨文去年打赢了一场充满争议的、针对谷歌的版权官司。Yelp已推动欧盟接受它自己提出的针对谷歌的反垄断申诉,但迄今未获成功。这些企业在信中说:“作为美国企业,我们希望公开声明,对谷歌采取的执法行动是必要和适当的,不是地方保护主义。”
“谷歌的比价服务不仅仅是吸引客户,使其产品比竞争对手更好,还否定了其他公司的优势和创新机会。更重要的是,它拒绝了欧洲消费者自由选择的机会。”维斯塔格强调道,“欧盟欢迎外资,但是只需要那些好的、遵守法律的外资。”
值得注意的是,欧盟接连对谷歌开出巨额罚单一旦坐实,将成为反垄断方面的“标志性”判例,为未来类似案例的裁处提供法律依据,势必对美国互联网企业在欧洲的发展布局和前景产生重大的影响。有欧盟人士认为,此案不仅使欧盟监管部门对跨国互联网巨头产生了震慑作用,还有可能在全球范围内引发他国政府效仿,其间带来的相关正负效应尚需观察。
深陷“学术献金”丑闻
就在欧盟对谷歌发出天价罚单之后,《华尔街日报》又曝出谷歌为研究论文支付“好处费”的丑闻,使其再次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谷歌通过资助美国哈佛大学、麻省理工学院、英国牛津大学及德国柏林经济学院等全球一流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的研究项目来影响舆论以及公共政策制定,为其所面临的市场监管辩护,以维护自身商业利益。过去10年,花费5000美元至40万美元资助数百篇研究论文。美国伊利诺伊大学研究版权的法律教授保罗·希尔德频繁地与谷歌打交道,获得近18830美元资金支持。
谷歌2010年向多名研究人员提供了40万美元经费,研究的课题是如何改善用户的网络隐私。时任斯坦福大学研究员的瑞安·卡洛参与了该项课题的研究,他承认为了保证准确性,与所涉及公司讨论研究内容的做法很常见。谷歌管理人士会选取与他们本身观点存在共鸣的研究,然后扩大这一研究的影响力。《华尔街日报》从数千页邮件内容获悉,一些研究人员会在其论文发表前与谷歌分享,并且允许谷歌提出建议。
美国维权组织“问责运动”近期公布的报告显示,在2005~2017年发表的公共政策研究论文中,有329篇得到谷歌拨款资助。其中属于直接资助的达到一半以上,其余由谷歌支持的组织或机构间接资助。而且每当谷歌的商业模式遭到管制当局的审查时,谷歌资助的学术研究数量就会猛增,他们经常模糊学术研究和有偿宣传之间的界限。
“学术献金”作用非同小可,带来了巨大的政策影响力。2012年9月,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即将决定是否起诉谷歌违反竞争法,起诉的具体内容包括谷歌在搜索结果中偏向自己的购物和旅行服务。就在这个关键时刻,谷歌的代理律师事务所给联邦贸易委员会主席写了一封8页长的辩护信函,并附上了谷歌资助的研究论文来支持自己的观点。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最终裁定,谷歌在搜索排名中突出显示自己的服务,并未违背反垄断或反竞争法,这直接巩固了谷歌在互联网领域的主导地位。
《华尔街日报》还爆料,谷歌曾经拟好学术论文的“愿望清单”,其中包括每篇的暂定题目、摘要和预算,然后寻找愿意写论文的作者,实际上是在对论文进行“招标”。2010年,谷歌聘用当时在普林斯顿大学担任法律与技术研究员的德文·德赛物色论文“写手”,为此拨款207万美元。但是,也不是所有的学者都愿意接受谷歌的资助。谷歌曾有意支持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律教授达尼埃尔·克兰关于反对监管互联网搜索引擎的研究,却被对方婉言拒绝。“钱是好事,但会干扰学术研究的客观性,对谷歌有好处的不一定益于国家。”克兰强调道。
此外,高科技企业之间也会“互相攻击”。比如,微软向哈佛商学院教授本·埃尔德曼提供了资金,后者是有关谷歌滥用市场主导地位报告的作者。与谷歌存在专利纠纷的芯片制造商高通公司也向支持自己的学术报告提供了资金,美国电话电报公司则向各种针对谷歌的报告进行了资助。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