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反腐插上科技之翼
2017-12-11杜治洲
杜治洲
科技在反腐败工作中的应用,可以抑制腐败动机、减少腐败机会、打击腐败行为。政府应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缩小地区之间的“技术鸿沟”,提升科技在反腐败工作中的适应性,建立反腐舆情监测系统,在全社会全面推广电子货币技术,为公民设置信用保障号码,同时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的力度。
科技反腐是必然选择
科技反腐是指运用信息技术、通信技术和网络技术为主要内容的现代高科技手段,以实现反腐倡廉的科学化,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成效。
目前,改革开放初期“一手交钱,一手办事”的直接腐败方式已基本上不存在,当前腐败呈现出隐蔽化、多样化的特征。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查处腐败力度的不断加大,腐败行为的“技术含量”也在提高,各种高智商、高智能的腐败手段频频出现,这给反腐工作带来了较大的挑战。因此,必须将现代的先进科技运用到反腐败工作中去,这既是现代科技普遍运用的趋势使然,也是反腐倡廉科学化的迫切要求;既是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的现实需要,也是对抗腐败形式隐蔽化和腐败手段智能化的必然选择。
科技反腐功能显著
现代信息通信技术、网络技术等先进技术在反腐败工作中的运用,使得反腐败边际成本递减,这是科技反腐的核心特点之一。具体说来,在教育、预防和惩治三个方面科技反腐具有非常重要的功能。
科技手段可以抑制腐败动机。腐败行为的产生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存在腐败动机;二是存在腐败机会。由于人的自利性的特點,腐败的动机比较难以克服。然而,一旦社会上形成了廉洁诚信的氛围,腐败的动机就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抑制。
在廉政教育方面,科技反腐具有两个方面作用。一是廉政机构通过网页对一些腐败案例的剖析,发挥警示和教育的功能。这会对潜在的腐败分子形成巨大的震慑,对普通公众也会产生警示效应,从而弱化腐败动机;二是开展一些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教育活动,宣传廉洁理念、传播廉洁知识。
信息技术源头防腐
信息通信技术和网络技术改变了政府运行结构,压缩了公职人员不合理的自由裁量权,减少了腐败发生的空间和机会。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应用,避免了传统审批方式中行政审批结果受到审批者的知识水平、个人喜好和社会关系等因素的影响,规范了公职人员行使权力的行为,提高了权力运行的科学性。
信息技术的应用,可以实现公共信息的透明公开,从而达到“阳光”制约腐败的效果。信息技术的应用可以改变现行权力运行的方式,使公共部门的职权、程序、办事过程、办事结果、监督方式等均为公众所知,减少腐败的机会,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警惕科技反腐走向形式主义
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科技反腐有其局限与弊端。一是网络反腐揭露出来的腐败分子级别大多较低。副部级以上只有2例,约占2%,副厅级和正厅级占21%,处级及以下则占77%。二是西部地区与中部和东部地区相比差别比较大,中部和东部的案例共占83.3%,西部所占比例为16.7%。三是虚假信息和诽谤信息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另外,科技手段在反腐倡廉中的应用可能被泛化,甚至与反腐倡廉科学化背道而驰。许多地方政府在反腐败工作的方方面面,都追求引入先进科技,以至于科技手段被教条式地泛化使用。反腐倡廉科学化,不仅仅体现为形式的科学化,更应该体现为对反腐倡廉客观规律的尊重,以及对权力的刚性约束和有效监督。
(作者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教授)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