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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沿边金融与GMS国家跨境贸易的互动增长

2017-12-11文任丽

时代金融 2017年32期

【摘要】云南沿边金融改革是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的整个金融市场开放与监管的一部分,推进云南省与广西自治区的沿边金融发展,对我国面向东南亚、南亚地区的跨境贸易发展有非常重要的影响。本文以云南沿边金融改革为契机,结合云南省对外贸易的统计数据,分析云南沿边金融改革对GMS国家跨境贸易的互动增长关系。进一步分析云南扩大跨境贸易的发展建议,实现云南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关键词】沿边金融改革 跨境贸易 互动增长

2013年11月21日,《总体方案》开始推行,以及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开始,云南省的跨境贸易有了显著的发展。同时,云南省处于“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节点上,加之云南省是我国对东南亚和南亚陆路交通的出发点,面向太平洋和印度洋的高铁站开通,将更加便利云南省的资本、人员和服务的对外贸易。云南省沿边金融改革试点有利于对昆明、沿边地区和亚洲其他国家之间的交流,更方便云南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为云南省跨境贸易提供了有利的政策环境,是跨境贸易企业强有力的金融支持,努力实现桥头堡有着重要作用。

一、云南沿边金融与GMS国家跨境贸易的互动增长

云南沿边金融改革是以沿边地区为试点范围,综合面向东南亚国家的举措,沿边金融改革首先面对的就是GMS国家。推进沿边金融改革,形成对内对外开放格局,有效促进云南与GMS国家跨境贸易的深度合作。

(一)云南沿边金融对GMS国家跨境贸易的促进作用

1.拓展跨境企业投融资渠道。云南沿边金融改革注重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推进资本市场多样化,贸易投资多元化,以资本市场的调整来引领各个机构和企业的转型方向。不断创新人民币的跨境支付结算系统,完善人民币回流机制。通过建立人民币的双向流动渠道,对国内国外的投资机构及个人投融资都有极大的便利性。跨境贸易企业可以利用出口资金在国外投资,不管是滇企在GMS国家投资还是GMS国家在云南的投资,可以通过金融机构直接实现资本升值,也可以投在实体经济,比如建筑、铁路和水利等基础设施,双边的经贸合作能极大的带来资本价值的升值,更能合理的配置资源在两国的分配。

2.扩大企业对外贸易规模。随着云南沿边金融改革的顺利推进,对于云南与GMS国家的边境互市贸易、边境旅游有极大的促进作用,有利于扩大云南对外贸易规模。一方面,云南沿边金融改革设立了9个边境经济合作区,合作区的成立激发当地企业的活力,也拉来许多经济合作区外的投资,而且以边境经济合作区的优惠政策来吸引昆明内陆的企业转移产地到边境合作区,便利企业面向东南亚和南亚市场,以便捷的距离来增加产品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云南沿边金融改革注重与GMS国家之间相互的基础设施建设。昆曼铁路开通,湄公河河道的通航,都将极大的缩短云南与GMS国家之间的交流通道,铁路不仅能带动人力、资本的流动,还能将双边货物贸易的时间缩短,河道航运是大宗商品运输成本最小的交通工具,云南与GMS国家的外贸商品中有很多是原材料的大宗商品,通过铁路和河道的运输,能以较短的物流回到国内,为国内的产业发展带来原材料。

3.促进滇企贸易结构升级。在云南沿边金融改革促进外贸规模发展的基础上,也能带动云南企业的贸易结构转型升级。首先是以贸易产品结构的转变,把云南由出口初级原材料和轻工业贸易产品转变为深加工和高技术的产品。通过低物流成本向GMS国家进口初级原材料,运回云南进行技术创新和深加工,把初级产品变成具有高科技含量的资本密集型或技术密集型产品,面对国际市场将更具有市场竞争优势。其次是以贸易方式的转变,打造云南特色自由贸易区,以云南农产品、化肥、有色金属为主打优势产品,采用线上线下互动的营销模式,扩展优势产品营销渠道,打破双边经贸互动的瓶颈,推动云南与GMS国家间全方位的互联互通。

(二)跨境贸易对云南沿边金融的带动作用

1.优化沿边金融体系的形成。跨境贸易的多样化必然带来金融服务的多样化,促使金融机构不断完善自己的服务水平以吸取更多的客户资源,以更多金融产品适应金融全球化。沿边跨境贸易的进一步发展需要银行的快速清算和支付手段,不仅是中国云南方面银行业务的创新,也要联合GMS国家的银行合作。在银行方面,加快整合资源,实现银行全方面的服务策略。一方面要面向个人投资者的服务,简化投资者办业务流程,开发多币种和人民币的购汇和卖汇,并且节省投资者买卖外汇时间,方便投资者的旅游、购物等服务。另一方面是为企业和机构服务的,拓宽沿边银行和周边国家银行间的服务往来,增加双边银行合作,实现人民币在双边支付、结算的便捷性;积极开发多种便利的跨境结算工具,简化银行国际结算部门的手续,为商贸客户提供更方便的的服务。同时综合考虑云南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银行也要凭借互联网平台,加强在金融业务、金融产品上的创新,实现与互联网的合作一体化,将金融业推向一个新的时代。

2.完善沿边地区金融监管。由于地处边界而使得我国监管机构的监管成本高和难度很大,金融监管也必须要有针对性。首先,我国银行业与GMS国家的银行合作要有健全的银行系统,双边签订保密协定或承诺协议,一切遵循协定准则办业务。这些协定包括双边金融监管机构互相稽核检查制度,双边金融监管机构互相对金融机构进行风险监测,以及对各类金融机构的业务进行风险量化,实现双边金融监管的审慎性原则,防止洗钱、金融欺诈、骗汇等金融失信行为的继续盛行。其次,加强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制度,对于一些潜在、隐藏的金融风险能通过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让金融监管机构快速、及时和充分的掌握,以便采取有效措施来应对,防范系统性风险。对于沿边金融改革中的一些创新金融工具的推出及使用,其产生的风险难以鉴别,只有通过信息披露才能逐步排除。

3.助力人民币“自由使用”。跨境贸易量的增加要求地区货币支付结算能力的增强,使得人民币在东南亚的区域地位显著提高,更加符合东南亚“小美元”的称号。“一带一路”的战略平台使云南与GMS国家的经济联系更加密切,更方便开展跨境贸易合作。以云南作为窗口和枢纽,推进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为云南跨境贸易推向一个新的阶段,以贸易推进人民币货币在东南亚的广泛使用。“一带一路”带动云南与GMS国家之间跨境贸易的发展,有利于体现云南外贸企业在双边跨境贸易中的主导权和优势,以主导权和优势来确定跨境贸易中使用人民币结算,这种通过市场能力来谈判的贸易合同,极大的促进了人民币在国外的使用范围,也能得到更多地国际认可度。

參考文献

[1]和双翼,唐青生,袁天昂.我国沿边金融开放中的“地摊银行”发展问题研究[J].时代金融,2016.5.

[2]刘宏博,唐青生,袁天昂.云南沿边金融开放中的跨境金融合作研究[J].时代金融旬刊,2014.11.

[3]马子红,郑宇轩.云南省沿边金融改革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关联性分析[J].时代金融,2015.3.

作者简介:文任丽(1993-),女,汉族,重庆人,国际贸易学,云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