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货币
2017-12-09
数字货币
一、数字货币的概念
数字货币是指数字化人民币,是一种法定加密数字货币,其本身是货币而不仅仅是支付工具。它与支付宝、微信支付具有本质不同。支付宝、微信支付和手机银行等其实都是电子货币,并非是数字货币。这些都是基于电子账户实现的支付方式,本质上只是一种现有法定货币的信息化过程,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数字货币。而且,它跟Q币、比特币相比也完全不同。平常所说的Q币、比特币,这些都属于虚拟货币,与数字货币相比最根本的区别在于发行者的不同。虚拟货币是非法币的电子化,发行者不是央行,而且也只能在特定的虚拟环境中流通,比如腾讯Q币以及其他的游戏币等;而数字货币是可以被用于真实的商品和服务交易,但只有国家发行的数字货币才是法定数字货币,比特币是非法定数字货币。
二、数字货币的优势
一是,发行数字货币最直观的优势就是数字货币替代了纸币发行后,纸币制造过程中的铸币成本就将省去;二是,因为在数字货币每次交易过程中都会产生一串特定码,应用大数据就可以对每笔交易进行透明化的监控,对个人贷款中的审批过程就将更加简便准确;三是,那些被骗资金去处按特定码去处也有望被找回;四是,在现在一旦经济处于通缩,央行的负利率政策所达到的调控效果并不大,一般只会导致人们持有现金不去存钱,而如果发行了数字货币,流通中的现金数量相对就会大幅减少,钱都在账户中,这种情况下,负利率政策就可以更有效的刺激人们消费,从而刺激经济。
三、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现实意义
发行数字货币可以降低传统纸币发行、流通的高昂成本,提升经济交易活动的便利性和透明度,减少洗钱、逃漏税等违法犯罪行为,提升央行对货币供给和货币流通的控制力,更好地支持经济和社会发展,助力普惠金融的全面实现。未来,数字货币发行、流通体系的建立还有助于我国建设全新的金融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我国支付体系,提升支付清算效率,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四、法定数字货币的形态和运行框架
法定数字货币必然受到现有支付体系、信息技术的影响,但也需要与现有支付体系适当区分,以专注于自身服务领域,发挥其替代传统货币的功能。从理论上说,支付体系主要处理的是广义货币中的活期存款部分(M1-M0),而数字货币则主要属于现金(M0)范畴。任何一种货币都需有具体形态和携带方式,实物货币、金银货币或纸币如此,数字货币也不例外。
法定数字货币的运行框架可以有两种模式选择:一是由中央银行直接面向公众发行数字货币;二是遵循传统的“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二元模式。第一种也是目前一些类数字货币的常用模式,在这种情形下,央行直接面对全社会提供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流通、维护服务。第二种仍采用现行纸币发行流通模式,即由中央银行将数字货币发行至商业银行业务库,商业银行受央行委托向公众提供法定数字货币存取等服务,并与中央银行一起维护法定数字货币发行、流通体系的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