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朝女子不讨喜
2017-12-08
隋朝女子不讨喜
在中国封建历史上,唐朝大概是女性最自由、地位最高的朝代。但在唐之前的短命王朝—大隋,女子的境遇却完全是另外一个光景:娘家不留,夫家不娶。
均田制是中国经济史上举足轻重的土地制度—按人头户口分配土地。隋朝时,均田制颁行时间尚短,当时制度规定,成年女子可以分到成年男子一半的土地。乍看上去不错,但地不是白给的,得缴租。
当时很多人家没有耕牛,加上生产工具落后,一个小姑娘拿什么耕地?耕田这种力气活,主要由男性负责,然而一个家庭男丁数量是有限的。在这些人家,耕种面积和产出并不成正比,却需要如数缴租,所以,耕地多反而成了坏事。
更要命的是,一旦男女婚配,妻子名下的土地将归于夫家,夫妻俩所要缴纳的赋税,相当于丈夫拥有田产的两倍。生了孩子,孩子名下也有地,举税更重。在男耕女织的时代,耕地这种强度的体力劳动,几乎全由男人承担。
所以当时男人们普遍逃避婚娶—根本缴不起租啊。成年女子不嫁出去,田地就一直留在娘家,原本属于丈夫的耕田工作只能由老父亲操劳。家里剩女越多,当爹的越累。风调雨顺的丰年还好过,赶上年景不好歉收,一个人的租子尚且凑不出来,多一份田产,不啻雪上加霜,直接影响到全家人生存。
所以,古时迫切嫁女,是生产力决定的生存公式,并非有意轻贱女性。只是长此以往,在巨大的生活压力下,“重男轻女”的观念就慢慢形成了。
编 辑 / 子 玉
妻妾审美不相同
《礼记正义》中说:“聘则为妻,奔则为妾。”可见,在古代,妻与妾的身份地位是不同的,妻的职责是要“上以事宗庙,而下继后世矣”,而妾主要是“以色事人得幸者也”。隋代社会也是如此。
由于妻妾身份的差异,社会观念中对她们姿容相貌的要求也就有所不同。对于妻子而言,其身份显示出一定的封建伦理观念,因此,多用端丽、丽淑、秀雅、娴雅、闲裕、明润等词汇形容女性的相貌姿容,不但强调女性要容貌美丽,更要求她们“姿色温柔”“端庄淑闲”“质性娴雅,天资婉顺”,反映了人们观念中追求的是一种端庄优雅的内在美和夫唱妻和的温顺美。
而对于妾、婢等女性,隋代社会则以另一种审美取向审视和要求她们。与妻相比,妾对男子有更多的依附性和更低的家庭地位,但男性对妾的选择更多地体现在容貌的妖艳上。《董美人志》中有:“妖容倾国,冶笑千金,妆映池莲,镜澄窗月。态转回眸之艳,香飘曳裾之风。”其妖艳比起杨贵妃有过之而无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