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骚扰”指控阴影下的美国社会
2017-12-07方文
南方周末特约撰稿 方文
被“黄色风暴”刮倒的男人不少在喊冤。他们说,自己的行为不过就是不够检点,甚至仅仅是有点老派,根本算不上性骚扰,顶多只是“肮脏的老男人”做了点小小的越轨举动。尽管心里不服,他们仍然要不断地道歉,因为现在流行的定义是:只要一方感觉到被骚扰,那就能成立。声称受害的一方可能是女人,也可能是男人。
“性骚扰”的定义越来越宽泛。《经济学人》杂志发表的最新调查显示,有三分之一的美国青年人认为,如果男人当面赞美女人的长相,那就构成了性骚扰,除非是来自该女子的男友。有四分之一的年轻人说,男性邀请女性去喝一杯也能算作性骚扰。“性骚扰”的定义究竟是什么?两性之间交往的底线在哪里?传统上被认为无伤大雅的一些男性的举动如今是否要让他们在职业和名誉上付出重大的代价?
这个问题开始越来越说不清了。
1960年代性革命和妇女解放运动以来,美国人对性的观念从根本上出现了改变。自罗马帝国以降,西方社会的男男女女在性生活上从来没有如此地自由过——婚前性生活不仅不会受到禁止,甚至得到鼓励。婚前同居已经成为社会的一种常态。男女之间如果婚前没有同居过,反而被认为不正常。性伙伴的更换同样被视为人生中正常的现象。不久前,民调公司在美国和欧洲进行了两千人的抽样调查,在一生中,女人的性伙伴大约为7人,而男子的性伙伴平均只有6人。有的专家认为这个数字偏低,但是与实际情况相距并不会太远。妇女在性行为上的主动权,随着女性的教育程度、经济地位、社会身份的提高而大大增加。多数的女性已经摆脱了传统上命运受男性支配的状况。
在男女日益平权的同时,男性的行为也受到了更多的约束。传统上,只要不超越暴力的界限,在追逐女性时行为带有进攻性被认为是男子气的一种表现。而在今天,那类行为多数会被看作是性骚扰。美国公平就业委员会发布的工作场合性骚扰的定义是这样的:“在职业场合中明确或者暗示地表达的不受对方欢迎的性要求以及带有性的色彩的语言或肢体行为,以至于干扰了对方的工作或者制造了一种具有威胁性、进攻性、充满敌意的工作环境。”在许多场合下,性骚扰行为的认定带有相当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经常会让人感到无所适从。不仅是男人会感到困惑,最近这些年来,男性指控女性,特别是男下属指控女上司性骚扰的案件也在逐年增加。
在职场中这种性骚扰的定义也日益被应用到私人生活的范畴。不久前有一份统计数字显示,大学23%的女生声称在学校里曾经遭到性侵犯,有人用“校园强奸危机”来形容这种现象。深入的调查表明,多数的事件是在酒醉、狂欢晚会之后发生的。当事人,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都并不那么清醒。事后女生后悔,用“性骚扰”甚至“强奸”的字眼来形容,有几次还造成了无辜的男生被学校开除的事件。
在过去两代人的时间里,美国社会变化太迅速,绝大多数人并没有时间去思考两性关系中的一些基本问题:男性与女性之间是否存在着天然的追逐与被追逐的关系?男女之间在性别上自然的分工到了现代(或者后现代)社会是否还有必要存在?传统的家庭关系是否要被淘汰?在同性恋和变性人成为热门话题的今天,人们甚至还要问:性别到底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选择?
这次波及了多位名人的“黄色风暴”,让美国人不得不开始去反思一下,这些年来在男女平权上是否已经做过了头?满天飞的“性骚扰”帽子是不是妨碍了正常的社会交往?而这类指控的流行是否会减轻人们对真正的性骚扰事件的关注?
目前还没有人能够或者敢于给出令人信服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