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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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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纪委领导赴彝区督导脱贫攻坚工作。
德阳市:“三式”督导盯紧扶贫突出问题
近年来,德阳市始终将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执纪问责作为工作重点,用“三式”督导违规违纪行为。“清单式”督导检查。制发监督方案和督导清单,进一步明确督导任务和职责。“跟踪式”督导检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检查,抽调176名专业干部,紧盯扶贫资金使用、扶贫项目推进等问题,深入810个村集中督查7次,收集315个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同时,专赴藏区、彝区督查,发现扶贫项目推进缓慢等23个问题。“挂号式”督导检查。梳理问题线索,建立台账,“挂号”管理。对完成整改的及时“销号”,未完成的严肃问责。今年已开展督导检查4次,26名干部被问责,16名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王俊杨宇)
苍溪县:建立信访举报办理“三个一”机制
苍溪县纪委形成了信访举报办理“三个一”工作机制。坚持一个窗口受理,县、乡(镇)和重点村(社区)统一安装查询举报一体机,群众可通过平台登录或扫描二维码在网上信访举报。坚持一个标准处置。对超时未办结的发文通报督办;对办理质量存在问题的发函专题督办;对办信中工作人员不负责任等的约谈督办直至追责。坚持一个模式反馈,信访办结后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统一模式及时回复反馈。今年以来,通过办理信访举报转党政纪立案122件,同比增长56.41%;4名乡镇纪委书记因办信办案失职渎职受到纪律处分,1人被免职。(李君)
泸县:“片区责任制”架起正风肃纪“责任桥”
泸县突出正风肃纪监督检查,实行“片区责任制”使监督过程精细化管理规范化。具体做法是,通过实施区域划分,责任包干到人,建立纪实清单,项目清单化管理,规范问题办理,有效实现无缝监督,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见效。今年以来,该县开展分类监督检查12次,开展综合督查2次,督促整改问题24个,发出通报3期,曝光典型案例9起,立案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人。(万利邦 雷浪)
渠县:督办卡让信访处置“零积压”
为提高信访举报件办理质量,渠县根据反映问题的性质,对信访件办理采取“蓝、黄、红”“三色督办卡”进行提醒式督查督办。对于距办结期限15日未办结的,发出“蓝色督办卡”提醒;对距办结期限7日未办结的,发放“黄色督办卡”警示;对到期未办结的,发放“红色督办卡”告诫;对超期未办结的,则视具体情况启动问责程序。同时将发放督办卡情况列入责任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和干部考评范围。截至目前,县纪委共转交办业务范围内信访举报件303件,现已办结281件,已发放蓝色提醒卡47张,未出现黄色警示、红色告诫情况。(渠县纪)
盐亭县:互联网+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显著
盐亭县纪委联合上海同济大学工作团队开发“互联网+党风廉政建设”平台,设置了七大系统,有效整合了监督资源。系统融合公安、民政、税务、组织方面的相关数据,用“数据铁笼”实现廉政大扫描。同时系统通过整合专项巡查、交叉联查、百姓监督、社会评价、大数据分析预判等监督方式,实现了体制内、体制外监督相结合。此外,还建立了党员干部纪律作风负面清单,共8大项73小项,严肃追责。目前,通过系统数据统计,共产生数据339321条,其中主体责任67803条,监督责任153365条,督促整改问题72个,约谈提醒2人。(李汰辉)
都江堰市:以全程纪实促主体责任痕迹管理
都江堰市构建覆盖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的党组织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实手册机制,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采取随笔记录方式,反映主体责任情况,将日常业务工作与落实主体责任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针对不同级别的党员领导干部,分级分类、精准设计记实手册填报内容。既确保统一要求的“刚性化”落实,又推动“个性化”问题得到解决。此外,组织7个纪检监察片区协作组抽查各社区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今年以来已发现问题12个,整改12个。同时,对监督检查实行“季通报”,纳入对各单位“两个责任”检查考核。(陈伟)
大英县:纪检干部培训“多样化”
大英县纪委着力在培训上下功夫,力求培训方式“多样化”。首先是“覆盖式”培训,每月开展一次集中培训,坚持做到“纪检监察干部+纪检监察业务”两个“全覆盖”。其次是“订单式”培训,建立跟班学习、岗位练兵制度,通过召开座谈会、交流会等方式征求意见建议,瞄准基层纪检干部需求,有针对性安排到各室(部)学习、锻炼。最后是“互动式”培训,在每期集中培训会上,各纪检监察干部对培训中的重点、难点部分进行交流讨论。今年以来,已开展集中培训8期、跟班学习3批,培训580人次。(大英纪)
绵阳市涪城区:让“派驻纪检干部”常驻
今年以来,绵阳市涪城区探索建立“派驻社区纪检监察干部制度”,选派委局机关干部和区级部门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70余人到全区183个村(社区)驻点,担任社区纪检监察干部,以区纪委的名义公示干部基本信息和主要工作职责,开展定点接访、随机走访、督查暗访、带案下访、监督回访,实现信访举报在社区受理、问题线索在社区发现、违纪案件在社区查办等。截止目前,派驻社区纪检监察干部共计受理群众问题反映279件,发现问题线索126条,党纪政纪立案37件,处分37人,通报曝光32人,4名党员干部主动说清收受红包礼金问题。(刘寿军)
叙永县:聘请130名廉情“挑刺工”
近日,叙永县以叙永镇为范本,在全县村(社区)推开廉情监督员工作,不断充实基层监督力量。叙永镇按照每个村(社区)聘请5名廉情监督员的标准,为26个村(社区)标准化配备廉情“挑刺工”130名。廉情监督员的具体职责是对各级党员干部的工作和生活作风开展监督;结合中心重点工作到村入户进行政策宣传;听取镇党委、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建议;列席所在村(社区)的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提出意见建议。截止目前,廉情监督员开展监督检查150余次,参与政策宣传200余次,收集反馈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27个,督促解决24个。(淡丽许庭杨)
德昌县:“四必谈”层层压实责任
今年以来,德昌县开创“四必谈”,即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排名靠后的必谈、工作推动不力的必谈、信访反映集中的必谈、发现苗头性问题的必谈,进一步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同时,对谈话制度也做了具体规定,包括例行谈心谈话制度、任前廉政谈话制度、提醒谈话制度、约谈制度等内容,就“怎么谈”“谈什么”“如何出实效”做出详细规定。目前,县纪委组织全县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开展集体约谈10余次,各乡镇和部门党委(党组)累计组织单位职工约谈90余次,全县累计参加各种约谈的党政干部近2000人次,提出、整改问题100多项。(德昌纪)
营山县:“五公开一提升”整治“微腐败”
营山县不断扩宽信访举报渠道,创新工作机制,着力规范基层“微权力”,治理基层“微腐败”。在县级部门、乡镇和行政村设置信息公开栏、信息查询机、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将政务村务公开、惠民政策公开、政策执行情况公开,举报方式公开、查处结果及典型案例公开,提升群众满意度。今年以来,共查处基层干部贪占低保、危房改造补助款,村道建设中收好处费等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微腐败”案件6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0人。(谢忠宇)
彭州市:让33名特邀监察员发挥更大效用
彭州市纪委监察局聘请了33名特邀监察员,探索“一归两高三微”工作模式。实行“归口管理”,将特邀监察员按照行业领域分为3个小组进行监督。坚持“两高”驱动。高位推动,深入行业一线、窗口部门和基层镇村“亮牌监督”,今年已参与各类监督检查40余人(次)。高频出动,实行“统一组织+自主出动+强强联合”模式,畅通了履职尽责渠道。聚焦“微领域”,今年已摸排疑似微腐败问题10余个。打通履职“微循环”。着眼“微成效”,今年已列席会议51人(次)、反映信息16条、提出意见建议18条、搜集调研报告和工作体会20份、参加专项监督40余人(次)。(彭州纪)
眉山市东坡区:开现场会退还近14万元村公资金
11月4日,东坡区纪委在万新村召开清退违纪款暨信访公开回复会。区纪委把21个问题的调查情况进行了回复,涉案的3名村干部已于9月初停职,接受调查。收缴的属于村集体资产的13.93万元全部退还。今年以来,该区纪委通过“随手拍”监督举报平台、“惠民政策”项目资金查询平台等,收集线索、排查问题。分别对水务、农业、林业、畜牧、国土、环保6个系统开展执纪为民“4+2”系统治理工作。1至10月,区纪委共查处“4+2”系统侵害群众利益案件74起,处理正科级干部6人,副科级3人,一般干部11人,村组干部54人,移送司法7人。(林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