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问题浅析
2017-12-05张红颖王伯勇
张红颖 王伯勇
摘 要 近年来,随着金融服务的快速发展,信用卡在社会生活和经济活动中得到了广泛的使用,伴随而来的是信用卡业务的风险也与日俱增,恶意透支现象层出不穷,严重侵犯了公私财产安全,扰乱了市场金融秩序。在司法实践中,通过办案发现在信用卡办理和监管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并就问题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以期规范信用卡的管理。
关键词 恶意透支 监管 信用卡
作者简介:张红颖,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王伯勇,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林亭口派出所民警。
中图分类号:D920.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7.049
隨着经济和金融服务的发展,银行卡、信用卡越来越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必备品。据统计,2015年全国银行卡在用发卡数量54.42亿张,其中信用卡4.32亿张,而且这一数字一直呈现递增趋势。所谓的信用卡,如何理解其“信用”二字表现得形形色色,固然多数人是合法规范,以“信用”在正常使用的;但是同样不能否认,以“信用”二字为媒介,利用银行的管理漏洞、规避法律规定的空白也是大有人在。涉及信用卡的各类犯罪同样与日俱增,这给社会的稳定也形成了负面影响。2015年至2017年4月份,某基层检察院共受理提请逮捕的信用卡诈骗案18件24人,其中冒用他人信用卡的8件、恶意透支的10件。恶意透支型的信用卡诈骗这种高位上扬之势,不仅对个人和银行等金融机构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同时也使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通过对所办理的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分析,对暴露出来的信用卡管理等诸多方面存在的问题应当引起重视。
一、信用卡恶意透支的分类
(一)蓄意型恶意透支
即信用卡申领者本身不具备相关条件或不符合相关办理规定,他们通过各种违规或方式获取有关资料办理信用卡,办卡者的目的就是为了利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其在办卡之初就存在着主观恶性,并且透支了就根本没想偿还。
(二)非预谋型恶意透支
即信用卡申领者的条件符合相关规定,办理了信用卡后,因在使用中突发意外,导致了恶意透支情况的出现。如持卡人因资金周转困难、天灾人祸等,导致财务陷入困境,使得以前通过信用卡借贷的资金不能如约归还。而持卡人在信用卡按期不能偿还之时,选择更换联系方式、改变居住地点等方式逃避“债务”。
二、信用卡恶意透支暴露出的问题
(一)银行内部对信用卡申请人资料的监管审核不严,流于形式
银行作为发卡人对申领者的条件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且依照相关的规定银行还应当对申领者的个人信誉、经济状况等进行核实。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银行的工作人员面对激烈的行业竞争,为拉拢客户以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对申领者的资料审核只是按其提供的电话号码问几句了事,对有疑问的也没有进行深入核实,使得许多不够申领条件的人也领取到了信用卡。如李某某涉嫌信用卡诈骗一案中,李某某明知自己不符合申领信用卡的条件,但仍报着试试看的想法向银行提交了申请表,银行只通过电话对李某某的情况进行了核实,但因李某某在表中所留下的联系方式均是他自己的、不同的手机号码,银行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对李某某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核对,但对其收入情况没有进行详细核查,李某某顺利领取了信用卡。李某领卡成功后大额透支,致使至今仍有9万元逾期未能归还。
(二)银行外部监管存在漏洞,对发卡业务承包人、POS机管理有待加强
有的银行将发卡业务外包,而这些承包人员为了追求业绩,对一些根本不符合申领卡条件的人通过“技术处理”也帮其申领到了信用卡。另外一些人在多家银行办理多张信用卡,并不是真正用于日常刷卡消费,而是办卡后找一些商家进行POS机套现,银行特约的POS机商户为了收取3%-5%的手续费,相互勾结默许信用卡持有人以虚构交易、现金退货等方式刷卡套现。银行作为监管机构,对发卡承包人、特约商户的违规行为监管不到位,导致了不法分子刷卡套现现象时有发生。如杨某涉嫌信用卡诈骗一案中,杨某平时无所事事,生活捉襟见肘,但看到身边的人出去消费时都是潇洒的划卡结账很是羡慕,于是向人请教,有“高人”告知可以找人办信用卡,划完卡将卡一扔就行。明知自己不符合办卡条件的杨某为能申领到信用卡,不敢向银行直接申领,而是通过“高人”介绍在2015年年初通过一家投资中介公司办理了3张不同银行的信用卡,信用卡申领下来后,杨某先后将3张信用卡通过汽车专卖店进行虚假交易,汽车专卖店扣除了上千元的手续费后将余下的数万元交给了杨某,后来杨某将数万元现金挥霍一空,至今欠款仍未归还,3张信用卡也均被杨某扔掉。
(三)对使用中出现还款异常的信用卡,银行未及时跟进
有些信用卡持有人在最初办理信用卡时是有偿还能力的,但因后来出现了特殊情况无法全额还款时,其先是偿还最小的额度,后又办分期付款,最后仍无法归还透支款的情况下干脆关掉手机、改变居住地后玩起了“失联”。如王某明涉嫌信用卡诈骗一案中,王某明在村里开办了一家服装厂,为帮助朋友完成办理信用卡的任务数申领了银行卡,半年后王某明的服装厂经营不善,其就透支信用卡套现给工人发工资,透支的数额越来越大,王某明在六个月的时间里只能进行最低还款,后来王某明又办理了分期付款,但其也未能按时还款,在这种情况下银行本应发现王某明经济出现的问题,但银行却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直到几个月后银行才联系王某明,可此时王某明早已更换了手机,人也躲到其它地方。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