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法明确4项减免税情形
2017-12-04
中国经济周刊 2017年46期
近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征求意见稿)》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了4项减免税情形。一是对开采原油以及油田范围内运输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油气免税;二是从深水油气田开采的油气减征30%资源税;三是从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品减征30%资源税;四是从低丰度油气田、低品位矿、尾矿、废石中采选的矿产品减征20%资源税。endprint
2017-12-04
近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征求意见稿)》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了4项减免税情形。一是对开采原油以及油田范围内运输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油气免税;二是从深水油气田开采的油气减征30%资源税;三是从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品减征30%资源税;四是从低丰度油气田、低品位矿、尾矿、废石中采选的矿产品减征20%资源税。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