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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服务 价值发现
——深圳联交所服务国企经典案例

2017-12-04刘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深圳518057

产权导刊 2017年11期
关键词:联交所意向

◎刘瑄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深圳518057)

精准服务 价值发现
——深圳联交所服务国企经典案例

◎刘瑄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深圳518057)

2009年,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由深圳市产权交易中心和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组建成立。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不仅为包括央企在内的各类国有、集体企业产权流转、资产处置提供阳光、高效的“公开、公平、公正”的精准服务,近年来,在“三公”交易平台建设、为国有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做强做优、创新金融服务和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等方面也取得了显著成效。

1 增资扩股业务:增资方案设计——融合性与公平性

国有企业引进社会资本增资扩股,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要实现形式。同时,存量国有企业通过增资扩股形式改制、优化股权结构、引进战略投资者做强做优的需求日益增加。国有企业增资扩股业务是发挥产权市场融资功能的重要切入点。而产权市场经过多年的发展,融资功能日渐显现,国有企业增资扩股给产权市场带来了新的机遇,也为我们服务国企提出了新的要求。

增资扩股不仅是引入新的合作伙伴,价高者得也不再是唯一标准,更要重视对标的企业发展理念、企业文化的认同,资源的整合利用,为企业未来的发展提供帮助,以达到资合和人和的统一。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大胆创新,借鉴投行机构相关做法,设计了一套针对企业增资需求,在深圳联交所信息平台征集投资方,为企业吸引战略投资者、财务投资者及其他类投资者,并通过竞争性谈判而确定最终投资方的交易模式,取得一定效果。

增资案例1: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增资40%股权项目

(一)项目背景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科院”)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夯实资本实力,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升综合竞争实力以实现跨越式发展,拟引入战略投资者和管理层、骨干员工增资扩股。具体方案为:通过联交所公开征集投资者,引进三家不同类型的战略投资者并同时实施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以经市国资委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基准合理确定增资价格。增资扩股工作完成后,原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公司持股60%;三家战略投资者分别持股10%、10%、5%,合计持股25%;管理层和核心骨干与投资者同股同价,现金入股,持股15%。

(二)项目实施路径

该项目的难点在于同时引进三种不同类型的投资者,涉及投资者标准如何确定、价格如何形成、如何最终确定投资者,管理层的角色定位等等,特别是在同股同价原则下三类投资者价格如何统一,价格不一致则项目有失败的风险。为做好建科院40%股权增资项目,联交所专门成立增资工作小组,全程负责该项目的具体实施。

联交所在建科院增资项目报批阶段就主动介入,实地了解公司基本情况,与股东方和建科院管理层进行深入沟通,充分了解增资需求。在此基础上,联交所会同深圳市投资控股公司、建科院设计增资实施方案,借鉴国内外投资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先进做法,结合长期积累的产权交易经验,提出了进场操作具体方案,包括增资底价设定、征集投资者类型的区分、各类投资者参与增资的资格条件设定、定价原则及方法、谈判小组成员构成、谈判评分标准的设定、最终投资方确定方式等。

为让更多的战略投资者以及优秀的创投机构能和建科院进行对接,联交所举行了建科院增资项目专场推介会,积极联系各类战略投资者以及业界知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利用信息平台优势广泛征集投资者,邀请了如厦门国贸、华创检测、泛华建设、同创伟业、创新投、高新投、招商科技、华澳资本、中新建、九鼎投资等多家行业战略投资者以及PE/VC等参加增资项目推介会,组织投融资双方进行充分对话与交流。

意向投资方中,既有本地企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行业上下游企业,也有外地企业、民营企业、非上市公司、行业非关联企业,实现了建科院对战略投资者“跨行业、跨地域、跨所有制”的期望。

根据建科院增资项目谈判小组组建方案,联交所组建谈判小组,成员由股东代表2人、国资监管部门代表2人以及建筑、规划、财务方面的专家3人组成,共计7人。建科院管理层因为是持股对象,为防止利益冲突,不派人进入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成立后,即在竞争性谈判正式开始前赴建科院实地调研,并与建科院管理层就增资背景、增资需求进行深入沟通,以了解建科院未来发展需要什么样的战略投资者。

联交所组织谈判小组与各意向投资者分别进行一对一竞争性谈判,根据各投资者的自身条件、承诺资源投入情况、报价等综合因素予以评判。之后根据第一轮的谈判情况进行二次谈判及询价,最终择优确定A/B/C类投资人,三家战略投资者合计向建科院增资9168万元,比挂牌价格增值5.76%,建科院管理层及核心骨干将按照战略投资者入股价格向建科院增资5500万元,总计增资14668万元。

(四)项目启示

合理的方案设计,为建科院成功进入资本市场奠定了基础。建科院2012年由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2013年引入战略投资者,由于在增资方案设计上就为走入资本市场打下基础,2017年3月首次IPO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审核无条件通过。

(1)增资方案设计是关系项目能否成功的关键环节。建科院项目由于实际操作比较复杂。联交所在具体方案设计时把握两个重点:一是能否征集到足够多的意向投资者;二是最终投资者确定方式。确定了以上两个重点问题后,联交所在意向投资者条件设置时提出适当降低资格条件,同时在项目挂牌期间积极推介,通过新闻媒介、网络、项目专场推介会以及投资人资源库等各种渠道广泛征集意向投资者,最终征集到8家意向投资方,且每一类型的投资者均不少于2家,为后续的竞争性谈判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实施增资可充分发挥市场化发现企业价值的功能。在联交所设计的建科院增资进场交易流程中,意向投资方有二次报价的机会,即在第一次纸面报价后,参加竞争性谈判的投资者还可根据具体谈判情况,进行第二轮现场报价。在本次竞争性谈判过程中,各类战略投资者踊跃报价以及承诺相关资源投入,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英龙建安(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均在二次报价中追加报价,充分体现了竞争性。这种二次报价机制的设计,充分给予了意向投资方在价格竞争方面的空间,本次增资挂牌底价为每股10.41元,通过竞争性谈判最终确定增资价格为每股11元,每股报价增值约0.6元,实现增值5.76%。国有企业增资扩股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实施有利于充分发现标的企业的市场价值,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实施增资充分体现了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实现规范操作。联交所在建科院增资项目中严格遵循三公原则,保证建科院增资流程和方式透明化、规范化、阳光化。在建科院增资方案内部决策阶段,由于涉及管理层和骨干员工持股,需要召开职工大会审议增资方案,保障员工知情权和合法权益。在增资进场操作方案制订阶段,由联交所根据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制订实施方案,并及时向国资监管部门汇报沟通,履行相关报批、备案程序。在项目挂牌阶段,公开披露信息,广泛征集意向投资方。在谈判组人员构成方面,建科院管理层不进入谈判组,以避免利益冲突。在竞争性谈判期间,国资监管部门派出代表全程列席,对谈判过程和谈判文件进行监督和见证,确保规范操作。监管方、委托方实时参与、了解、监督增资过程的每个环节,整个过程透明公开,有利于维护投融资各方合法权益,有利于防止暗箱操作,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增资案例2: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增资40%股权项目

(一)项目概况

联交所自2014年底受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委托,以全流程投行服务推动高新投增资40%股权项目成功落地。高新投本轮增资由海能达股份有限公司、恒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深圳远致富海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认购增资份额,共计实现融资金额265210.5万元。联交所在增资项目中不仅为融资方提供传统的产权交易服务,还提供融资方案设计、财务顾问、项目路演、投资人甄选等全流程投行服务;特别是充分利用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专门为本次项目在香港举办路演推介会,吸引众多境外资本关注国企融资,为产权机构在国企混改领域提供投行服务做出重要探索。

(二)项目实施

(1)创新设计融资方案,丰富股东资源优势配置。高新投是深圳重要的市属国有专业金融机构,也是国内公认的优秀担保公司,此次增资既要保证国有控股地位,又要通过引进社会资本建立有效的市场化激励机制,股权释放的比例和投资人类型的设定将成为方案设计的核心。联交所经过充分了解和调研,根据实际情况最终确定对外释放股权比例为40%,分类征集以下两类投资者:A类投资者:应当具有较强的投资运营能力、较强的境内外资本市场运作能力以及为高新投带来潜在业务的能力;B类投资者:投资方在资金、技术、管理、市场、人才等方面具备明显优势。

(2)境外推介对接国际资本,助力国企融资“走出去”。为深入推动项目与国内外优秀投资机构和战略投资者全面对接,联交所专门为此次增资项目在香港举行专场推介会。经过充分的前期准备,高新投增资项目香港路演推介会取得圆满成功,包括黑石集团、凯雷投资、KKR、软银等近20家境内外知名大型投资机构,以及近50名高净值客户及投资专家参加推介活动。

(三)组织交易

联交所采用一对一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行业内专家组成谈判小组与3家符合资格的投资方分别开展竞争性谈判。经过专家组与投资方的谈判,最终确定海能达股份有限公司、恒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深圳远致富海投资有限公司成为高新投的新股东,本次增资项目顺利完成。

(四)项目成效

(1)投资规模大,不确定性高,考虑因素众多。本次高新投增资扩股项目与一般的市属国有企业项目相比投资规模大,对投资方的资本实力有更高要求。联交所在此次项目中创新采用分类引进投资人方法,虽然能丰富未来股东资源的优势配置,但由于成交投资人数量的不确定性也进一步增加了项目难度系数:比如不同投资人数量和投资金额对应的股权比例,增资价格的确定,同股同价问题等都对联交所提出一定挑战。联交所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集中细化研究,不断优化完善融资方案,在实际交易环节中严格执行操作,克服重重难点确保项目交易成功。

(2)夯实资本实力,树立金融服务企业诚信标杆。高新投成功实现本轮增资目标极大提升企业主体信用,截至2016年,高新投已获得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和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等三家评级机构一致授予的“AAA”信用评定等级,成为目前国内唯一获多家知名评级机构认定的3A信用等级创新型金融服务集团。此次增资项目的成功运作,为进一步提升高新投的行业竞争力、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建立市场化的激励机制,以及为未来登陆资本市场打下坚实基础。

2 产权转让业务:股权价值挖掘——针对性与精准性

“32号令”的颁布拓宽了产权市场的业务范围,将撬动海量的国资交易进场,企业在处理股权转让、增资和资产转让方面掌握了更多的主动权。

产权交易需要考虑到的因素绝不是一个简简单单的实物资产交易可以比拟,交易的复杂性充分要求交易所要立足市场、大胆设想、小心实践。既要充分满足转让方迅速回笼资金的要求,又要考虑增加披露时间以便征集更多的意向方,在交易方式设计上要充分实现竞价,使转让方实现国有资产大幅增值,又能让受让方“物有所值”,中间的平衡和效率对交易所的专业能力和创新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同时,产权交易所需要不断提高自身服务水平、专业能力和创新能力,进一步探索产权转让服务的新模式,为国有企业提供优质的服务。

产权转让案例1:深圳南山热电保壳成功、资产高溢价转让

(一)项目背景

深中置业和深中开发两家公司主营均是房地产投资、开发及商品房销售业务。两家公司的股权结构相同:南山热电和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中集团”),分别持有两家公司75%和25%的股权。挂牌价格:深中置业75%股权挂牌价格为7828.40万元,深中开发75%股权挂牌价格为1元。深中置业的核心资产为名下1宗35,883.00平方米的商业用地。深中开发名下拥有7宗土地的使用权,合计共231,079.30平方米(约346.62亩)的商业用地。由于转让方南山热电(深南电A000037)为上市公司,且多年亏损已面临退市压力,急需交易资产完成“保壳”任务。

(二)项目特点与难点

(1)南山热电(深南电A000037)为上市公司,需要快速提高公司业绩在年底前保住上市公司资格,而上市企业资产转让程序复杂,需经过一系列上会审批过程,审批时间长,但面临“保壳”要求需在挂牌3个月内完成交易,时间压力大。

(2)深中置业和深中开发的挂牌价格合计是7千多万元,但是受让方还要承担两个企业对原股东的债务和利息总计约为134187万元,等于交易价格为14亿元。买受人实际付出的价格比挂牌价格要高很多,项目的溢价率有很大挑战。

(3)交易的保证金不能按照挂牌价格来限定,否则一旦意向方违约,南山热电无法完成“保壳”任务,但是过高的保证金又会提高意向方门槛,降低交易的参与度。

(三)灵活设计交易方案,满足各方需要

面对深南电的“保壳”要求和时间限制,联交所与深南电就交易方式、时间进度安排等进行多次深入沟通,其中:

(1)在转让标的设置上,转让股权的同时,设置债务承接作为受让条件,避免深南电提出的股权+债权一并作为标的转让的不合理性;

(2)基于“保壳”前提,在股权价值相对较小的情况下,在交易保证金设置上,以股权对应转让价格及债务总额设置交易保证金,这排除受让方违约以致无法“保壳”的风险;

(3)在交易方式上,选择现场拍卖,通过合理的现场竞价氛围的调动,对转让标的形成充份竞价。

基于上述各方面条件的设定,联交所通过有针对性地征集意向客户,吸引到万科、阳光城等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竞价,2016年10月17日在联交所拍卖厅举行南山热电名下股权资产拍卖,经过254次举牌竞价最终以10.3亿元成交,较之挂牌底价7828.4001万元,溢价率达1216%,加上承接的债务部分,实际成交价格达25亿元。通过在联交所挂牌交易,深南电既成功保壳,也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同时,对另一方股东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国有企业)来说,积压多年的资产得以盘活。

(四)思考和体会

南山热电股权交易既要充分满足转让方迅速回笼资金的要求,又要考虑增加披露时间以便征集更多的意向方,在交易方式设计上要充分实现竞价,使出让方实现国有资产大幅增值。

产权转让案例2:深圳前海全景资产两倍溢价转让

(一)项目背景

前海全景注册于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成立于2015年,主营中国资本市场信息传播和服务、是“全媒体+互联网+金融新业态”的创新型企业,下辖全景网、交易日、财富天下、新财富等媒体品牌及全景网上路演、上市公司投资者互动平台、上市公司舆情监测、最佳分析师和金牌董秘评选等业务。深圳证券信息作为非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1.1667%的股权。前海全景自成立后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恰逢深圳证券信息又因为政策变化被要求退出股东层,因此前海全景需要寻求新的股东来实现发展目标。

(二)项目特点与难点

(1)前海全景挂牌价格为17864.50万元,相对比同类型股权项目,该项目门槛比较高,再加上其注册资本36437.20万元,挂牌时仅投入1个亿,因此转让方对成交价格趋向保守,认为高溢价无法实现。

(2)转让方深圳证券信息是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下属公司,由于对联交所初期信心不足,深圳证交所更倾向于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大所挂牌交易。

(3)前海全景作为创新型企业,核心价值在于对财经数据的研发和创新,以及互联网和财经媒体的丰富资源。

(三)突出宣传项目特点,借助平台资源精准营销

综上所述,为争取项目落地,联交所积极沟通反复修改方案,以专业、耐心和高效争取到转让方的信任。通过对项目前期进行尽职调查,深入分析前海全景在财经数据开发和金融媒体的发展潜力,并借助联交所多年以来在企业股权转让方面累积的客户资源和营销经验,多种渠道,尽可能详细地披露项目信息,吸引到多家企业的关注,最终成功征集到江苏瑞华、招商基金、友邦保险等多家机构。

经过一个月的挂牌公示期,2016年9月2日下午15∶00在联交所举行前海全景41.1667%股权公开拍卖。共有五家企业参与本次拍卖活动,起拍价为1.8亿元,起始加价幅度为1000万,经过50次举牌竞价,最终江苏瑞华投资以6.72亿元竞拍成功,溢价率高达276%。本次转让成功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属公司股权增值4.9335亿元,实现国有资产大幅增值,也为受让方进入财经媒体领域打开大门,交易双方达到共赢。

(四)思考和体会

一方面,交易所接到客户委托后,仅仅做到做好程序性规范的工作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在法律、评估、审计、投行等融资方面有专业的积累,对项目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善于发现项目的价值闪光点;另一方面,交易所需要提供更专业、更加市场化的服务,有效整合资源提供跨区域的服务,这也是产权交易所脱离同质化竞争,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的关键。

3 资产租赁业务:租赁条件设置——合理性与适当性

在国有企业进行资源性资产处置过程中,对租赁资产价格设置的合理性和适当性会对项目撮合产生极大影响,因此要结合市场实际和资产特点,对招租条件进行灵活设置。交易所需要有针对性地对项目进行深入调研和实地考查,在挂牌价格、招租条件设置方面向出租方提出合理建议,在保障出租方自身利益的同时,为物业资产公开招租吸引到多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方,保证出租方招到合适的承租方。

在资产租赁过程中项目违约也是交易过程中不可避免且难以预测的交易风险,这就需要交易所有较强的危机处理和风险应对能力。交易机构必须建立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能够针对违约行为迅速进行风险分析并形成解决方案,全面保障交易双方权益,最大限度减少风险损失,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资产租赁案例1:深圳某股份合作公司厂房出租

(一)项目概况

深圳某股份合作公司工业厂房出租,租赁物业为工业用途,承租方承租后,须开办幼儿园。经过三次变更挂牌条件,尽管最后降低挂牌底价,但是经过充分征集承租人,形成竞价,最后成交价格远远高出第一次挂牌价格,项目增值率为86%。

(二)项目实施过程

项目第一次挂牌:1.挂牌底价:28元/m2·月;2.意向承租方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禁止个人报名;(2)成立一年以上;(3)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或以上;(4)须有开办幼儿园经验,所开办的幼儿园中,有市级以上评级或至少有一所正在经营建筑面积达5000平米以上的幼儿园。3.挂牌结果:无符合承租资格的意向承租方报名。

第二次挂牌:挂牌底价不变,对意向承租方条件有所改变。1.挂牌底价:28元/m2·月;2.对意向承租方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禁止个人报名;(2)成立二年以上;(3)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或以上;(4)须有开办幼儿园经验,所开办的幼儿园中,有市级以上评级或至少有一所正在经营建筑面积达3000平米以上的幼儿园。3.挂牌结果:无符合承租资格的意向承租方报名。

第三次挂牌:挂牌底价降低,对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降低,允许个人承租。1.挂牌底价:22元/m2·月;2.对意向承租方的资格要求:(1)个人或深圳市范围依法设立的企业;(2)企业意向承租的,需成立一年以上且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或以上;(3)个人意向承租的,须具有相应的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必须为本租赁物业开设的幼儿园的举办者;(4)须有举办幼儿园经验,所开办的幼儿园中,有市级以上评级或至少有一所正在经营建筑面积达2000平米以上的幼儿园。3.挂牌结果:最终具备承租资格的意向承租方9家,经过18轮报价,最终以41元/m2·月的价格成交。

(三)项目启示

意向方征集是推进招租项目顺利开展的重要环节。前两次挂牌失败后,为成功征集意向方,联交所根据项目需要,组织团队现场调研,对招租物业的周边环境、配套设施、市场价格等进行深入考察,并结合招租条件细化分析,建议合理的设置资格条件,适当降低承租价格,为出租方提供解决方案,凭借专业能力和优质服务,推动项目圆满完成。

资产租赁案例2:深圳水务集团办公楼出租项目

(一)项目概况

2015年4月,深圳水务集团委托深圳联交所对罗湖区东湖公园4栋办公楼进行公开招租,该商业项目位于罗湖区东湖公园东湖水厂东南角,环境优美,配套设施齐备。本次招租物业面积总面积3520平方米。经过两轮挂牌和网络竞价,最终以85元/m2·月成交,项目的溢价率为70%。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深圳水务集团对招租过程及结果表示满意。

(二)项目实施

联交所接到委托后挖掘项目优点,利用多种媒体进行宣传,吸引到多家投资者前来咨询。在第一次挂牌期满后,项目成功征集到6家意向承租方,并于2015年4月24日开始进行网络竞价。经过26轮激烈的报价,最终的成交价格是176元/m2·月(最初挂牌价:50元/m2·月),项目的溢价率为252%。但竞价结束后,承租方以产权不明确为理由,拒绝签订承租协议。面对承租方突然违约的复杂情况,联交所迅速反应启动危机管理方案,一方面咨询内部法律意见、合理安排纠纷调解工作,另一方面与出租方沟通,准备项目的重新挂牌。经过各方努力,在原承租方违约事件发生后不到3个月的时间内,联交所完成第二次项目挂牌工作,并充分借助信息平台和投资人资源库,成功吸引到3家意向承租方参与网络竞价。2015年7月16日开始项目第二轮网络竞价工作,经过29轮激烈的报价,最终以85元/m2·月的价格成交,项目溢价率为70%。

(三)项目总结

有效应对危机,提升客户满意度。第一次网络竞价结束后,原承租方以产权不明晰为理由拒绝签订承租协议,实际原因是原承租方的网络报价176元/m2·月远高于周围物业平均租金水平(80-90元/m2·月),原承租方无法承担高额租金,因此寻找原因拒绝签订承租协议。深圳联交所面对复杂情况,迅速开展危机处理方案,一方面与公司内部法务小组一起搜集证据、整理档案,协同出租方一起处理纠纷和后续的法律工作;另一方面重新整理材料,发布公告信息,开始第二次挂牌,开展第二轮网络竞价,成功解决因原承租方违约而可能引起的物业闲置浪费,减少出租方的资产损失,完成企业资产增值的目标,大幅度提升了客户的满意度。

4 大宗采购业务:采购流程严谨——创新性与规范性

产权交易平台的规范性、公开性和独立性是开展大宗商品公开采购的先天优势。产权交易市场作为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资监管机构,既要担负推动国有企业采购阳光化,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益,帮助企业降低经营成本,维护出资人权益的责任;又要从源头上防止暗箱操作及腐败的违规行为。显然,进场公开采购成为兼顾两者的有据之选。

深圳联交所积极探索产权市场服务功能双向覆盖。大宗商品集中采购的模式使联交所打破了过去只针对“卖方”市场提供服务,形成逐步提供“卖”与“买”的双向服务,赋予了产权市场新的使命。

大宗采购案例1:东部公交轮胎公开采购项目

2015年10月,深圳市东部公交公司委托深圳联交所对汽车轮胎标的进行公开采购。联交所创新采购模式,在规范公开、公正基础上,采取灵活的报价机制,不仅解决东部公交采购的轮胎在使用过程中的质保问题,还可以促使供货商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本次公开采购,轮胎采购单价最多下降约10%,企业利益得到保护,达到采购方和供货商双赢的目的。

(一)对集中采购模式的实践性探索

联交所针对采购标的轮胎使用量大,型号多,技术指标多,参考系数复杂,相对使用周期较长等特点,与东部公交技术人员进行各个层面的对接和探讨,为企业设计通过“集中采购-分年评分”的创新模式,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维护企业利益。该模式主要优势在于:

(1)通过首年竞价框定未来3年的参与竞价供应商,如果供应商的轮胎存在质量问题,即会面临第二年评分低,甚至取消参加竞价的权利。不仅可以有效控制供应商的轮胎品质,同时也对供应商的后续服务提出更高的要求,能够更好地解决采购方采购的轮胎在使用过程中的质保问题。

(2)报价机制灵活,每年供应商的报价均可根据轮胎市场行情进行浮动。假如次年轮胎价格上浮,对于供应商而言,不会因价格无法上调而蒙受损失拒绝供货,同时,如果想要获得次年轮胎供应权,供应商也会综合各因素,最终给出相对合理报价参与次年的竞价。对于采购方而言,最终获得的采购价格也会比较合理。假如次年轮胎价格下降,供应商出于对未来两年供应份额的考虑,会调低报价,同时,也能够帮助采购方规避在采购过程中由于固定报价造成的成本浪费。

(3)对曾经中标的供应商,每年的服务评价分数可以作为下次采购时相应的权重分数带入评价分数,因此,即使最后一年,供货商仍将对自己的服务质量,货品质量要提供优质服务,才能获得较好的服务评价分数。

(二)成效及意义

进场集中采购优势明显。其一,该模式实现国资机构监管的高效化。严格的专家抽取流程;评标室与投标人分区管理;纪检监察人员全过程视频监控等措施的使用,使得整个采购过程天然地隔绝人为操作可能,形成高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其二,通过平台效应实现供求双方有效,提升综合经济效益。充分发挥平台优势,通过及时、全面发布信息,完成对供应商的充分挖掘;规模采购形式直接减少企业财务支出,使轮胎采购单价最多下降10%,企业利益得到保护,该模式实现供应商与采购方双赢的效果。

大宗采购案例2:东部公交3024辆纯电动公交车更新解决方案

2016年3月,深圳市东部公交公司委托深圳下联交所进行3024辆纯电动公交客车采购。联交所发挥专业交易机构的制度优势,借鉴采购和招投标做法,按照“混合租赁+回购”新模式,经过将近一个月的充分准备,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东部公交截止目前标的最大的采购项目,标的总额近45亿元(含财政补贴),中标价格下降1.53亿元。

(一)项目特点与难点

(1)东部公交公司本次公开采购有5个标的,共3024辆纯电动公交客车,采购预算约20亿元,是企业历年来纯电动公交客车采购规模最大的一次。

(2)按照东部公交的要求,采购工作基本完成只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如何在短时间内保证大宗商品采购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操作过程规范透明,联交所和东部公交都面临重大挑战。

(3)结合本次采购标的的特点和采购需求,联交所配合东部公交在原来“混合租赁”基础上,进一步创新采用“混合租赁+回购”采购模式。混合租赁是融资租赁和租赁相结合的方式,回购是指成交供应商在交付标的物同时,对采购标的对应的1922辆旧车进行回购。

(二)科学制定工作计划、严把风控关共同推进项目有序进行

(1)倒排工作进度,准时发布项目公告:自接到东部公交项目通知后,联交所立刻召开工作会议,倒排各项工作时间表,并于3月18日拟定项目公开采购方案初稿,3月20日确定采购方案、公告内容,项目《采购文件》等各项重要材料。3月22日深圳商报和深圳联交所网站同时发布项目采购公告,公开征集意向供应商。

(2)充分尊重意向供应商意见,举办项目答疑会:报名期间,深圳联交所共收到13家意向供应商的报名材料。联交所与东部公交4月1日共同举行项目答疑会,对各报名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答疑并出具书面回复,为企业顺利应标提供帮助。

(3)严把风控关,强化评审专家抽取和评审管理工作:为确保本次专家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联交所借助市政府采购专家库的力量,随机抽取14名外部专家参与本次评审,保证专家的专业技术水平达到本次采购活动评审要求。评审专家名单采取严格保密制。

(4)评审工作公平规范、评审过程全程监控、评审结果公开透明∶整个评审过程专家各司其职,独立评分。从早上9:30签到一直到晚上12:30评审结束,东部公交纪检和联交所稽核部人员全过程监控,摄像机全程录像。确定评审结果当天,联交所网站立即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四)成效及意义

2016年4月14日,东部公交公司3024辆纯电动公交客车更新解决方案公示结束。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书面投诉文件。本次采购工作启示:

一是有效降低采购成本,维护国有资本权益。本次采购预算为19.66亿元,项目最终成交价为18.12亿元,实际成交价较采购预算下降7.82%,下降最大的一个标的达到31.03%。

二是创新采用“混合租赁+回购”的方式,将新车采购价格与旧车回购价格完全分离,不仅可以降低东部公交车辆置换的成本,还能保证东部公交的轻资产运营,也能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是为国企大宗商品公开采购提供良好示范。本次采购工作制度严谨,评审过程公正公开和操作规范,评审结果公正透明,并通过成交公示的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这不仅为本次采购活动的客观公正提供了有力保证,也为联交所持续开展国企大宗商品采购业务提供了良好示范。

(本文为作者在“产权交易资本市场专题培训班”上的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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