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小学教师专业伦理的构建
2017-12-02王建青
王建青
摘 要: 小学教师的专业伦理侧重于教师精神层面的关注,它是小学教师专业化程度的衡量标准。专业伦理建设是在制定专业伦理规范、规则或标准的过程中,引导教师明确自身专业化发展的意义,培养良好的内在品格和德行,从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发挥其具体的实践指导意义。
关键词: 小学教师 专业发展 专业伦理
当前世界科技发展迅速,我国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基础教育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提出了教育与时俱进的必然要求。基础教育新理念和新制度的建立,无不与教师专业发展息息相关。其中小学教师专业伦理作为其专业化程度的衡量标准,在教师赋权增能、实现角色转换、促进学校持续改进,以及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教师专业伦理的定义
伦理“ethics”起源于古希腊文“ethos”一词,它包含性格、精神、风俗习惯等含义。在中国古代,人们认为“伦”意味着秩序,与“和谐”同义。后来古人将其推广到人与人的交往中,即指人们认可的社会行为规范。“伦者,识人事之序也”。它是对人际交往当中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的界定。“伦,犹类也。理,分也”。“理”有动词的含义。在西方,从词源学角度看,伦理与道德都是指人际交往中的行为规范,蕴含内容一样。在中国,从人们对“伦”的认识看,伦理和道德是有区别的。伦理更多地关注人与人双向之间的关系界定,是对人们行为的规范;道德则是指生命个体单向的主观自律,即伦理是客观规律,道德是主观法则[1]。有学者认为,伦理是对道德标准的寻求。
小学教师的专业伦理是指教师因职业的特殊性,在不断更新、演进和丰富内在专业结构过程中遵循的行为规范。教师的专业伦理关注教师的精神层面,具备一定的自主性,不仅对教师的道德理想提出要求,更对教师的专业态度、专业意愿、专业情感提出要求,体现了专业伦理对教师专业行为实践的关注。专业伦理是对教师在专业活动中体现的伦理知识、伦理意识、伦理思维的综合考察。
二、目前小学教师专业伦理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教师的专业伦理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内驱力,需要教师对伦理知识进行系统的构建,从而完成自身理念的内化,而不仅仅停留在字面含义的理解层面。在基础教育阶段,小学教师专业伦理的某些培训方式、途径呈现出一种“大杂烩”状态,缺乏针对性、系统性,采取的主要途径是开会学习、岗前培训、说服教育、榜样示范等。这些方式以灌输为主,效果不甚理想。
某些教师专业伦理的评价体系缺乏相关行之有效的措施。例如某些小学校对教师师德的考察与学生的成绩相联系,更看重学生的考试分数和学校的升学率及排名,忽视对教师师德的独立评价。这样的行为挫伤了某些教师进行专业伦理构建的积极性。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其特殊的专业要求,学生作为受教育者,是教师工作的对象。尤其是基础阶段的小学教师,面对的更是未成年儿童,其心理发展正处于转折时期,更需要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运用教育智慧,体现良好的伦理意识。因此,对小学教师的专业伦理评价应相对灵活多样,而不能再以成绩作为衡量标准。
此外,某些小学教师没有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没有主动学习的意识,对伦理规范内容知之甚少。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稿)对学生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培养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就意味着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中要注意引导,使学生在学习知识的过程中逐渐达到相关要求。部分一线教师对专业伦理的理解过于狭隘,停留在表面字意的理解上,存在一定误区。这些小学教师对教师专业伦理的内涵外延不甚明了,认为教师的伦理问题就是研究教师的不道德行为。长期以来,我国教育界对师德的研究是以道德失范为切入点。这些教师受此研究的影响,简单地认为没有做不道德的事就是一个有专业伦理的教师,这种观念或理解将教师的专业伦理问题与心理学问题抑或是教师个人问题混为一谈,从而忽视主观能动性的发挥。
三、小学教师专业伦理培养的途径
(一)小学教师专业伦理培训的一体化
“教师的专业伦理教育是指为使教师践履专业伦理规范,提高专业伦理素质,而对教师施行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影响”[2]。小学教师专业发展伴随着教师职业化的全过程,即职前、入职和职后。其专业伦理的培训应随之一并进行。在职前阶段,小学教育专业在大学期间都会开设相关的教育教学课程,其中就包含教师专业伦理内容的专业素养知识的学习。通过学生时期的知识储备,夯实基础教育阶段教师的认知基础,从而形成积极正确的伦理认知,为入职做好准备。接下来在入职时,相关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更要重视新手教师的专业伦理教育,培养新手教师的专业伦理意识,强化德育内容,内化教师的专业伦理规范。最后入职以后,教师的专业伦理教育要更具针对性,结合教师原有的伦理意识,有机渗透伦理规范,将教师积累的伦理知识与教育教学实践相结合,从而进一步增强其专业的伦理性。
教师的专业发展具有持续性和系统性,因此专业伦理的发展在教师生涯的不同阶段呈现出不同的内容,保证了教师对不同发展阶段“专业人格”的需求,体现了不同生命个体的差异性,促进了教师的专业发展。
(二)学校制度伦理化的探寻
金生竑教授认为文化批判是作为教学精神的主体存在的。基于这样的观点,我们在进行教育改造时就不能单纯地把重点放在教师个体情感的革新上,而是将教育革命意识转移到制度文化批判这一整体层面上。社会文化理性的改造是教师个体内在更新的先决条件[3]。只有明确这样的认识,才能清晰地理解当下教师专业道德发展困境的问题,即教师专业自主权在制度约束下的缺失。因此,教师专业伦理的构建与制度的伦理性是密切相关的。制度的伦理化和伦理的制度化作为教师专业伦理发展的前提,保证了教师专业发展的自主权,实现了教师专业伦理的构建。这就要求学校在制定制度时从伦理价值角度考虑,探寻学校制度的伦理化,使校园洋溢着伦理精神。
目前,我国小学的学校制度主要包括外部和内部两种。前者主要来自于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即上级机构对学校所制定的制度。例如目前我国小学实行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要求》,或是间接地给教师提供的方式方法或行为规范,如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颁布。从学校的领导层面说,对此要深刻领会制度的精神,并加强学习,及时普及,使教师体现出专业的伦理素质和伦理责任感。而内部制度则是指学校内部根据校本特色所制定和实施的规章制度,在保证教师专业自主权的同时对教师的专业实践活动进行一定的规范,符合师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并使教师在维护专业团体声誉的同时,又体现出人文本性的伦理秩序。
(三)小学教师自身专业伦理观念的更新
思想观念决定行为习惯。人们在进行实践活动时“非认知因素”发挥的作用不容忽视。小学教师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必然要有良好的观点理念作为支撑,专业伦理是从内在的精神层面关注教师的专业发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0)》突出强调基础教育阶段,教育工作者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这就要求基础教育阶段的教师不仅具备扎实的教学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还要主动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将专业伦理内化为专业发展的积极内驱力。认识到自身从事职业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培养专业伦理意识,用道德的经纬衡量专业活动的有效性、规范性和伦理性,控制自己的言行举止,时刻提醒自己不仅仅是学科知识的传递者。要通过自己的才能和品性赢得学生的信任,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了解学生的不同特点,发掘学生的潜能,使师生之间进行平等民主的对话,最大限度地发挥教育的育人功能。苏霍姆林斯基说:“他们不仅是自己学科的教员,而且是学生的教育者,生活的导师和道德的引路人。”教育作为一种社会活动,其实质是为了人类和社会的进步。21世纪以来,我国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才提出以提高教育質量为核心任务、以创新人才培养体制与模式为深化改革着力点的目标。
参考文献:
[1]张典兵.小学教师专业伦理品性的内涵、结构与涵养[J].教学与管理,2015(12).
[2]张添翼,程红艳.中小学教师专业伦理规范建构的调查研究及建议[J].教育科学研究,2013(09).
[3]周玲萍.中小学教师专业伦理的反思与对策[J].当代教育论坛,2015(12).
本文系2017年度河南省社科联、河南省经团联调研课题“河南省小学教师专业伦理重建研究”的研究成果之一(项目编号:SKL-2017-2173)。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