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一赔万”成真,不良商家傻了吧
2017-11-30黄齐超
黄齐超
按食品安全的相关法规,商家以次充好,销售假冒伪劣的商品,要“假一赔十”。某网店在宣传自家蜂王浆时,用了“假一赔万”做广告语,招揽顾客。有了如此信誓旦旦的广告语,家住南京六合的消费者李文放心购买了两盒,但总感觉不对味,让有关部门一检测,发现王浆酸含量仅占国家标准的十七分之一。别说是优等品,这连合格品都算不上。
显然,该网店销售的蜂王浆属于假冒伪劣。既然是欺骗了消费者,之前又鼓吹“假一赔万”,那就来履行诺言吧。因此,李文要求商家退还260元购买款,并赔偿10000元。可是,商家断然拒绝,并称:那只不过是广告而已,消费者不应当真。受到欺骗的李文,一纸诉状把网店告到法院。
法院调查审理后认为,被告在蜂王浆产品网页上标注“农家自产自销,假一赔万”的字样,是对自己产品质量的保证和违约责任的承诺。本案中,店家销售的蜂王浆中王浆酸含量明显低于国家标准,属于不合格产品。因此,李文的要求于法有据,法庭予以支持。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传唤店主,但他一直拒不到庭,所以,法院视他为对诉讼权利的放弃。
近日,六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处网店店主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李文260元的购浆款,并赔偿1万元。
从法律的角度看,“假一赔万”的承诺超出了“假一赔十”的法律范畴。不过,商家的宣传语本身是一种主动的自证,能吸引消费者,提高销售量,顾客当然可以据此要求商家承担法律责任。
六合法院相关法官告诉记者,此类案件,为了公平公正,如果当事人觉得赔偿金额过大要求调整,法院还是要酌情判罚。本案中,当事卖家拒不到庭放弃诉讼权,也就没有向法院提交调整金额的请求,法院依照当事人李文提交的对方网店张贴的“假一赔万”标注作为判赔依据。如果当事卖家没有在指定的期限内履行给付金钱义务,那么依法他将面临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广告宣传中把承诺写在醒目的位置,消费者追责时却耍赖,这不是忽悠消费者吗?很多商家就是这样,销售时采用虚假宣传,夸大商品质量,把商品吹得像金子一般。谎言被揭穿后又不认账,你们以为忽悠消费者真的没事吗?碰到像李文这样较真的消费者,你们就要为虚假的广告语承担责任。
在此,我们应感谢较真的消费者李文。一些人在受到商家欺骗时,怕麻烦而忍气吞声,不愿举证并依法维权,更别说追究商家虚假宣传的责任了。这样无疑会纵容黑心商家,在忽悠消费者的路上愈走愈远。李文勇敢地站出来,锲而不舍地走法律途径,最终获得了法院的支持。也要感谢南京六合法院,他們没有觉得“260元”的购物纠纷是小事,积极地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
另外,货真价实是商家经营的不二法宝,靠虚假宣传招揽消费者,最终会露出狐狸尾巴,甚至会为“夸海口”担责。如果真以为吹牛皮不上税,打假包票无责任,那你们想错了。新闻中,这家网店因为一句“假一赔万”的承诺,真的就赔偿了消费者10000元,这就是前车之鉴。愿所有的消费者都能勇于维权,不屈服于商家的虚假宣传和假冒伪劣;愿所有的商家都能诚信经营,以质量赢得顾客信赖。(资料来源:红网)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