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络借贷模式对区域经济的影响及风险控制策略
2017-11-30杨国瑰
杨国瑰
[提要] 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建设进程不断加深,政府对于区域经济的发展正不断做出调控举措。其中,P2P网络借贷模式作为中小型企业以及城建项目进行融资的有效方式,在应对个人及企业需求时具有较强的应用价值。当前,计算机及互联网络的不断发展革新也为个人与企业提供诸多的借贷渠道。现就我国P2P网络借贷模式发展现状及其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潜在风险控制策略。
关键词:P2P;网络借贷;区域经济;经济调控;风险控制
课题来源:2014年大连外国语大学校级青年项目:“中外P2P网贷比较研究及对辽宁区域经济的影响”(项目编号:2014XJQN12)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7年10月12日
一、P2P网络借贷模式概述
P2P网络借贷作为近年来发展最为迅速的互联网金融借贷模式,是指通过以互联网平台为基础的个体面向个体的直观借贷模式。在P2P网络借贷的实际运营过程中,个人能够通过第三方平台将自身借贷需求进行满足,并通过信用贷款的形式填补自身经济空缺。在这一体制中,借款方能够较为迅捷的得到自身资金空缺的填补途径,而具有理财需求的个人也能够借助第三方平台获得高效迅捷的资金回流。这里涉及到的个体不仅包括个人,企业同样可以通过互联网相关平台进行资金或理财渠道的获取。
作为P2P网络借贷模式中的核心组成部分,第三方借贷平台在这一运营体系中占据着最为重要的主导地位。第三方平台除统计借贷双方个体的需求信息之外,还需要在进行融资操作之前对借款人的自身信用水准、收入情况以及经济实力进行综合统计,建立具有一定科学性的信用等级。在第三方平台中,只有具备完善的信用等级评价机制以及科学的资金借贷额度确立,才能够在实际运营过程中满足借贷双方实际需求的同时避免风险的产生。作为新兴的互联网借贷模式,P2P借贷体现了互联网思想,且就其自身机制的根本而言独立于传统理财融资行业之外,成为了互联网时代中全新的借贷行为。
现如今我國互联网金融市场中主要存在着三类P2P网络借贷第三方平台,分别是纯粹提供借贷信息及相关服务的中介平台、具备一定金融行业权威性的互联网金融机构以及建设较为全面且具有自身行业完整性的证券化模式平台。其中,仅第一类平台满足P2P网络借贷的定义,即第三方平台不进行责任分担,仅为借贷双方提供配对信息,对单款本身既不做担保也不负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后两者作为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中有关网络借贷模式的异化产物,在运营机制以及盈利模式上突破了中介职能限制,将自身权利与相应责任与借贷双方进行了绑定,并就自身职能的特殊性进行借贷利率差异的获取。此类第三方平台相对于传统P2P网络借贷第三方平台而言更加倾向于完善化的体系建设以及严格的利润获取模式建设,运营模式更加相似于传统的商业银行。
二、P2P网络借贷模式对区域经济的影响及风险来源分析
区域经济作为区域内整体发展综合评判的重要依据之一,在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的融资情况以及相关产业建设的融资情况中均存在着相关体现。就笔者观点而言,P2P网络借贷模式的推广对于区域经济的发展有利有弊。由于P2P网络借贷模式在其机制上能够对区域经济建设工作中中小型企业的自身发展给予一定的推动力,因而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中小型企业自身建设中,P2P网络借贷模式有望能够成为现阶段我国中小型企业融资的全新渠道,以至于成为传统商业银行融资贷款模式的替代品。P2P网络借贷模式相对于银行借贷模式具有更加高度的便利性和机动性,个人或企业想要进行融资操作或借贷款操作时不再过度依赖银行的金融体制,而是能够通过互联网第三方平台完成相关操作。且相对于银行借贷而言,P2P网络借贷模式具有一项不可替代的优势。在小额借贷以及个人或企业借贷时,第三方平台能够通过信息统合来满足对借贷双方信息的整理与公布,进而为借贷双方进行择优化的匹配工作。就此看来,P2P网络借贷模式能够有效促进区域经济内中小型企业融资建设,对区域经济的整体化发展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然而就P2P网络借贷的运营模式来看,其风险性也远大于传统的银行借贷模式。首先,借贷双方的身份信息以及信用程度对借贷操作存在着高度的影响。第三方平台作为责任承担较少的一方,需要对借贷双方的诚信信息以及身份收入等因素进行综合性考量。然而一旦在第三方平台的测评工作中出现疏漏或有个人或企业冒用虚假信息进行现金借贷,则会给第三方平台以及借贷另一方带来严重的损失。
笔者认为,P2P网络借贷模式风险来源存在以下四类:第一,信用风险是指借贷双方中借款方出现违约现象的风险。借款人如若在规定时间之内没有完成款项的归还工作则会对第三方平台以及另一方造成相应的损失。现阶段虽然将第三方平台的职能仅限于对借贷双方信息的匹配而避免承担信用风险,但这一举措在降低了第三方平台出现损失可能性的同时,也使第三方平台的实际发展受到了相应制约;第二,法律与政策风险在于现阶段我国对于P2P网络借贷模式的法律规范性依旧不强。众所周知,P2P网络借贷模式作为我国近年来新兴的互联网金融借贷模式,在实际运营中依旧存在着诸如经验不足等问题。由于P2P网络借贷在实际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因此P2P网络借贷相关的法律政策依旧处于摸索阶段。对于该借贷模式国家在法律政策上同样尚未出现完善的监管模式;第三,操控风险。操控风险是指在P2P融资过程中部分第三方平台由于自身建设经验不足,而对平台的具体建设认知不足。第三方平台缺少了实体融资平台的综合业务支持,在面对银行数据以及个人信息对接等需求时便无法面向风险提供评估与防护工作;第四,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第三方平台自身是否具有长期运营的实际能力,在借贷过程中是否存在流动性的相关风险。虽然P2P网络借贷模式中第三方平台并不负担资金外流的相关职能,但就其自身运营来看,以证券化模式运营的相关P2P互联网金融平台同样具有流动性的风险因素。在运营失控时,同样会招致平台崩溃破产。endprint
三、P2P网络借贷模式风险控制策略
(一)发挥政府监管职能,统一平台监管模式。P2P网络借贷模式作为现阶段我国主要的互联网金融借贷模式,其自身监管机制依旧存在着体制上的差异。相关部门应当对这一现状做到充分的认识,并加快政府监管建设的推进工作。众所周知,P2P网络借贷平台其自身职能涉及到了资金的使用管理及流通,且存在一定的特殊性。作为中介平台,P2P网络借贷平台并不依赖资金的融资及相关操作来满足自身建设,而是通过运营过程中收取的经营管理工作来满足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因此,政府在面对P2P平台的建设管理工作时需要对监管模式加以相应的改进,不能采用传统的监管模式对这一新平台进行监管。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需要统一的监管模式,互联网金融平台也不例外。只有在面对全新借贷模式时做出全新的监管模式制定,才能夠从根本上给予P2P网络借贷平台一个完善的资金安全保障。
(二)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作为P2P网络借贷平台中最为重要的借贷评价体系,公民及企业的自身信用关系着整个网络借贷平台的最终运营。可以说不具备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P2P借贷平台就不具备完善的运营能力。就此看来,相关平台的管理者在自身平台的建设阶段就应开始着手于信用评价体系的实际建设,并针对自身平台的实际需求来顺应需求建立起完善的个体及企业综合信用评判体系。规范P2P网贷的健康运行,降低信用风险。这一举措不仅能够有效避免平台中信用风险的发生几率,且能够制约某些有损信用行为的发生,从根本上降低了P2P网贷信用的风险指数。
四、结语
P2P网络借贷模式作为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借贷的全新类型,对我国区域经济的建设与发展存在着诸多促进作用。同时,为避免其自身风险因素对区域经济的发展造成影响,相关平台的管理者还应针对自身平台建设工作的基本内涵以及风险因素进行平台的革新建设工作。
主要参考文献:
[1]李有星,陈飞,金幼芳.P2P网络借贷平台的风险防范研究[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4.
[2]陈瑾.互联网金融模式P2P发展研究构架——以江西省为例[J].企业经济,2015.16.
[3]孙楚.“一带一路”背景下互联网金融P2P网络借贷模式对我国传统金融的影响[J].商业经济,2016.6.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