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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制约因素分析

2017-11-30方艺达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7年23期
关键词:京津冀协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保定市

方艺达

[提要] 本文基于当前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制约因素和改进措施展开分析。从制约因素上看,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规模不大,质量不高,吸引力不强,面临着一系列困难和问题,制约着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最后针对这些制约因素,从市场、政府、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提出一系列改进措施。

关键词:保定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京津冀协同发展

本文为河北农业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资助项目(校级项目编号:2017078)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7年9月28日

一、引言

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农业专业合作社在服务特色农业发展方面具有重大意义。现在,许多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仍处于探索阶段,存在着诸如政府政策、合作社的内部矛盾等问题。如何应对这些问题,目前尚未提出明朗的解决措施。同时,京津冀协同发展为其提供了更多的机遇和挑战。对于这些问题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制约因素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态势较好,但从总体上看,仍处于起步阶段,规模不大、质量不高、吸引力不强,面临着一系列困难和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合作社做大做强的瓶颈。

(一)文化素质不高。目前,农业专业合作社中平均受教育程度低,高中文化程度以下所占比例大。农业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大多在40~50岁,年龄结构有待优化。30岁以下年轻人所占比例不大,不利于农业专业合作社的长期发展。

(二)乡土文化是推动还是阻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有一种观点认为乡土文化不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中国农村是一个熟人社会,这种熟人社会以传统集体主义为核心的价值观和缺乏自主建立契约化组织的文化传统限制了合作社的发展。血缘基础上的互助合作精神是当代农民合作产生的基础,但同时也是阻碍合作进一步发展的原因;尽管熟人社会中以人际交往与特殊关系为基础的关系型信任是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的乡土社会资源,然而随着合作社规模的扩大,发展以规章制度为基础的制度型信任才能有利于合作社的长远发展,因为传统的乡土文化缺乏作为现代经济伦理意义上的平等合作的精神与经验。

(三)社会认同度低。社会认同度低,缺乏合作社带头人成长的土壤。农民子女从农村走向城市,父母不愿让孩子回农村从事农业。

(四)政府的介入。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时期,基层政府采取行政介入的方式促进合作社的发展具有某种程度的合理性,但是把合作社变成执行政府(经济、社会)政策的代理人,如同政府机构的延伸会阻碍它的发展。政府实施部门有限度的介入会产生积极效应;过度的介入就会抑制其发展。中央明确提出把合作社定为“三农”政策的重要载体,这为新农村建设指明了方向。寿光市创造出的形象就是如何定位政府角色明確政府的立场,就是阻碍政府在发展行为上偏离路线的标准。目前存在一些偏离正确路线的做法:首先,政府的自我意识代替了合作社的本身意识,政府偏离了为“农民服务”这条正确的路线。正确的路线就是要把经济建设中为了一些有利于建设的项目愿望强加到合作社自身上,偏离轨道的一些做法就会使这些宏观调控误导社员下意识地承担政策性的义务,就违背了合作社的办社宗旨,即自愿的思想指导。在宏观调控体制条件下的社会,政府和合作社是社会上的两个组织关系,合作社在行政上不是服从性的关系;其次,政府的支持手段比较单一化,一般就会采用政府补贴和直接拨款的单一方法,而这些财政拨款没有被合作社有效利用,这样就降低了资金的利用率,其资金补贴不能达到支持农民合作社的标准及资金投向;最后,政府直接插手合作社的具体事务,干涉其自主发展,把他建立成为外在派生分支。在合作社内部设立专门的行政性公共管理部门,抑制其自主发展,干涉内政。并且对合作社进行直接的管理和制定特定的内部管理方法,农民社员在合作社中显得分量不足,在重要的决策上不能发表自己意见,使得最后的决定违背了农民社员出资筹集建立进而得到相对应经济利益的初衷。合作社的产生与扶持政策在时间上不同步,这样就会使合作社在运用法规时处于被动式。合作社就是使现实实施与强制实施缺少结合点,缺少结合点的一些表现就是农产品从产生到销售的过程中都是需要质量检测合格通过的,符合各方面标准的条件要求才可以送往检查,符合要求条件质量标准才可以销售,然而在检查质量的过程中需要花费的费用较高。对专业合作社来说,增加了成本,减少了农户的收益。在这方面的惠农优惠政策具体法规笼统,一些条件明确且严格,例如经营期在两年以上的、净资产和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补助额等一系列条件才可以申请到政府补贴;合作社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的费用目前仍不能减免;个别地方仍存在发票领用难的问题;“农超对接”推进缓慢,尽管合作社的农产品种类全、质量好、价格低,但由于超市有其原有的进货渠道,加之进场条件苛刻,很难顺利打进去,财政扶持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五)自身发展慢。“空壳社”现象较为普遍,利益联结散。目前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只是单纯的松散性的生产联合,与社员之间没有形成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市场运作化程度不高。

(六)服务范围窄。绝大多数合作社服务的范围仅限于本村本乡镇,合作项目少、合作内容单一,基本停留在农资供应、生产管理、产品销售等环节上,在产品加工、仓储、运输、品牌创建、营销网点等环节上还比较欠缺,不能为社员及周边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服务。

三、解决措施

(一)以市场为导向,因地制宜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应该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市场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同时,对于保定市的25个县市来讲,各个区有其不同的地理位置、农业环境,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也应该因地制宜,结合地区的优势及特色,发展具有地区特色的多样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二)联合高校,解决技术难题。保定市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古城,城内高校云集,这些高等院校无疑是保定市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技术来源。在合作组织的建立过程中,政府应积极引导合作组织与高等院校联合,建立实习基地。一方面可以为高等院校学生提供实践学习的基地;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通过联合能够将先进的技术知识引入合作组织内部,有助于提升合作组织的整体技术水平,从而进一步推动合作组织的发展。

(三)建立激励机制,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完善的内部管理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基础。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完善合作组织内部的管理体制,有助于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民主决策,提升合作组织内部的管理水平。激励机制的建立,不只是针对于合作组织内部的领导,也应建立针对广大农户的激励机制,对于那些提出新想法、掌握新技术的农户给予一定的奖励。通过建立激励机制,有效地调动农户参与合作组织事务的积极性,有助于合作组织的发展壮大。加强组织制度建设,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步建立规范的运行机制。一是建立民主的管理机制。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制定章程、财务管理和内部监督制度,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二是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四)完善政府引导,发展合作经营。针对保定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地域性较强的缺陷,应加强政府的引导,积极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加大政策扶持,为促进发展提供保障。为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有关部门要给予大力扶持。积极向上级争取专项扶持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在信贷支持上,政府协调金融部门把扶持农村专业合作社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之一。在税收优惠上,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在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上,积极鼓励有实力的合作社参与农业建设项目的竞标。另外,加强政策业务培训。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一项新生事物,必须加大培训指导力度,引导发展,提高社员应用科技、应对市场的能力和组织化水平。

主要参考文献:

[1]杨璐璐,贺雨贝.农民合作社内部控制信息披露问题研究[J].现代商业,2016.30.

[2]雅玲.探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困境及其出路[J].现代经济信息,2016.20.

[3]孙忠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措施[J].农民致富之友,2016.18.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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