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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动态

2017-11-30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 2017年9期
关键词:国务院京津冀监管

时政动态

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8月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第682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决定》对现行条例主要作了以下修改:一是简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事项和流程;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三是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优化服务。

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是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项目。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决定》取消了不适应形势发展需求的审批事项,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减轻了企业不合理负担,对进一步激发企业和社会创业创新活力,推动政府转变管理方式和服务企业、便利群众,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人民日报)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营改增试点情况汇报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8月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一年多来情况汇报,要求巩固扩大改革成果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审议通过《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草案)》,使公共资金资源更多用于发展经济改善民生。

会议指出,实施营改增已取得了显著成效。累计减税1.61万亿元,特别是自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以来,截至今年6月直接减税8500多亿元,实现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下一步要针对税率结构不合理、税收政策和征管措施不完善、少数纳税人因抵扣不充分导致税负增加等问题对症下药,推动改革不断深化。一要进一步落实营改增改革措施,帮助纳税人熟悉和用好用足政策,实现进项税应抵尽抵。简化办税流程,加大电子发票推广力度,提高税收信息化水平,为纳税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纳税服务。对违法征收“过头税”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二要继续完善制造业、金融业、建筑业等行业增值税政策,健全抵扣链条,妥善处理小规模纳税人和简易计税等政策安排,逐步扩大一般计税方法适用范围。深入推进增值税改革,进一步优化税率结构,合理设置税率水平。三要根据营业税实际不再征收的情况,加快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进程,把营改增试点成果用法律规范确定下来,使改革红利惠及更多企业和群众。

(来源:新华社)

张高丽:全力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7月31日出席在北京召开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第十次会议并讲话。

张高丽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围绕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解决突出大气环境问题,理顺整合大气环境管理职责,探索建立跨地区环保机构,深化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张高丽强调,要突出重点难点,深入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要坚持源头入手,全面完成农村散煤清洁化替代年度任务,深入推进燃煤锅炉治理,严格控制燃煤量。坚持分类指导,按照“先停后治”原则妥善处置“散乱污”企业,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坚持严管严控,推进工业企业综合整治,加快完成提标改造、无组织排放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坚持科学调度,制定错峰停产限产方案和“一厂一策”错峰运输方案,列入错峰生产的企业要落实停产限产要求。坚持优化货运结构,提高铁路货运比例。坚持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加强超标排放车辆监管,对违法车辆实施联合处罚,对油品销售进行专项清理整顿。坚持从严管理,严控秸秆焚烧和扬尘污染,着力防范面源污染。坚持区域联动,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加快科技攻关,最大程度减轻重污染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等七省区市、56个市区县和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来源:新华社)

五部门联动社会组织资金监管机制正式成立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近日,由民政、财政、税务、金融、公安等部门参加的社会组织资金监管机制正式成立,民政部副部长顾朝曦主持召开了社会组织资金监管机制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机制的运行规则,交流了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并就加强资金监管的具体措施进行了讨论。

顾朝曦同志指出,民政部门牵头建立社会组织资金监管机制,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的明确要求,也是提升社会组织监管效能的现实需要;要求各部门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组织资金监管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着力加强部门协同和工作衔接,有效发挥机制的综合监管平台作用,将社会组织资金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来源:人民网)

环保部:坚决打好今冬明春京津冀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

中国环境保护部近日发布消息称,坚决打好今冬明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

环保部部长李干杰在北京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党组会议,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6个配套方案。

2017年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为“大气十条”)第一阶段的决战之年。该行动计划的具体目标为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京津冀区域细颗粒物浓度下降2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每立方米60微克左右。

在京津冀区域,2016年北京PM2.5年均浓度为每立方米73微克,北京要完成“大气十条”中规定的“2017年PM2.5年均浓度达到每立方米60微克”的任务,意味着2017年要在2016年基础上再下降近20%。

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前7个月,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0.6%,同比下降6.8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每立方米69微克,同比上升11.3%;PM10浓度为每立方米121微克,同比上升10%。确保圆满完成“大气十条”目标任务迫在眉睫。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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