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电灾害防御公共服务现状及对策*
2017-11-30敖红斌廖承恺张勇平杨冬保邓细华
敖红斌,廖承恺,张勇平,杨冬保,邓细华,张 炜
(新余市气象局,江西 新余 338004)
雷电灾害防御公共服务现状及对策*
敖红斌,廖承恺,张勇平,杨冬保,邓细华,张 炜
(新余市气象局,江西 新余 338004)
简要阐述了我国雷电灾害防御公共服务现状,列举了广东、江苏、陕西、浙江、江西等省雷电灾害防御公共服务的开展情况,分析了雷电灾害防御公共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比如体制机制不完善、经费不足、社会组织总量少等,最后从完善体制机制、建立多元化经费保障机制、培育市场主体等方面提出了相关建议和对策,以期为日后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参考。
雷电灾害防御;公共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社会组织
1 各省开展雷电灾害防御公共服务情况
2015年起,广东省各级防雷设施检测所调整更名为“气象公共安全技术支持中心”,以强化其公益属性,它们主要承担雷电灾害鉴定、雷电预警技术支撑、审批受理后防雷技术服务、风灾雨灾等精细化专项服务工作。与此同时,广东省还成立省气象防灾技术服务中心及19个分中心,承担气象防灾技术服务、防雷装置定期检测等服务职能;扶持成立广东省气象防灾减灾协会和16个地市气象(防雷)行业协会;建成广东省防雷公共安全在线管理监察平台,开展防雷装置安全专项公益检测。茂名市政府将防雷装置设计评价服务经费列入气象专项业务服务经费,深圳气象部门完成了雷电灾害风险区划。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做好雷电监测、预报预警、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防雷科普宣传等工作,最大限度减少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
江苏省气象局加强防雷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开展防雷安全执法检查,加强防雷检测资质管理。同时,还开放防雷装置检测资质,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并提供防雷技术服务;建立完善的防雷减灾服务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和监管机制,提高雷电预报预警服务能力,将雷电灾害的调查工作统一纳入气象灾害调查中。另外,在实际工作中,政府部门要加大地方财政保障力度,强化雷电监测技术、雷电致灾机理、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防护技术等雷电业务研究。为了进一步规范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管理,江苏省气象局印发《江苏省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办法》。该《办法》自2017-07-01起正式施行。
陕西省局组建防雷集团发展专业服务,该集团在延长靖边能化园区、西安地铁建设等重大项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它为客户量身定制个性化服务方案,例如,为斯里兰卡首都科伦坡的加油站和油库提供防雷技术服务。陕西省局已建立了防雷企业信息公开制度,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2015年底,陕西省防雷协会已经省民政厅批准成立,它的成立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提高相关单位的雷电监测预警能力,加强雷电监测,加大科研投入,为重点建设项目提供雷评、防雷工程、防雷检测、雷电知识培训等全过程服务,为陕北能源基地、长庆油田、西安地铁等单位提供雷电监测、预报预警、防雷装置维护、人员培训等一揽子防雷维护服务。
浙江气象部门的防雷工程企业已从2010年的46家减少到目前的6家,将多职能属性混杂的防雷中心清理改造成以公益性、监督性为主的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全省近1/4的县成立了由地方财政保障的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或气象防灾减灾中心,每个县都引进3家以上异地防雷检测机构供企业选择。目前,已有21家防雷机构调整为地方财政拨款。海宁市已成立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核定全额拨款编制9个;防雷技术服务收入实行收支2条线管理,气象事业经费全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相关编外人员经费也已全部纳入财政预算[1]。
在云南,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检测技术服务均纳入地方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全省用于防雷工作的地方财政经费已落实到位878.98万元。云南省气象局研究建立了云南雷暴等强对流天气潜势预报模型,它成为了预报员捕捉雷电踪迹的好帮手。自主研发的雷电灾害预警服务系统投入运行后,已发布雷电预警信息6 672条,还精心编制全省雷电易发区域和防范等级划分图,并向社会发布。
江西省气象部门在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设计技术评价、雷灾调查鉴定等技术服务方面积累了大量的实践经验,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执法检查、专项督查,以排查隐患,加强防雷基础设施建设。与此同时,江西省气象部门还开展了防雷安全检查和防雷安全科普宣传,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另外,江西省气象部门正式受理社会企事业的雷电防护检测资质申请,省本级防雷工作经费争取取得进展,完成了对全省防雷业务经费的初步测算。2017-07-10,取消气象部门新建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费;2017-09-05,江西省气象局印发《江西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实施细则》。
2 存在的问题
2.1 雷电灾害防御公共服务体制机制不完善
我国雷电灾害防御公共服务绝大部分由国有气象企业提供,少部分由雷电灾害防御公共服务社会组织提供,远不能满足雷电灾害防御公共服务的市场需求。雷电灾害防御公共服务不规范[2],考核体系不完善,部门合作与联动机制不深入。气象主管机构在雷电灾害防御公共服务中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体制机制不够健全,对雷电灾害防御公共服务管理不到位,评价监督机制不完善。我国在雷电预警预报方面的工作相当薄弱,无法对雷电发生概率、重点区域雷电危险度等级和雷电活动区域及其移动趋势等进行预警。
2.2 经费严重不足
2016年,江西省防雷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原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基本取消或转移,大部分原有的技术服务难以为继。防雷减灾体制改革后,气象部门收支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经费缺口大。另外,新建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验收取消收费,企业负担减轻了,但是,气象部门防雷服务收入锐减,很难保证人员工资的正常发放。这种情况的出现大大影响了单位人员的稳定,同时,减少的防雷收入需要政府财政来解决,而地方政府财政本身并不宽裕。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国家要减轻企业负担,另一方面,财政又不够宽裕,导致防雷经费落实困难。
2.3 从业人员少、技能不高,社会组织总量不足
防雷体制改革后,对防雷检测人员进行了调整,原从事防雷检测的事业编人员转岗到别的岗位,编外人员调整到防雷检测业务岗位。对于刚刚从事防雷检测的工作人员来说,主要是通过“以老带新”的方式开展防雷检测业务,但是,这种做法导致新入职员工缺乏系统的专业培训,他们的防雷理论知识欠缺,专业技术水平不高。另外,部分防雷检测机构人员偏少,不利于雷电灾害防御公共服务工作的开展。雷电灾害防御公共服务开放程度低,社会组织参与雷电灾害防御公共服务少。雷电灾害防御公共服务社会组织总量不足、人才缺乏、经验欠缺、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相关服务工作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
2016-09-30,江西省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有13家,全是国有气象企业;2017-03-13,江西省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共有20家,新增加的7家公司为社会组织,它们是在防雷装置检测资质放开后新成立的,资质等级皆为乙级,乙级资质单位只可以从事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检测工作。
2.4 农村雷电灾害防御公共服务严重缺失
农村房屋大多数采用砖瓦结构,少数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没有安装防雷装置。对于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住户来说,雷雨天气很容易发生雷击事件。
农村大部分建筑物无防直击雷设施,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更无从说起。现阶段,雷电灾害防御公共服务资源向城市倾斜,只有出现雷击事故时,气象部门才会到所在村委进行雷灾调查。但是,由于地方政府不愿意出资为受灾村安装防雷设施,雷灾隐患并没有消除。乡镇一级没有雷电灾害防御公共服务机构,这也是农村雷电灾害防御公共服务严重缺失的主要原因之一。
3 对策和建议
3.1 完善体制、机制
健全雷电灾害防御公共服务考核制度和监管体系,加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认定,强化防雷安全事中、事后的监管,依法规范市场准入管理,健全市场准入条件、市场监管机制、诚信评价制度,完善相关标准,建立防雷安全重点单位信息库和防雷安全检测信息库,加大防雷安全联合执法力度,建立防雷安全联合检查机制,建立防雷服务市场主体失信“黑名单”制度和退出机制。另外,相关单位要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推进防雷安全监管标准体系建设,提升雷电灾害防御公共服务水平,提高雷电灾害的监测预警能力,积极开发具有特色的雷电灾害防御公共服务产品,大力发展雷电灾害防御公共服务,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专业化水平。在工作过程中,要开展雷电监测、预报预警、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防雷科普宣传,根据本地雷电监测资料划分雷电易发区域和防范等级,并予以公开。
3.2 建立多元化经费保障机制
在工作过程中,将各级气象部门开展易燃易爆等建设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时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争取地方公共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将防雷行政管理纳入各地财政年度预算中。同时,推动地方政府加大投入保障力度,依靠财政支持,建立与地方政府防雷减灾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保障机制,推动防雷管理工作经费的落实。各级气象部门要利用好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积极调整计划财务保障机制,各市、县局要充分利用各项政策,争取防雷经费。另外,相关部门要努力将防雷技术服务事项纳入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雷电灾害防御公共服务,按照一定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3.3 提升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培育市场主体
在实际工作中,要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培育市场主体,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完善工作:①对于人手不够的单位,可以采取到气象院校招聘应届大学毕业生的方式解决人少事多的问题;②要有计划地组织年轻业务骨干到气象院校参加培训,接受正规教育;③定期组织业务技术人员进行业务研讨、交流,引进专业防雷技术人才,培养一批高水平、高素质的气象防雷专业人才,以提升雷电灾害防御公共服务水平;④放开市场,适当降低准入门槛,允许企事业单位申请防雷检测资质,立足市场需求,鼓励社会力量公平参与雷电灾害防御公共服务,破除市场垄断,促进防雷减灾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即拓宽供给渠道,支持社会资源和力量参与雷电灾害防御公共服务,以满足社会对雷电灾害防御公共服务的多元化需求,提高供给效率和供给质量,促进雷电灾害防御公共服务健康快速发展;⑤培育和发展市场主体,依法规范雷电灾害防御公共服务市场,加强行业自律,建立防雷行业协会。
3.4 加强农村雷电灾害防御公共服务
农村是雷电灾害多发地区,而农村防雷设施缺乏,资金投入有限。通过政府购买气象服务,能缓解资金投入不足、防雷装置缺乏的问题。另外,在工作过程中,相关单位要定期检测农村防雷装置,消除雷电灾害隐患。同时,还要开展雷电灾害调查和风险评估,重点关注雷电易发、高发区建筑物,公共场所,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雷电防护工程建设。
[1]张晓晨.浙江:以防雷改革试点为契机 加强防雷管理服务[N].中国气象报,2016-01-20(4).
[2]熊千其.防雷减灾社会管理若干问题的思考[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4(7):238.
P429
A
10.15913/j.cnki.kjycx.2017.21.103
2095-6835(2017)21-0103-03
江西省气象局2017年软科学研究课题项目“雷电灾害防御公共服务有关问题研究”
本文部分参考文献因著录项目不全被删除。
敖红斌(1979—),男,江西新余人,工程师,学士,主要从事气象服务与应用气象研究。
〔编辑:白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