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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网络参与下政府管理的创新模式

2017-11-30文睿

中国信息化 2017年8期
关键词:公民政府政治

文|文睿

公民网络参与下政府管理的创新模式

文|文睿

在过去的十几年间,我国在继续深化改革开放成果的基础上,公民的权利体系得到了不断的完善,这在经济利益、政治权利、生存诉求等方面都有明显的表现。在政治权利的诉求领域,公民参与政治的意愿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表现得越来越强烈,尤其是公民通过网络参与的张力对政府管理形成了一种强大的压力,虽然这一新的参与方式的出现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但还是对处于惯性思维之中的政府部门构成了多种机遇的挑战。这使得公民的政治参与权变得更加的自由、简单、直接、及时、便利,但又因网络的自由性、不可控制性、扩散速度迅猛等特点,公民的网络政治参与可能导致更大的政治参与不平等、非理性政治参与的扩大以及非法政治参与,给公民政治参与带来积极影响的同时,伴随着消极影响的产生,而政府在这这场公民网络政治参与中应发挥重要的作用。可见,随着互联网络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公民网络参与对我国政府管理的引导与制约作用不断得到凸显,政府管理正向良性发展的方向迈进。但是在这一过程中,公众网络参与却因为机会不均衡、参与非理性与公民网络参与热情的持续上升和参与能力的提高形成了明显的冲突,这对政府管理模式提出了创新的要求。

一、公民网络参与对政府管理模式产生的影响

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是一种新型的推动民主政治向前发展的方式或者途径。从政治参与的主体看,在新的网络时代,政治参与的主体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传统意义上的公民发展到网络中的公民;从政治参与的目的看,政治参与的目的不仅仅是传统的政府决策,而且扩展到与政治相关的各个方面;从政治参与的方式看,从传统的纸质或者面对面的政治参与方式发展到以互联网时代为新兴代表的网络参与。

(一)网络参与促使政府正视官民关系

当前情况下,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虽然我国经济社会经历了长达十几年的高速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得到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我国的经济社会还有大量的问题需要解决,虽然我国正处在发展的特定阶段,政府需要在很大程度上主导社会事务,可是基本的事实是,政府主导需要以正确的理念为前提,真正体现公民的权利,最大限度的满足公民的诉求,因为这与官民之间的关系属性直接相关,如果处理不当,将会导致政府公信力的缺失。而在网络的推动下,公民参与的扩大效应有了明显的改善,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就需要改变其管理思维与施政方式,只有这样才能将公民的权益放在首位。

(二)弥补政府决策中常规参与渠道的不足

国内外已有的经验表明,网络能够极大丰富公民的参政议政模式,对创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积极作用,在信息化表达和民主政治发展方面能够实现新的突破。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民主政治的不断完善,公民民主诉求持续提升,使得政治参与渠道与形式得到了极大拓展。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现实世界中,对政治的常规参与渠道略显不足。而在这种情况下,公民的网络政治参与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政府决策的缺陷,其地位和作用不断突出。可以说,网络政治参与打开了一条公民直接参政议政和发表政治观点的重要渠道,社会公众能够借此表达自己的政治立场与政治观点,也能够借助网络舆论真实反映社会民意与社会现象。

(三)网络参与强化了公民对公权力的监督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重视对公权力的制约,并且因此形成了相对完整的监督制度。可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多种历史和现实因素的影响,这些制度并没有在真正意义上发挥其监督和惩处的功效,以滥用权力、权钱交易等为主要表征的腐败现象还时而出现,公权力的公民属性遭到了一定程度上的质疑。为此,中央不断加大反腐的深度和广度,“老虎和苍蝇一起打”,但公权力被滥用的现象并不能说得到了有效的遏制。而与此同时,公民参与力量的崛起使得公权力开始实现了回归,尤其是基于互联网络的微博和即时通讯工具的出现,对政府权力的行使形成了无形的压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通过网络,公民能够对政府的不作为、不良作为行为进行爆光,对其工作人员的非法收入、置业、投资和子女亲属的非法社会活动进行揭露,这对纠正政府行为提供了直接的证据;(2)公民通过微博和即时通讯工具的结合,对政府管理形成了全方位的监督,这种监督的范围十分广泛,涉及到政府行为和政府官员的方方面面;(3)公民通过互联网络参与到公共政策制定、实施的讨论和评价之中,并通过此种方式聚积社会共识,借助网络的放大效应,对政府管理行为和决策提供一定的信息。当前乃至今后,谨言慎行、时时保持对公权力的敬畏,将成为政府行为的指引和政府官员的基本价值取向。这是因为,在政府和公众之间,本就存在一种双向的互动甚至是制约,只有强化和优化这种官民沟通模式,才能在真正意义上完成政府管理的良性发展,经济社会才能够以此为基础逐渐的形成和谐的局面。

二、公民网络参与政府管理的瓶颈分析

在公民网络参与对政府管理的促进作用不断显现的情况下,一些因素却在对这一社会行为产生着制约的作用。一面是高涨的公民热情,一面是公民网络参与的不均衡、非理性,两者之间的冲突在考验着政府管理的效果和创新模式。具体而言,公民网络参与政府管理的瓶颈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公民网络参与的非理性

从互联网络出现的那一刻起,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方式就预示着要经过前所未有的改变。在网络世界中,任何个体和组织都能够传播信息,“去中心化”和“多中心化”的信息传递模式已经形成。尤其是在即时通讯工具和移动互联网络出现之后,两者的结合再一次彻底打破了人们获取信息和传递信息的方式,人们可以随时随地的将信息以多种多样的形式传递到任何领域。这样一来,网络信息资源的容量得到了无限的扩大,这一事实的出现产生的副作用是十分明显的,其中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部分公民在网络参与中表现出来的非理性。在多而杂的网络信息面前,任何参与其中的公民的精力都是有限的,有时甚至会出现失去自己的判断、协助传递负面信息等行为。在涉及政府治理的领域,公民尤其会在愤慨情感的激发下,发布一些不理性的、欠妥的言论、图片、视频等。而当这些信息的来源不具可靠性时,将会对政府组织的合法性与公信力产生一定的冲击。

(二)公民网络参与的不均衡性

虽然在前文中一再提及公民网络参与正在对政府管理产生着越来越显著的影响,但是一个基本的事实是,通过网络参与政治之中的公众并不是全部的社会群体。从传播学的角度讲,这些公众实际上是处于信息优势群体,对那些因为主客观因素、不具备计算机和网络使用优势的信息弱势群体人而言,通过网络参与到政府管理的视界中是不太可能完成的。甚至有部分群体由于信息劣势而被社会边缘化,他们的利益诉求渠道十分有限,自身的技能缺陷和社会地位劣势使得他们在享有知识与信息的能力与权力方面显得力不从心。可以预见的是,这些信息弱势群体在社会活动中失去了网络参与的通道,在现代政府管理的过程中无法参与其中,即便自身有对利益的强烈诉求,也难以通过网络向政治系统表明。而当政治系统隔离了他们的介入途径,“消声”之后的这一群体实际也带走了政府管理中的一大部分关键的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公民网络参与机会的不平等性

在我国,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东西部之间、南北部之间、城乡之间的发展并不平衡,而经济实力的差距也决定了社会公众网络参与的不平衡。主要表现在:不同地区的公众接触网络的机会呈现出失衡的状态,不同社会阶层的社会公众借助网络的频率存在显著差异,不同人群借助网络关注政治的程度各异。而从公民网络参与的现状来讲,网络在提升人际间沟通与交流效果的同时,也在信息层面上不可避免的遭遇了“马太效应”,那些处于信息劣势的人群获取信息的难度更大,处于信息优势的人会获得更多、有价值的信息。比如,对处于那些信息弱势的群体——农民阶层或者城市平民阶层中的下岗工人等——他们的话语权有进一步丧失的危险,他们的利益诉求难以进入到政治决策系统。这一状况如果得不到改善,将会影响到政府政策的可接受程度,也会影响到社会稳定。

三、构建公民网络参与的机制,创新政府管理的模式

当前乃至以后,政府应有选择性地改进和构建网络政治参与,趋利避害让网络更多为我国民主政治生活服务,而这必然要求政府在公民网络政治参与下进行更多的探索与规制。为了提升公民网络参与对政府管理的积极影响,解除公民网络参与时面临的瓶颈和约束,需要构建公民网络参与的机制,创新政府管理的模式。只有这样,才能将公民的参与热情和能量注入到政府管理的各项事务之中,提高政府管理的效果,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而为了实现这一点,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分别作出努力。

(一)培育公民参与型文化

在我国社会的发展历史进程中,参与型的公民文化并未整体性的建立起来,并在社会发展的某个特殊阶段,公民与政府相互游离,公民参与政府管理的意愿和热情一度缺失,这种薄弱的政治参与意识,对经济社会的平衡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是极为不利的。值得庆幸的是,网络时代的到来,为我国参与性公民文化的构建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有利契机,互联网络为公民社会活动的开展创造了一个全新的政治生活方式。因此,在当前情况下,培育基于网络的公民参与型文化是十分必要的。为了实现这一点,不但要积极的为公民网络参与文化的构建做出准备,还要借助网络媒介和各种即时通讯工具,为公民网络参与提供更多文化构建平台,使更多的公民对政治参与形成一种正确的认识——网络参与是公民自身的权利与义务,是所有社会公民与政府的共同社会事务。而在公民积极进行网络参与的过程中,全社会的民主意识和民主思维也会逐渐的就此形成,这对建立公民民主社会是有极大帮助。

(二)健全网络舆情的引导机制

公民网络参与都以群体的形式出现,并由此产生了群体讨论的热情,当讨论和关注的规模达到一定程度时,网络舆情就会出现,如果对舆情处理不当,将会对政府管理带来持续性的负面影响。为此,在处理网络舆情方面,需要因势利导,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的引导机制,发挥政府管理的主动性和主导性:(1)通过法律途径,对网络上出现的危害国家与公众利益的违法行为进行及时的遏制和处罚;(2)政府要主动参与到网络中来,建设和及时更新政府主流媒体的网站信息,定期不定期的以多种方式与网民进行在线互动,及时回应和解决网民普遍关注、关心的问题;(3)政府应该主动参与到公民网络参与这一活动中来,建立起针对于网络舆情的工作队伍,对与政府管理相关的舆情动态进行监控,分析舆情的重要性等级,以此为依据使政府作出相应的行为;(4)针对公民在网络上发布的失真信息进行纠正、引导和管理,使公民的网络参与能够客观真实的反映事件的原貌。通过以上方法实现政府的民主管理,使决策的制定和执行都能够得到公民的广泛参与。

(三)弘扬和释放公民网络参与的正能量

从现实的角度看,网络监督是社会发展进程中出现的一种正能量,公民网络参与不但是网民自身义务的体现,也是政府责任的彰显。为此,需要通过多种途径弘扬和释放公民网络参与的正能量:(1)通过互联网络强化政府管理的透明度,保证公民网络参与能够在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中进行,政府也应该通过门户网站或者主流媒体对政府管理的最新动态进行公布,在广泛收集网络民意的同时,积极的对网民的疑问作出回应;(2)政府应通过设立的专门部门,对公民的网络参与进行宣传和教育,使公民在网络参与的过程中,提升自身的素质和对政府管理进行网络监督的意识;(3)通过多种形式对公民网络参与进行监督管理,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引导网络问政的方向和方式。

(四)强化法治理念指导下的政府治理创新

通过强化网络互动机制,能够在政府和民众之间构建起良好的沟通桥梁,最大限度的减少公民和政府间的距离感,环节两者之间的紧张情绪,增强政府对于民情的了解和民众对政府的理解。这样一来,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信息通道被打通,双方能够在互动的基础上互动和互信,这对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政力是大有裨益的。为此,需要转变政府的治理理念,各级政府工作人员要把公民视作社会治理的参与方和监督方,通过倾听其新生和利益诉求,不断调整和优化政府治理手段,最终形成以服务为中心,以增进沟通和互信为目的的政府治理模式。

四、结束语

公民网络参与在改善政府与公众的信息互动方式,使公众参与变得更加直接和平等外,还会由于公众的非理性和信息的不平衡性制约网络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因此,使公民网络参与真正的为政府管理提供正面的能量,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从社会发展的不同层面、通过不同的视角正确对待公民网络参与中的政府管理,使其能够实现良性的发展。在充分肯定公民网络参与的前提下,我们也应该清晰地看到,有序和高质量的公民参与是需要引导和管理的。一方面,我们要最大限度地保护那些合法的公民参与的权利,包括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另一方面,也要治理网络参与中的一些不良行为,如网络水军、网络推手等。对于那些利用公民参与在网络上造谣或犯罪的行为,必须依法进行严厉制裁,只有这样,才能为有序的公民参与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网络环境。

作者单位:中共南阳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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