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变化与发展
2017-11-29张艳
摘 要:当前,伴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民商法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而其也给民商法带来了许多挑战;面对这一变化,民商法需要以一种实事求是的精神以及積极的态度去面对、适应这一变化,从而最大程度的满足社会发展需要。
关键词:社会经济 民商法 变化 发展
伴随当今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在此大背景下,信息技术呈现出迅猛的发展势头,并且推动着民商法的发展与完善。在整个社会经济发展业态中,民商法所起到的作用日益凸显,二者之间呈现出越发紧密的发展关系。现阶段,伴随科学技术在各领域中的持续渗透与融合,其除了推动经济发展模式、方式发生转变外,还对整个社会发展形态也造成了许多影响,促使人类由传统社会积极向技术、信息、科技为主线的新型社会转变。而在推动经济体系发展的大形势下,对民商法发展与完善提出了更多且更加严格的要求,为了尽快适应此要求,需要适时适应此变化,调整发展脉络与方向。
1 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变化
1.1 内涵变化
伴随社会经济与信息技术的日益发展,使得人们越发重视民商法的安全效益。针对以往所制定的民商法而言,其普遍存在不重视甚至轻视安全效益的情况,比如在既往制定的民商法当中,其在安全原则方面,所涉及内容与范围比较狭窄,仅在安全支付上有所体现,而且还是比较简单且单纯性的信息内容组成。而在民商法日渐完善的大背景下,其中的内涵也在随之而发生改变;随着信息技术的日渐发展与完善,使得民商法在主体范围上变得越发宽泛,通过各种信息技术的不断应用,人们能够以一种较好方式,将传统时空方面的限制予以打破,各项交易活动变得更加方便、直接;在此驱动下,人们在获得信息的途径与方式上,也在逐渐发生改变,而且途径日渐增多。针对民商主体而言,其在对外发布信息上,变得更为方便、快捷,因而使民商主体交易的自由性得到大幅提升。还需要指出的是,在社会经济大发展的浪潮中,民商法的变化能够更好的适应时代发展需要,有利于人们生活与民商法之间的紧密融合。
1.2 原则变化
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其也在较大程度上推动了民商法基础原则的改变,突出表现在三方面,分别为效益原则、平等原则与安全原则。针对安全原则的变化来讲,其在一定程度上赋予了民商法更为深厚、多元化内涵,而且此原则还是所有经济活动均严格遵守,且给予真正保护的一种原则。特别是在当今电子商务不断发展的浪潮下,给交易的实效性与安全性提出了更多且更为严格的要求;因此,主要将民商法中安全原则的地位予以确定,方能更好的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以及人们的各项合法权益。针对平等原则而言,其同样是整个民商法体系下的重要原则,其在民商法中所呈现出的变化,突出表现在实施平等、媒介平等与技术平等等方面上,其根本目的在于为交易双方的权益提供切实保障。在民商法建设中,效益与公平问题始终是其重难点,同时也是更好满足与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必须要解决的重点问题,所以,需充分诠释效益与公平原则,只有推动民商法体系的发展与完善,方能实现经济的更好发展。
2 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发展
2.1 适用对象
伴随互联网时代的来临,其有力推动着网络世界的构建与开放,这不仅加宽了信息获取渠道与方式,而且还为经济交易的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运作、操作平台。随着价值互联网的不断发展,信息的表现形式发生了较大改变,其在现代经济生活中的作用也呈现出较大变革;还需要指出的是,原本的信息形态与价值已经发生改变,转变成了更具深层意义与内涵的现实主体,之所以会出现此情况,主要是由信息具有人格利益与财产相关性所决定的,由于在各种现实经济活动当中,信息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在具体立法上,需要将其体现出来,且把版权控制权、信息库专用权等与交易双方利益相关联的信息,均划归至民商法的范畴中,以此达到拓宽民商法的服务对象,推动其更好发展的目的。
2.2 应用范围
针对整个民商法律体系来讲,通常情况下,多体现在法律事实与社会生活内容所呈现出的基础条件上。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经济的持续发展,民商法在具体的服务范围上也在持续拓展:首先,信息库专用权。针对当今社会来讲,不仅是一个信息化社会,而且还是一个经济化社会,当前基于民商法框架下所开展的各类民商事活动,多表现在信息的开发与持续提供上。因此,在实际立法时,需要在信息库开发与投资中,赋予一定的民商事权利,对他们的劳动成果提供切实保护,增强其在此方面的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使其真正拥有平等的信息专用权。其次,网络用户在控制信息数据方面的权利。多体现在网络信息与作品上,如录像、录音等。在进行立法时,需加强保护网络信息、作品的力度,进而更好的为权利人的民商事权利提供保护。
2.3 国际统一
如果单个经济市场与国家经济独立存在时,那么与之相配套的法律体系,同样处于独立状态。但伴随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网络把世界各个国家与地区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加快了经济全球化、法律全球化的步伐。基于互联网一体化趋势的日渐加深,在此背景下,使得全球民商事活动呈现出更加明显的普遍性与共同性。此时,全球范围架构下的价值观、法律理念等,趋向统一与融合。因此,民商法的发展日渐统一也是未来的发展趋势。
3.结束语
综上,伴随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民商法所具有的作用越发凸显。而随着科学技术与经济发展的深层融合,整个民商法体系变得越来越完善,社会经济发展离不开民商法,民商法的完善也离不开社会经济,因此,只有推动二者的共同性发展,才能更好的为人们生活提供保障,才能更好的实现社会经济的法制化发展。
参考文献
[1] 陆航. 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变化与发展研究[J]. 商业文化, 2015(15):179-180.
[2] 郑良隆. 探讨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变化与发展[J]. 职工法律天地:下, 2018(2):12-12.
作者简介:张艳(1987-),女,汉族,河南人,在职研究生,单位:中国政法大学,专业:民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