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下发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农药等投入品和蛋禽养殖质量安全管理
2017-11-28
近日,农业部先后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农药使用指导和市场监管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蛋禽养殖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农药等投入品管理,加强蛋禽养殖质量安全管理,采取有力措施防范风险。
《关于切实加强农药使用指导和市场监管的通知》指出,各地要做好农药使用指导和市场监管,防止出现农药乱用、滥用。要加强分类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建立健全科学选药、合理用药制度,指导农民对症选药,推进科学用药、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要严格规范管理,加强经营许可管理,实行定点经营制度,禁止利用互联网经营限制性使用农药,落实禁限用措施,加强对养殖场风险排查,严格控制氟虫腈等卫生杀虫剂在养殖场的使用,严防污染畜禽产品。要加强监测评价,建立农药退出机制,加强对已登记农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监测评价,加快淘汰对人畜健康、生态环境风险高的农药。要加强市场监管,依法开展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依法惩处违法行为。
《关于切实加强蛋禽养殖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强调,各地要切实加强养殖投入品和环境管理,采取有力措施保障禽蛋产品安全。要加强饲料生产经营管理。加大辖区内蛋禽饲料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力度,以原料库房、添加剂库房为重点,督促企业严格按照《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允许使用的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種选用原料,严肃查处使用三个目录以外的任何物质生产饲料的行为。严厉打击经营环节拆包、分装、添加其他物质等再加工行为。严防氟虫腈在生产经营各环节对饲料原料和产品造成污染。要加强兽药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兽用处方药、休药期以及兽药不良反应报告等管理制度。督促指导养殖场户建立健全兽药使用管理制度,做好兽药采购、使用记录,发现超剂量、超范围等违规使用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厉处罚。严禁将氟虫腈作为兽药经营和使用。要加强养殖场环境管理。指导蛋禽养殖场户按照养殖技术规范进行饲养,持续改善设施装备条件,及时处理清运粪污,保持禽舍卫生,最大限度减少环境卫生用药,严防氟虫腈污染禽蛋产品。要组织开展蛋禽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兽药生产经营单位和养殖场户大检查,全面系统摸底排查风险隐患。
(以上摘编自《农民日报》)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