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新要求新任务
2017-11-27曾庆辉
曾庆辉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习近平总书记在报告中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新要求、新提法引人注目。报告从“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的高度,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并且明确要求“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符合中国实际的一种政治选择,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生动体现,凸显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有它强大的生命力。“履不必同,期于适足;治不必同,期于利民。”为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模式,政治制度不能脱离特定社会政治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来抽象评判,不能定于一尊,不能生搬硬套外国政治制度模式。要长期坚持、不断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证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新要求、新部署,必将引领人大工作和人大制度在新的时代不断开创新的局面。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要求“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强调用刚性的制度“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 其中,“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这对各级人大代表履职尽责提出了新要求。“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工作机关”“代表机关”的提法,为今后一个时期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明确职能任务、依法行使权责提供了明确的工作指引。“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这对于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来说,是职责,也是挑战。“奉法者强则国强”,各級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证善治,运用法治为改革发展保驾护航。“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这就要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开展合宪性审查工作,保障宪法和法律的遵守和执行,及时发现和依法定程序纠正违宪违法问题,切实维护宪法权威。“完善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优化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这对进一步加强人大专门委员会、人大常委会建设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通过优化结构、增强履职能力,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
总之,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以坚持党的领导为根本,不断强化人大工作的政治保证;以完善人大主导立法健全立法体制、提高立法质量为关键,更好地以良法促进发展、保证善治;以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加强对权力运行的规范、制约为核心,切实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要不断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思路举措,更好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作者单位:甘肃省人大常委会人大研究杂志社)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