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字当头“实”字托底
2017-11-25王兆义
◎文/王兆义
“严”字当头“实”字托底
◎文/王兆义
丹东市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注重加强驻村干部队伍建设,在选派、培养、管理、考核等方面,坚持把“严”字贯穿始终,以务实有效的措施,不断激发驻村干部活力,为全市脱贫攻坚任务完成提供了有力保障。
从严选派,干部来源实。丹东市委组织部联合市扶贫办印发了《关于向贫困村派驻工作队的实施意见》,明确将政治素质好、组织协调能力强、工作作风扎实、熟悉和热爱农村工作作为选派标准,坚持优中选优原则,选派单位通过专题党委(党组)会议,综合研判干部能力,让优秀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担任驻村工作队队员,队长则由科级以上党员干部担任并兼任村“第一书记”。注重发挥社会人力优势,将建设银行、平安保险等金融保险单位和军分区、边防支队等地方驻军纳入选派单位范畴,同时选择规模以上、运行状况良好的企业参与结对帮扶,有效提升了帮扶力量。两年来,丹东市先后两次从143个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共抽调了500多名干部、136家企业定点帮扶124个省定贫困村。
从严培养,本领掌握实。丹东市多措并举抓驻村干部培训工作,按照“市级重点培训、县级普遍轮训、乡镇专题培训”的原则,每年市级组织和扶贫部门对驻村工作队队长进行重点培训,县级部门对其他驻村干部普遍轮训,乡镇对所属贫困村驻村干部进行专题培训。注重创新培训方式,对地域扶贫共性问题,组织邻近贫困村驻村干部召开专题座谈会,商讨共同致富良策;对扶贫工作中出现的先进典型,组织开展经验交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扶贫成效明显的村,采取集中拉练的方式,组织驻村干部和村党组织书记实地观摩,明确致富方向。今年3月28日,丹东市首次举办了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长培训班,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作重要讲话,驻村干部代表介绍经验,同时围绕扶贫政策、农村党建、特色产业、干部成长等作专题辅导。两年来,全市共组织各类培训129次,培训驻村干部1500余人次,收到了明显成效。
从严管理,沉到基层实。丹东市委制定了《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做到“四个必须”,即“第一书记”必须将组织关系转到村里,协助村党组织书记抓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重点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不走的工作队”;驻村干部必须申报个人信息,为每支驻村工作队建立信息档案,为每名驻村干部建立个人档案,实行干部动态管理;驻村工作队必须集体填写“驻村日记”,记录每天工作情况,每月形成工作小结并由村“两委”审查认定,半年工作情况由县镇村三级审查认定,全年工作情况由市县镇村四级审核认定;驻村工作队队伍必须保持稳定,队长原则上不予更换,队员要求驻村满3年,始终让驻村干部沉在基层,保证了驻村扶贫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从严考核,责任压得实。丹东市采取日常抽检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严抓驻村干部考核工作。日常考核以派出单位为主,乡镇、村党组织为辅,驻村工作队通过填写“目标承诺书”“驻村日记”,作为自身日常履职表现的重要依据。县委组织部、扶贫办负责不定期抽查,每季度至少抽查一次,通过打电话与村党组织书记点对点、下基层与干部群众面对面,以及查阅“驻村干部考勤表”和“三会一课”等党组织生活记录本,围绕党组织关系接转、驻村时间、有无违法违纪等内容,重点看前后记录时间、内容等是否相符,审核认定是否及时。年底,市县组织和扶贫部门、机关党工委组成联合考核组,通过召开座谈会、民主测评、实地走访、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全面考核。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对表现好的予以表彰并提拔重用,表现差的视情节处理并严肃问责,尤其对驻村时间不满180天、不服从管理、有违纪行为的一律视为不称职,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并追究派出单位主要领导责任。两年来,丹东市先后表彰49个先进集体和个人,优先任用12名驻村干部。对考核较差的17家派出单位发出函询,调整驻村干部36人。
(作者单位:丹东市委组织部)